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人丑,家穷,极度的自卑。农村的活路多,我除了上学,其余的时间多少得帮助家里做些事,是没有很多机会和村里的伙伴们跑着到处玩的。春夏秋三季,每天早上,还有整个暑假,放牛的任务便落在我的头上。那是一头年轻力壮的大牯牛,我得时刻拉在手里放,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它就撒开蹄子跑过几架山,让我惊慌失措地四处寻找,再不就是冲进别人的庄稼地,等我赶到时,它已经祸害一大片庄稼了。放牛实在是一件单调乏味的事,为了打发时间,我找了些书来看。
最初,隔壁玉梅姐的语文课本是我最好的课外书。渐渐地识字多了,什么书都拿来看,我爸的大本图书《爱的葬礼》、《苦菜花》,还有当时风靡一时的《第二次握手》,《收获》、《当代》、《十月》、《今古传奇》,反正只要是书,不管好不好看,看不看得懂,看到了就想要来看。那时最受欢迎的还有《故事会》和那种文字配图的小人书,我家是没有闲钱给我买的,只有向同学讨来看。偶尔,奶奶去街上赶集会带上我,那时老街的街口有家书店,密密麻麻地摆了几百本小人书,地上摆的也有,好像是3分钱看半天。花钱坐在那里看书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奢望,再加2分钱可以买一罐子盐,够一家人吃个把月了。我只能巴巴的看着别的孩子悠闲自在地看,然后悻悻而归。
上学期间,除了看书,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爱好。学习很努力,可惜成绩不尽人意,严重偏科,老师说我是“半边把式”,难得考上什么好学校,后来果然被他说中了。
后来的后来,就像大家总结的一样,读书时死读书的都没多大用,吊儿郎当的反倒是有出息,成了气候。我就是那个死读书的人,自然是一事无成。
年少时,和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迷恋汪国真、席慕容、琼瑶的作品。喜欢一个爱唱歌的少年,他问,我送个礼物给你吧,你喜欢什么?我拒绝了他说的衣服和其他物品,说如果要送就给我买本琼瑶的新书吧!没几天,不知道他从哪里买来一本琼瑶的《梦难缘》,可惜,书没看完,恋情就无疾而终了。
工作后,工资很低,好在能勉强糊口。对诗歌散文特别钟爱,一狠心,花了半个月的工资订了两本这类杂志。年少无忧,闲暇时,一个人安静地捧着本书看,实在是一种享受。床头总是放着几本书,无论白天多么疲劳,心情多么烦躁,睡前看上半个小时的书,浮躁的心情很快归于平静了。
浑浑噩噩的大半生已过,年少时的梦想,早已是过眼云烟,人生最大的成长便是和平淡的生活握手言欢。关于诗和远方,那是别人的诗意生活,我更在意是眼前的烟火人生。从小爱看书的瘦小女孩,到如今已是慵肿不堪的中年大妈,所幸无论在哪里,无论生活多少波折,唯有年少时的喜好一路相随,从未改变。读书,是一种美好的缘分,是与自己灵魂的遇见,床头依旧有三五本爱看的书,尽管有的书看了数日甚至半年也不曾看完,但每晚临睡前随意翻翻看看,心里便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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