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碰二手房

作者: 澜逻 | 来源:发表于2018-04-20 21:29 被阅读215次

    01

    最近,我被一件事弄得焦头烂额。4月15日一早我和小邦子准备出发看房,计划是在南区买一套装修好的花园洋房。因为北区的政策利好,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我们不得不放弃北区购房的需求。

    开始是在经开区联系了一家中介公司,是由玲玲带着我们看房,她给我们介绍了一套两室的精装房,售价在118万,我们进去的第一感觉是这套房完全就是精装倒卖房,装修相当的廉价,墙纸贴得歪歪扭扭,橱柜基本全是板材,家具也相当劣质。完全没有购买的冲动,直接pass。

    玲玲看出我们对该房不胜满意,便为我们推荐了另一套金科的花园洋房,套内80几平,一进去就感觉眼前一亮,纯住家装修,简欧风格,房间收拾得很干净,爱护得也很好,刚满两年没有营业税。不过该房的价格也不便宜,售价在155万,如果我们做首套房,首付+契税+中介费+按揭服务费+个税+评估费+权证办理费加起来差不多在83万左右,价格对于我们来说偏高。

    为了对比几个区域,我们选择多看几处,又来到经开区的一个一手楼盘,该楼盘紧邻东站,下期开盘为洋房+高层。进入售房部,基本属于自助服务,自己看区位图,自己看沙盘,自己看户型,置业顾问全程均是问一句答一句,洋房价格在180万左右,高层在110万左右。最后问到购买条件,洋房70万银行定期存单,高层50万银行定期存单,该次咨询便宣告结束。

    之前听一个在北区购房的朋友讲到过她的购房经历,说现在想要购房,你必须穿一身巴宝莉的衣服加一个Prada的包包,男士必须带一块劳力士的手表。不然置业顾问根本不会理你,就算你叫破喉咙人家都当没听见。甚至有些购房客户一进售房部大门直接就是一句:我全款。听着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让人不禁唏嘘不已。

    由于经开区的价格确实不便宜,我们又更换到南区偏南一点的位置,而之后一系列不愉快的故事也就这样发生了。在这里我只想提醒各位刚需买房的朋友,如果你不是想要图方便或急需买房,或者资金很充足,在这里我建议你可以选择一手房。如果实在需要选择二手房,一定要和中介人员就各个细节落实到合同中,不能仅凭他的口头承诺,签署合同之前,一定需要中介人员落实所有费用并认真观看合同条款,不能盲目相信中介人员口述。

    02

    我们来到南区的一个洋房小区,联系了一家在我们当地算是相当普及的中介公司。由业务员小刘带我们看房,我们之前的要求是需要装修好的洋房,他便为我们准备了三套装修房。该小区一看建筑年限相对较长,坐落相对偏山上,出行如果没有车会比较困难。

    第一套房,室内装修陈旧,家具所剩无几,显然是常年无人居住的状态,四周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售价在130万。

    第二套房,装修风格比较现代,可以看出业主应该是一对小夫妻,比较追求生活品质,主卧卫生间的洗漱台也是做的两个台盆,唯一的缺点是,三室的房间被更改为了两室,主卧和一个次卧改成了一个套房,将次卧更改成了书房,如果选择这套房子,之后入住的工程量将会很大,装修已经定型,后期更改难度较高。该套房屋的坐位很好,房前屋后均无遮挡,视线很开阔,售价在135万,由于三改二的户型放入备选状态。

    第三套房,首先座位没有第二套房优越,进入房间的第一感觉是光线比较昏暗,装修属于偏老欧式风格,猜测业主年龄应在50岁左右。但该房的家具家电较完整,小刘告知,成交后该业主只会将钢琴搬走,其他的物品不会移动。而该房最大的优势便是有两个赠送的露台,其中一个大露台上面业主砌了一座山水池,种植了很多的盆栽。上证建筑面积在122㎡,实际使用面积接近150㎡,售价在142万。在看房的过程中发现小露台顶上的玻璃是碎的,在问询小刘告知会联系业主处理。

    经过综合考虑,最后我们选择谈判第三套房。便请小刘给我们计算一下首付,并告知我们资金有限,小刘在询问他们店长后回复可以做高评首付3成只需67万。在看房的过程中我们告知小刘我们之前出售过一套房,但须在九月份才能完成过户,这样是否会影响我们做首套,小刘明确答复我们可以和业主协商九月进行该套房的交易,确定可以进行首套房办理。而该过程中却并未涉及其他费用,小刘便马上告知我们可以约见客户面谈交易价格。

    小刘在和业主预约时间后,便让我们一起回到他们的门店找他们店长咨询相关问题。来到他们门店后我们便被引领到工作区后的洽谈室,刚一座定,他们店长便拿着三本《存量房交易合同》进来。首先便告知我们小刘操作违规,由于是新人,该套房业主报价150万,而小刘却给我们报了底价142万,属于小刘操作失误会被扣奖金。并将他们的后台系统给予我们查看,告知该套房前期他们做了很多努力压低业主价格。且期间告知我们如果不定下来,业主很有可能会马上涨价,为了防止业主涨价,我们需要多交一点定金,这样业主会由于毁约成本太高就不会轻易毁约。而此期间也未做其他费用的讲解。

