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是被意识到“能提升舒服程度的事物”,都会被“喜欢”;凡是被意识到“会造成舒服程度下降的事物”,都会被“讨厌”;
2.
传统认识里描述的:爱情、友情、亲情、物情、仇情、厌情,以及对一切性质的喜爱或厌恨,它们最基础的本质或原理都是一样的,都是源于这些事物(性质)会造成舒服程度上升或下降。
3.
对同一个性质的喜爱与厌恨的关系,举例:喜爱“存在A”,等于厌恨“不存在A”;厌恨“存在A”,等于喜爱“不存在A”;
4.
喜爱和厌恨是相对的。
举例:如果A对人的舒服程度提升为1个单位,B对人的舒服程度提升为2单位,C对人的舒服程度提升为3单位。那么:如果只有A和B可选,人喜爱的是B,人厌恨的是A;如果只有B和C可选,人喜欢的是C,厌恨的是B;如果A、B、C皆可选,人喜爱程度最高的是C、其次是B、最后是A,或者说,人厌恨程度最高的是A、其次是B、最后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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