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把《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拿回来的,今天阅读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这也算是我读的第一本名人传记(这个说法让我想起我曾经看过一段时间的卢梭的《忏悔录》,但没看完就搁置了),前两部分的阅读让我觉得很享受很愉悦,无论是作者富兰克林叙述的口吻,还是译者亦言的翻译,都让这本书读起来很舒服,很流畅。但我也会想去读一下原文,想去感受一下作者不凡的写作水平。
第一部分主要写了“作者自称是‘对于别人来说无关紧要的家族逸事’”,是在1771年时,作者65岁之时。作者对家族逸事的回忆娓娓道来,“重演人生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回忆就成为实现这个愿望的最好办法,将其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竭力使它能够长久留存。”文字对于回忆的记录是最好的方式,回顾以往的人生,形成一些具有价值的文字,留给自己的子孙后辈,影响后人千千万,文字的力量真让人感叹。
作者坦言说“之所以会写这个自传,有一个原因就是自己的虚荣心”。“很多人都厌恶别人的虚荣心,但常常会忘记自己也有一份。”但作者对于虚荣心却怀有的“公正”的态度,也让我改变对虚荣心是“贬义”的认知:我是以公平的态度来看待这种虚荣心的,因为我相信,有这种心理的人不仅仅常常使自己受益,也能使与之交往的人受益。因此,如果一个人因为生活幸福而感谢上帝,那么即使带有一点虚荣心也不能算作荒唐。对于宗教信仰,便不多说,但这种感恩的心确实是生活中所必要的存在。而如何看待“虚荣心”,则是基于在这种心理之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向善的还是向恶的。
作者曾说读书是他唯一的娱乐。书中作者提到很多自己阅读过的书,这也可以变成作者所提供给我们的书单,来跟随作者的足迹去获取营养。后天阅读结束的时候会在文末列上一个“富兰克林阅读书目”,提供给大家参阅。
由于作者喜爱读书及其好学,给他的大脑补充了很多知识,让他比别的人更有思想深度,他也能够得到很多人的尊敬。在他17岁左右,无论在家乡还是在他乡,他往往都能够受人喜欢和尊敬,并且得到很多人的青睐和厚待,我觉得这是作者很富有魅力的一个方面。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在哪里都能得到别人帮助的,受人尊敬且让人愿意帮助,一定是基于作者自身能力的强大以及他对自己价值的体现,而这也与他在读书学习之后的善于运用息息相关。
作者有很多朋友,且是很喜欢读书、写作的朋友。他跟朋友之间会进行争辩、写作往来、写诗探讨、辩论活动等等,在这些过程中,他总能意识到自己的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并能够有针对性地去改正。他会从自己看的书中去学习、模仿,以精进自己的能力。其中有两个例子是很著名的,我也在其他文章里面看到过举例描述。
一个是作者如何学习写作的:他看到一份报纸上的文章十分优美,就想对其风格进行模仿。于是他就从报纸中挑出了几篇文章,将每一句的要旨摘出来放在一边,不去看它。几天之后,再凭借自己对要旨的记忆,对原文进行重新表述,并且尽量做到同原文一致。然后,他把自己的表述和原文进行对照,找出自己的错误并改正。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现自己的问题,比如作者发现自己的词汇量十分匮乏,而诗歌对于韵律的讲究也要求作者必须学习和掌握大量的词汇,并注意学会运用。(这里的重点是“学会运用”,学到的知识不运用,它只能是没有力量的知识,“学习并不是目的,‘用起来’才是,因为价值只能通过创造来实现。”这是李笑来老师的话,对于写作,富兰克林和李笑来老师都是值得学习的榜样。)作者挑选出一些叙事文章来改成诗歌,等过一段时间自己忘记那些文章的时候,再把诗歌还原成散文,以此来锻炼自己的文笔。有时候,为训练其文思上的条理性,作者还会有意将摘录的要旨打乱,几星期后再尽力让其恢复到最好的顺序,然后整理出整个句子和整篇文章。文章整理出来以后,再将它拿来和原文进行比较,发现其中错误并进行改正。作者也会因其“侥幸地改进原文的章法和措辞”而得意,他也一直满怀希望成为一名英语作家。
人类学习的第一步都是从模仿开始的,作者的写作就是基于模仿。反观自己,对于写作,自己并未真正系统地去进行学习,这样说来或许有失偏颇,在大学期间也有上过一段时间的基础写作课,在小学到高中阶段也有老师讲过一些写作的技巧。但现在想想那时讲的更多的可能是对文章的思想内涵和文体格式上面的内容,对于文笔水平的提高讲得很少,可能也是大家都基于一个“多写多练就会好”的观念。现在更加详细地了解了作者锻炼文笔的方法之后,自己也可以关注自己的文笔练习,找到一些优美的文章来模仿练习(那么问题来了,该选哪些作家的哪些文章来练习呢?)。根据作者的描述来看,对于一篇文章的练习就需要花费很长一段周期,“几个星期后”、“过一段时间”、“忘记文章的时候”,这都是需要在心里一直记挂着的一些事情,而不是看过就看过了,也不是即时就可获得的,这里也体现了作者的耐心和韧性,认真对待自己要做的事情,“慢即是快”,不知在这里使用是否足够恰当。文中提到笛福、理查逊等作家在写作品时也会模仿一些写作手法,模仿是对学习的运用,运用就先从第一步模仿开始吧。
