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过一只猫。
其实也不是我要养,只是乡下老房子里老鼠多,我妈需要一只猫来捉老鼠,于是他就成了我的玩伴了。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趴在老房子屋檐下的台阶上,懒懒地晒太阳。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骑着自行车直冲进家门,他便在台阶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冲着我“喵喵”的叫,以此发泄我打扰他的美梦的不快,这个时候我便要去撸他了。肚子是不能万万不能摸的,也许乡下的家猫不比现在的宠物猫,对我的信任还是有限度的,若要强行撸下去,他会毫不留情的给你的手背来上一抓,徒留血痕。他的尾巴上有一个包,我以为是个淤血块,没事的时候我就去揉,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尾巴里的骨头断了,乡下也没有带他医治的意识,自行愈合就长歪了,留下个肿块。
他并不是一只好看的品种猫,只是普通的土猫狸花。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喜欢抱着玩儿。抱得久了他就会不耐烦,便伸出爪子钩住我的衣服跳下去,如此反复久了,质量再好的衣服也全起了毛球。多年后跟妈妈回忆起此事时,妈妈一脸的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何小时候的我衣服上全是毛球。妈妈给他准备一个平底椭圆白碗用来吃饭,我们吃什么菜,他就吃什么剩菜,最好的饭菜是鱼汤拌饭。还有一个圆底深大碗,专门用来喝水,渴了就去吧唧两口。妈妈还特意给他准备一个簸箕,装满灶台里的烟灰,来充当他的厕所。
他当然是一只公猫小哥哥,因为妈妈觉得母猫要生小猫,麻烦。有一次他几天都不着家,我追着妈妈问,怎么咱们家的猫还不会来呀。妈妈凶凶地对我说:“你想他干嘛,那么脏你天天抱着,说不定丢了不回来了!”。终于他在半夜回来了,我正睡的香甜,被妈妈叫醒,“听到了吧,猫在外面叫了,你要抱着睡不咯。”,自己却去开门,还在猫碗里倒了点水,才上床继续睡觉去了。现在想起来,他应该是去哪儿祸害小母猫去了吧。
后来,爸妈都要去外地打工了,我被动地作为留守儿童放在外婆家里生活。那天全家忙前忙后地搬家时,他还在吃饭喝水,在我们的脚脖子周围打转转,我还在逗他玩儿。他一定不知道这家人在忙啥,也一定不知道第二天他就再也见不到我们了,再也没有吃饭的平底碗,没有喝水的圆底大碗了。
一年多后,我们回家时,邻居跟我们说,我们离开后的很长时间里,他都过来转一转,从房子的猫洞里钻进去又钻出来。后来就再也没来过了。也许,他终于理解了,这次的分别,对他而言,却是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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