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领域,有一个“老大难”问题,却是“久攻不下”,那就是安全生产意识的普及与宣传,总找不到什么好的有效办法。什么“宣传周、宣传月”之类,年年有,坚持不懈,但是要做到“入脑入心”,谈何容易。
这倒让我想起我们的古人,这“安全意识”的普及,实在可以说是做得好。你去看看那些古代亭台楼榭、大堂大殿上挂着的匾额,那题字几乎都是笔墨饱满、圆润酣畅的居多,枯瘦字体的就已不多,至于书界推崇的苍劲的所谓“燥笔字”,在建筑物的大匾上,几乎看不到。
这里面,其实是有说法的。古代建筑,一般都是木质结构。木质最怕的,就是火灾。而所谓“燥笔字”,就是笔墨不足,“干燥得很”,干燥容易引火。更何况那个“燥”字,本身还带一个火字旁。《说文》说“燥,干也。”。《易》中说,火就燥。这个与火大有“缘份”的字,对于怕火的木质建筑而言,那一定是要“退避三舍”,最好与之绝缘的。试想,如果大殿的主人,去请一位书家来题匾,那书家写上一手“燥笔字”来回报,那主人肯定不会认为他是“惜墨如金”,而是怀疑他是不是另有所图呢。
“燥笔”与火灾当然,不少人会说这是迷信,不足道,也不足法也。确实,在知识大开的今人眼里,这完全是“笑话”,是古人留给我们取乐的“段子”,一笑而过足矣。但是,你如果仔细想一想,从安全意识的入脑入心这一点而言,实在是不得不佩服的。
古人最怕的大灾,除了战事之外,一个是水灾,一个就是火灾。说真心话,防火实在不是一件易事,一时一地、一草一木、一角一落都不能轻忽,那就意味着必须“人人有责”。人人有责,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人人要有“那一根筋”才行。这根筋,怎么拉紧,那就需要进入每一个人意识的“基因”之中,触目有联想、有警觉、有行动才成。不说看到火苗、火星,就想到防火,像上面所说的,连看到一个“燥笔字”,也会与火灾“挂钩”。这种防灾意识,怎一个“迷信”的判词就可以了得呢?难道不值得佩服吗?
无论中外,这样的“迷信”古来是很多的,其背后其实是有社会功能的,起到一种“禁忌”的作用,换一句话说,也就是让人“有所不为”。防灾,很大一部分内容,也就在这个“有所不为”上。偶阅钱钟书的《管锥编》,其中说到易经中有一句话是“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也就是借着鬼神之威,来补法律之不足。用魏源的话来说,就是“王法显诛所不及者,惟阴教足以慑之”。但是,科学昌明之后,“鬼神之事”就吓不住人了,迷信和禁忌的神秘外衣一一破除,它们背后的社会功能也就成为空白。这样,就只剩下法律的“底线”,那些“禁忌”留下的空白,当然就需要由法律来一一“填实”。
如今,安全生产大法已经过修订,从严从细,是一个趋向。这是防范事故的最根本力量,需要执法上的最有力落实。不过,法再严、法再细,毕竟是“硬质”的,而社会却是无所不到、无所不及,其中总有缝隙和距离,也就是魏源所谓“不及者”,这就需要“软性”的社会意识来补充。吓不住人了,但要说得通人,防灾知识的宣传,应该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进行细化,让它们与人们的生活“相伴相随、形影不离”才行。让“安全达人”成为大家生活中的能人。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不妨试着把“燥笔”与火灾之间的那一点“联想力和警觉性”学到手,意下如何?
(发表于“安全时评”专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