作者的“行动力”很值得让人称赞。他所学的东西他就会去运用,从上面提到的学习写作这件事上相信大家也都能察觉。文中也有很多事例也都表明了作者的这一特性。作者在16岁时偶然看到特里昂写的一本向人们推荐素食的书,于是就决定亲身实践。素食的烹饪方法相比荤食而言要简单省事得多,从而就也为作者节省了很多时间用于看书学习。“通常情况下,节制饮食不仅可以使人头脑更清醒,而且思维也更加敏捷,因此,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富兰克林从不在饮食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也对我产生了触动。我对自己每天的时间进行了统计,除去一天中6-7小时的睡眠时间之外,所占比例最大的就是我的吃饭时间,而我之前也意识到自己在吃饭这件事上所耗的时间是比较久的,需要进行一些调整。为营养健康,我现在是选择自己做饭的,那么我就可以去思考如何在保证健康营养的条件下,缩短自己吃饭的时间,从而为其他更重要的事节省一些时间。“如何两者通吃”的思考模式现在就要发挥作用了。
作者通过学习苏格拉底的辩论方法来提高自己的辩论能力,并且在和朋友的学习探讨交流中也会使用自己学到的方法,使他也一步步地超越其他的朋友的能力。这也是作者行动力强的体现。
书中的第二部分主要讲了作者“从伦敦再次回到费城,开始创业及成家的历程”。作者在书中讲到“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在航行途中所制定的行动规划,因为它在我一生中都发挥着指导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在年轻时制定的方案,到现在还在忠实地执行着。”具体的航行经历需在作者的日记中领略,但就“到现在还在执行着年轻时所制定的方案”这点来说,就足以让人产生无比敬佩之意了。
在作者的学习中会有自己的思考和反思,不断优化自己的认知观念,改良自己的行为理念并且一直身体力行。“人世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所谓善与恶的区别是根本不存在的。慢慢地我开始相信,真实、诚恳和正直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东西,所谓人生最大的幸福应该指的就是这些吧。我决心用这一生来身体力行……但我仍然认为:我们禁忌的行为,未必就是邪恶;让我们遵守的,未必就是善良。如果我们从整体来看,就其自身的性质来思考问题,让我们禁忌的行为或许对我们有害,让我们遵守的,或许对我们有利。”这些散落在文中的思想的精华会在不经意间出现,然后我就会暂停于此,因为对我的认知产生了冲撞,引发我的进一步思考和反思。“存在即合理”,“存在的都是正确的”,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这些都是相对的。理性客观地看待所存在的一切,会使自己更加豁达,且有更深的同理心和理解力。
作者自身喜欢读书喜欢学习,在其周围的朋友也大多有相同的爱好,他们几个“很有才智的读书人一起组织了一个俱乐部,旨在切磋知识,相互促进。”他们的做法也让我借鉴到一些创办“读书会”的经验:时间是每周五晚上,制定会章,要求每个会员轮流提出一个或几个关于道德、政治或者自然科学的问题以供讨论,每3个月提交一篇论文,并为大家宣读,论文的题目自行决定。辩论由会长主持,本着探求真理的务实精神,而不是以好胜争辩的态度来进行。为防止在辩论中出现情绪激动,不管赞成还是反对,争辩的时间都受到限制,对于不遵守规定的人要进行罚款。对于所讨论的问题一般会一周前宣读,以便大家在阅读时可以从多方面思考,这样在发言时就能做到有的放矢,还能使大家养成良好的讨论习惯。在章程中是有规定的,讨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学习,所以能够有效避免彼此之间的反感和冲突。
而这个俱乐部的创办也促使了作者进行了自己的第一个公益性计划——成立了一个会员图书馆。“成立图书馆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伟大的事业,其数量在不断增加。众多的图书馆不仅丰富了人们的语言交流,而且使一般的商人、农夫像其他地方的大多数绅士一样变得聪明起来;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对整个殖民地人民也有贡献,使他们为保卫自己的权利而努力斗争。”无知使人愚昧,读书使人明智。作者运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成千上万的人,这是伟人所为。
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 华盛顿说:“因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得到爱戴……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佩服的人只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 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 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 富兰克林。”而我也只读了前两部分都已经被其所吸引,同时也很期待明后两天的阅读所带给我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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