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书我们说道,河南巡抚李鹤年为了坐实这个少年就是胡体安做了不懈的努力,为此将河南上下官员以及钦差大臣捆绑在了自己的战车上。眼看呼冤案要急转直下,这个少年刚看到的曙光转瞬即逝,又是谁的出现令这个案件峰回路转?
清代拥有非常完善的言官制度,各地均有御史监视各地官员,而且有权力直接奏报皇上,各地言官御史纷纷上书此案重重疑点,其中以御史李暎的奏折最具有代表性,他犀利的指出本案疑点。1.王树文在初审之时,挨了一千多大板,完全是屈打成招被迫认罪 2.初审认亲已经证明王树文不是胡体安,在李鹤年上奏中却只口不提,认定王树文就是胡体安。3.赃证的黄包袱,黑马褂并没有出现在失主的失单中。李鹤年面对御史的质疑回应,首先马知县用刑是因为他王树文也犯了其他案子,与本案无关。其次,失主自己亲口说这两件赃物是自己家的。最后说王树文招认自己认过胡广德为义父并说自己有妻子,其父说没有,可见此人满口胡言不足为信。面对李鹤年这苍白无力的回答,皇帝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御史接下来会有什么动作呢?
不知情的吃瓜群众默默的看着……
面对李鹤年的说辞,御史李暎上书光绪皇帝请刑部彻查此案,也就是说你河南地方官,你别管了,让中央最高司法机构处理。
刑部接手该案,立刻破天荒的用了飞咨,这飞咨是清代传递军情用的一种传递工具,相当于顺丰快递传达命令,正常京城到河南需要七天,而飞咨只需要四天。然而李鹤年这个时候却向刑部说明,该案人犯程孤堆,王老幺尚有其他案子没有解决,说还不能处死,是其他案子辅证,这引起了刑部的怀疑,大清朝建国二百多年,从没有说一个已经罪已至死的人因为是其他案子辅证而暂缓执行死刑啊,一下子引起了刑部的怀疑,你这明显编造的案外案啊,我查遍了河南省所有卷宗,也没有你说的这个案子。所以刑部断定李鹤年所言都是假的。
然而李鹤年面对刑部提出移交犯人以及证人卷宗的时候,他选择了置之不理,根据清朝官制,地方的封疆大吏和中央六部属于平等地位,即使刑部也无法命令地方巡抚做事。刑部无奈,只能再次上奏光绪皇帝。这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接到圣旨的李鹤年,却迟迟不肯移交犯人,反而上书皇帝,我手里也就三个人了,程孤堆,王老幺还有王树文,其他无罪人员,我都放回老家了啊,我还怎么去给他们找回来啊。然而就在此时,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此案所有的关键证人均离奇死亡,先是镇平县捕头刘学汰,再是初审改了卷宗的师爷,以及复审的道员任恺一月之间均离奇死亡(怎么死的就不论了)这时候李鹤年才服从圣旨,将相关人员押送京城,此时距离光绪皇帝下旨已经四十多天了……
面对中央最高司法机构,李鹤年又会使出什么手段与其对弈呢?
刑部接到此案立刻组建了审理班子,以刑部尚书满族人文煜,汉尚书潘祖荫,刑部侍郎薛允升为首的审理班子开始着手审查此案的所有相关卷宗以及提审相关证人。很快,刑部便发现了此案三大疑点。
1.李鹤年上班的参与人数与实际不符,据事主张肯堂本人讲,家里有二十多个保镖,如果只有十几个人参与,怎么会有这么大损失呢?
2.据张肯堂本人讲,失单并没有李鹤年所说的黄包袱,黑马褂。这是河南官员威胁他签字画押的。
3.王树文根本不是胡体安(这个老生常谈,不再赘述)。
这个胡体安确实另有其人,而且依然逍遥法外。然而就在刑部开始将此案进一步审清之时,刑部内部截获了两封密报,把刑部审理过程结果描述的十分详细……该信件没有落款,无从追查。与此同时,刑部最高官员,刑部尚书潘祖荫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呼冤案的真相再次急转直下。监牢中的王树文可能一辈子都想不到,高墙之外,有很多京城的官员甚至一品大员在为了他这个小民的命运以及维护大清朝所剩无几的司法公正而努力…… 接下来又是何人的出现扭转了呼冤案的走向,王树文能否死里逃生,且听下回——(四)巡抚顶不住了。想了解更多历史大案可关注本人个人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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