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当小学教师,决不将学校里的儿童认作讨厌的小家伙、惹得人心烦的小魔王;无论聪明的、愚蠢的、干净的、肮脏的,我都要称他们为“小朋友”。不然,我就够不上做他们的朋友,我只好辞职。
我将特别注意,养成小朋友的好习惯。我想“教育”这个词儿,往精深的方面说,一些专家可以写成巨大的著作;可是,往粗浅的方面说,“养成好习惯”一句话也就说明了它的含义。
我当然要教小朋友识字读书,可是我不把教识字、教读书认作终极的目的。我要从这方面养成小朋友语言的好习惯。
一个词儿,不但使他们知道怎么念,怎么写,更要使他们知道它的含义和限度,该怎样使用它才得当。
一句句子,不但使他们知道怎么说,怎么讲,更要使他们知道它的语气和情调,该用在什么场合才合适。
一篇故事,不但使他们明白说的什么,更要借此发展他们的意识。
一首诗歌,不但使他们明白咏的什么,更要借此培养他们的情绪。教识字、教读书只是手段,养成他们语言的好习惯也就是思想的好习惯,才是终极的目的。
我决不教小朋友像和尚念经一样,把各科课文齐声合唱。既与理解和感受很少关系,那么,随口唱熟一些文句,又有什么意思?
我相信书本是一种工具或凭借,但不是唯一的工具或凭借。
小朋友顽皮的时候,或是做功课显得很愚笨的时候,我决不举起手来,在他们身体上打一下。打了一下,那痛的感觉,至多几分钟就消失了;就是打重了,使他们身体上起了红肿,隔一两天也没有痕迹;这似乎并没有多大关系。
然而这一下不只是打了他们的身体,同时也打了他们的自尊心;身体上的痛感或红肿,固然不久便会消失,而自尊心所受的损伤,却是永远不会磨灭的。我有什么权利损伤他们的自尊心呢?
我还要做小朋友的家属的朋友,对他们的亲切与忠诚,和对小朋友一般无二。小朋友在家庭里,时间比在学校里来得多;我要养成他们的好习惯,必须与他们的家属取得一致才行。
我要他们往东,家属却要他们往西,我教他们这样,家属却教他们不要这样,他们必将徘徊歧途,而我的心力也就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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