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喜欢速度快的人,比如每天比任何人都早起,就是想让老天看到我家的烟仝是全村第一个冒出的青烟的人家,让老天眷恋我好快让我发家。
每每早起造就了我的生活一尘不染还有很多时间来做其它的事情,比如写文章和看书。但还是有一点感觉到的早起让你感到惊人的规律那就是好像有人替你干活了。所以我把早起看重得很,我的工作效率也提高,我不想错过每天太阳出升的精彩。
以至于在后来的出铺放羊,当时发现那些铺上的牧民放羊都是早起但先烧火做饭然后才去放羊。但我夏天每天在四点就起床把羊放出去,等到那些牧民出来放羊时我的羊群以吃饱喝足。剩下的时间可以让我在中午羊群没回来前打扫屋子和羊圈,反正我的每一段时间都安排的妥妥的,干起活来轻轻松松的,从来没说过时间不够用。
就这样在忙碌中充实的过着每一天,但到农忙季节也不时的加重自己的劳动,使自己的体力都在超负荷,终于有一天身体力所不能及感觉到每天和疲惫相伴开始了从有趣变成无趣。想想一个女人的身体真正变老是从三十四岁开始走下坡路,三十四岁前你任身体田地中干得是何等的疲劳,总在太阳夕下收工坐上回家时车的一瞬间疲劳一去不反,吃完晚饭后还能上歌厅跳个疯疯火火到深夜回家睡觉不耽搁明天的田里活。
现在,想都不敢想任身体劳累的事情。只是想让自己的心慢下来,想到自己在年轻的慢时光,是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法提会的。那时的我们在穿梭于城镇和农村时用的是毛驴车,最快一点的是自行车,为了购物我们都用毛驴车到城镇去,一走就是一天的行程,是在慢悠悠的路上见证太阳升起到太阳落下,就在这慢时光中也没饿着还比现实的人们更真更单纯更快乐。
当今每天起早摊黑忙忙碌碌,挣的钱按天计算都在上百元甚至更多,可还是不够花不够用。是不是初心走着走着走丢了,一个有温暖的人越长大越明白,人这一辈子所求真不多,只愿爱的人平平安安日子简单温暖,历经世事有所执有所悟。
我选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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