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6点半左右,我拿着kindle在地铁上看书。由于倒春寒,这几天的深圳非常冷,地铁上都是穿着厚厚衣服的,裹得很严实的男女。
在龙胜站时,有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上了地铁。当时地铁上并没有很多人,甚至还有一些空位,我想着就几站路就要下车了,靠门附近站一会儿,自在的看会书。
这时,那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向我靠近,突破了我能忍受的陌生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我特意朝旁边让了一下,结果这人也跟着又凑上来。并且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他用身体的某个部位蹭了我一下。
靠,难不成是个变态?我又不动声色地挪了一下位置。这一次,我很明显的感觉到他用力顶了我一下。我火冒三丈,收起我的kindle,转过头正准备破口大骂时,这个男人,突然打开他的黑色大衣,右手握着他那软不啦叽的粗黑的丁丁一个劲的抖,还露出了一脸智障傻逼的笑容。
果然是个变态,还是个露阴癖。
我没有惊慌,没有大叫,甚至没有任何反应,那时我刚好到站,就淡定从容的下了地铁。开什么国际玩笑?早在2008年艳照门曝光时,我就看过陈老湿海量图片好不好?论尺寸,论成色,这个变态压根儿就与陈老湿没有可比性啊!
可是下了地铁之后,我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恶心。我当时就应该狠狠的踹他一脚,最好是踢爆他的balls,神马破烂玩意儿啊!真是辣眼睛!好吧,他这是遇到了像我这样的老司机,如果是十几岁的小姑娘,那个心理阴影面积恐怕是无法估计的了!
冷静之后我不禁在想,女性朋友独自出门遇到类似的变态,到底该如何做才能既有效遏制变态者的过激行为又能很好的保护自己不受进一步侵害呢?
第一,先冷静撤离现场,然后就近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有些圣母们在网络上大放厥词:说什么暴露狂都是自卑,怯懦,没有安全感,可怜,单纯,天真,浪漫,求关注,求点赞的上辈子折了丁丁的天使………无视就好无视就好……无视真的好?自卑怯懦就没有攻击性?难道他们不是实施针对女性犯罪的高发人群???
变态的初级阶段是在公共场合裸露生殖器,如果大家一再无视,那算不算一种集体沉默的变相纵容?就算我知道一些基本心理学知识,知道不能大声惊叫刺激他的兴奋点,但总会有恐慌的女孩被吓到大叫的,那这些变态们的心理不就得到满足了?
等到下次,下下次,他可能就不会只是裸露那么简单,作为女性,特么真是细思极恐啊!
我们能够推断的事情发展逻辑是:
干坏事-被无视-等于被容忍和纵容-继续干坏事-当前刺激已经不能满足刺激-干坏事升级
所以,无视等于容忍和纵容犯罪。
那么,正常的逻辑线应该是:
干坏事-被惩罚-知道干坏事要付出代价-停止干坏事
惩戒坏人,保护受害者,这不就是法律的意义所在么?
正视他们是社会的事,原谅他们是圣母的事,惩罚他们是法律的事,反正这一切都不是受害者的事,总之,绝对不是一个幼小无助、惊恐愤怒的女童或少女的事。
第二,与网上众多网友所建议的“无视”,“金针菇”嘲讽式的抖机灵不同,另外一个法律专业人士给出的建议是:当女性遇到露阴癖(暴露狂)时,请表现出受到惊吓的样子,迅速离开。
先看看露阴癖的发病原因,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导致露阴癖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从种族和个性发育的角度来看,露阴癖是原始性行为的释放。
2.与环境密切相关。
3.与幼年经历相关
这种行为与幼年经历关系密切。许多露阴癖患者在幼年时都有与异性或同性小伙伴互摸外生殖器,裸体或在成人面前炫耀生殖器,看异性成人裸浴或大小便等经历。
成年以后,这些幼年时取乐性的性经历依然存留在潜意识中,以至一旦遇到性压抑或重大精神创伤,且由于个性缺陷无力化解时,便不自觉地用幼年的方式来解除和宣泄成年的烦恼。
这是露阴癖等性变态心理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心理发育远未达到成熟水平,幼年经历依然影响其成年后性欲满足方式。
4.性格缺陷
性格情绪常常与性变态心理和行为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许多露阴癖患者的性格上都存在某种缺陷,特别是性心理发育不健全,表现为拘谨,孤僻,怕羞,少言寡语,见到女性就脸红或从不与女性开玩笑,加之性知识贫乏,常常用儿童式的幼稚性行为来解决成年人的性欲问题。
通俗点说,就是通过暴露的手段满足性欲,达到心理上的满足,客观上对人身无侵害可能性。
但也不要忽视,暴露狂是成年人的事实,当在你面前得不到相应的情绪表现刺激性欲时,甚至得到“好短好小”嘲讽式的反馈时,可能会由暴露举动转化为人身伤害举动,谁也无法保证他的下一步是否过激。而暴露狂作案时选择的地点,恰恰是偏僻角落。
所以,当女性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声呼救或落荒而逃等正常表现,也是自保手段,别想着冷处理的方法打击作案的暴露狂,你不是心理矫正专业人员,不需要拿自己的人身安全开玩笑。
如果有一天,你遭受了性骚扰,请相信,绝对不是你自己问题。问题永远出在那些龌龊、邪恶、猥琐、怯懦的施暴者身上。
如果你是有权力让这些触犯有关法规甚至法律的人得到惩处的人,比如网络管理员、安保人员、执法及司法机关的工作者,希望在有人向你们提出求助、报告有人对其施暴的时候,能够多多提供帮助。
毕竟在我们这个社会,对于施暴者往往会主动去替他“反思”、替他乞求社会的“理解”,而对于受害者,则一次又一次地用莫须有的“罪名”进行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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