    店长话音刚落,业主妈妈便到达洽谈室,由于该套房屋的业主在外地,所以本次便是由业主妈妈代签,作为业主心态,首先肯定是夸赞一番自己的不动产,以及自己并不着急出售的心态。之后便是价格谈判过程,首先我们给出的心理价位是135万,业主首先表示这个价格她不能接受,她最低给出145万,比之前小刘告知的要高出3万。期间店长也表示这个价格太低,需要我们让步,之后我们让步到140万,业主给出143万,店长继续表示我们的价格已经低于业主底价,需要我们继续让步,最终我们谈判落地价为141万。当我们价格谈定后,店长的《存量房交易合同》也顺势完成,并询问我们准备支付多少定金,由于我们并不了解支付定金的金额,便寻求店长的意见,店长告知一般是5万或者10万,我们便选择5万的定金支付方式。

    一切落定后,店长便让我们在《存量房交易合同》上签字,并让业主妈妈拿出不动产权证,我们看见土地使用年限为2048年,相当于只剩30年时间,店长告知,现在国家已对该年限做过规定,土地使用年限达到后可以续期,并不影响居住。看过《存量房交易合同》上首付金额67万,也与我们之前和小刘咨询的金额是一致的。而此时,业主的孙女一直在吵着让业主回家,店长也表示业主家里有急事,需要尽快回家,让我们看一下没有意义就可以签字了。

    在我们正准备签字的时候,店长又提到今天签订合同后需要支付一半的中介服务费,在此时,终于想到应该给我试算一下其他税费及杂费。然后另一名业务员便进入洽谈室给我们试算税费,中介费1.5个点21150元,按揭服务费1个点14100元,个税1个点14100元,评估费1580元,权证费500元,契税21150元,未做合计。我们对按揭服务费提出疑问,店长表示费用都是行业统一的,需要办理按揭,银行就必须收取该笔费用,如果是全款就不会产生。并表示链家的收费会更高,他们已经是优惠的了,且该套房买到就是挣到,这些费用并不高。并催促我们尽快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一下还需回到交易房屋进行物品清点。

    在草草看过合同后,我们便签订了协议,随后便跟随工作人员回到交易房屋进行物品清点。而此时,业主告知,她不仅仅需要搬走钢琴,房间中的所有摆件也是要全部搬走的。我们向中介人员提出了异议,此时中介表示,这些均属于业主私人物品,业主是可以搬离的。而业主也表示如果不让其搬,房子她就不卖了。物品清点完成后,我们便各自回家。

    03

    回到家中,当我们再次拿出合同细看时,才发现,定金五万是不计入房款首付的,还有尾款一万也是不计入房款首付的,相当于我们如果要购买此房前期便需要支付80.3万的费用,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算。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首付3成需要支付73万元,141万的房价3成不是应该支付42.3万元吗?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当时首先想到的办法是计算我们现有的资产,是否可以支付这笔费用,整体计算下来,我们起码需要外借30万才可以勉强支付。如果现在我们提出解除合同,最坏的打算是业主的定金我们有可能无法要回,中介已支付的服务费我们也可能无法要回。但考虑到违约方在我们,我们也愿意支付这笔费用。

    第二天,我们便给中介去了电话,讲解了一下我们的情况,而中介店长给出的答案是,合同不能取消,如果要取消必需赔偿房价30%的违约金,相当于我们需要赔偿42.3万元。听到这里我们简直是晴天霹雳,匆忙回到家中详细阅读了合同,在合同最后一页也确实标注了该违约责任。针对本次事件我们也咨询过多方律师,但律师给出的结果就是我们需要赔偿30%违约金。到此时,我们已经是凉侧心扉,本想买套房有个安乐窝,没成想却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甚至无法想通我们怎么会那么迅速的就签订了合同,前后不过几个小时。而我们签了字,便代表该次交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只是未曾料想后果这么严重。

    最后的办法便是找卖方进行协商,联系卖方后,我们诚挚的道歉,并希望卖方可以和平解决该次事件。其间中介也有联系卖方,建议卖方要求我们赔偿成交价30%的违约金,经过多番沟通,卖方终于表示她愿意解除合同。本以为该次事件可以得到解决,没想到最后中介方表示,买卖合同解除,但我们必须支付全部的中介服务费,相当于我们还需支付2万5的中介服务费,对于该笔费用我们完全不能接受,服务并未完成,买卖双方协商终止,之前支付的那一万我们可以不索回,相对于对中介服务人员的补偿,但还需支付后面的2万5,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到此时,事件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中介表示如果我们不支付后面的款项,将走法律程序对我们进行起诉,最后我们只能等待法院的传送单。

    最后,我只想说,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购买二手房。整个事件过程我们相当被动,在法律面前我们就是违约方,我不否认自己的冲动及草率,但是难道中介方就可以如此霸道的行驶他们的法律权利吗?难道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事先就不能将种种会产生的后果告知当事人吗 。到现在我依然无法知道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到底是怎样进行计算的,一切均是中介人员在进行操作,最后就报给我们一个数目,而怎样计算的过程根本不进行讲解,所有税费杂费也没有详细的清单。出现问题时,不是第一时间帮助客户想办法解决问题,反而是恐吓违约方追缴违约金。

    在这里我也不想以偏概全,我遇到的优秀的中介人员也有很多,他们会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其考虑最为适合他们的产品,如果客户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及条件,或者该产品并不适合该客户,他们也会给出自己的建议,而不是一味的促进成交,最后我只希望二手房这个行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家是我们的归属,也是我们一辈子的夙愿,只希望他是温暖的,而不是我们一辈子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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