回金堂月余,隔三差五便有饭局,也可以说有酒局。在上海独自喝酒,完全能控制住局面,喝一次不多不少就一两。回金堂后就不一样了,朋友到了堆,容易冲动,冲动后智商下降,以为酒便是水。昨天回家,老伴见我话多,便担心地问:“喝多了吧?”我说:“没有喝多,也许有点过量。”然后一起散步,散步后回家写几笔,一切如常。
没有喝多,是当时的真实感受。有点过量,则体现在后半夜的煎熬。酒这玩艺就是这点讨厌,你要醉人,当场就应该把人放翻,为啥要等到后半夜发作?先是出汗,接着打酒嗝,然后心里难受,严重影响睡眠。今天游泳时仍处于微醺状态,下意识蹬腿划水,游一千米好像没游似的。
这应该是第三次喝过量,而且比前两次过的量还多。
喜欢性情中人,尤其喜欢大大咧咧的性情中人,跟性情中人一起喝酒尤其痛快。唯一的问题是,稍不留意便会过量,过量的后果如前所述。
昨天酒桌上失控,就怪登榜。
昨天酒后,我在文章中简单提了下,那家伙酒量不大,但喝起酒来只会说一句话:我干,你随意。在官场上,以这种态度跟上级敬酒是对的。上级有权力随意,这是众所周知潜规则。奇怪的是,登榜是台长,记者编辑前来敬酒,明明请他随意,明明他已经喝到位了,他却“随意”地一饮而尽,而且会一手叉腰,豪爽地把杯子翻转过来给对方检验。为此,便得了个非常江湖的外号:榜爷。受他的牵连,我喝了不少冤枉酒。敬完他敬我,有榜爷这个榜样,不仅要干杯,还要干得痛快,不能婆婆妈妈,否则就是不豪爽。好在我是后醉型,不至于当场出洋相。榜爷就不一样了,当场喝得桌子上不见人,就地卧倒呼呼大睡。我也就地卧倒过,不是在酒店,是在小区通向我家单元楼小路旁边的草坪里。
昨天的聚会一人开车,三个人喝,都说人上了年纪要学会克制,中午都小口小口喝,一瓶酒还剩下三两;晚上还是三个人喝,提起诸多往事,说到喝酒可以产生多巴铵,榜爷不克制了,又开了一瓶。大口喝。一杯喝完,问:魏治祥,你行不行?我说行。又问:后半夜会不会过量?我说,今天应该不会。于是榜爷放心了,说,开都开了,干脆喝完。
分手时互相叮嘱:酒要少喝,保重身体。
三个人看上去都没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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