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观心居士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超越功利层面。至于用什么去超越功利,我思考了很久,得出了答案 : 毫无疑问,一定是用真诚。
从少年时期到中年的现在。关于人与人的关系论,我不断受到各种奇奇怪怪思潮的冲击。
比如有一个时期,社会上有一部分人非常热衷于传播“利用论”,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关系是“互相利用”,认为这是无善无恶、无褒无贬的。
再比如现在非常流行的以金钱与合作关系、雇佣关系为最高标准,为价值取向,去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些看似公允,实则极端功利化的观点,我始终都没有认同过,也没有以它们为价值取向去贯彻。
在我看来,这些奇谈怪论都是相当地“庸俗实用主义”。它们只可作为人与人之间最低的价值标准,而不是像现在的很多人那样荒唐地说成是最高准则。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遵守某些约束力的前提下。一定是有着超越这些约束力的,更为本质的关系。那就是以真诚为前提的,以真诚为根本约束力,而又超越约束力这一概念的,人的天然自觉性。
人的这种真诚,这种天然自觉性,是超越机械约束力的。它用我们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来总结,就是一个“义”字,仁义礼智信的义。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它都是最高的人际关系法则,它的存在并不会因为某些人或大部分人的否认而改变,它是强超越性的。不管人承不承认,它都像太阳一样崇高,在人类道德领域里光辉四射。
“诚”与“义”,都是反刻板、反机械约束力的。有觉性的人,不需要用教条和条律去约束。自觉性低,没有诚义感的人,肯定需要教条或条律的约束。
但怎样才能体现出诚义的力量?那第一要有破例。要有突破教条、突破条条框框的破例、破格,去使有觉性的人在地位上成长或获得激励。没有觉性的人,当然就是原地踏步走。
这完全不是由教条、条律、制度能解决的事,而是纯凭人的一腔自觉。
怎样能体现出诚义的力量,第二要有感化与怜悯。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它是从人的情感出发,高标准的一种感化力。人都是由情感出发,由好坏二种情感上的感受力,而发生信仰上的形成。
自古以来,无论在哪里,都是由受到真情感化与自觉怜悯,而使人自觉产生诚义的自律,使人们互相追随,互相成就。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大的范围内,还是小的范围内,都会有备受推崇的智者。
智者的最大力量来自于什么?毫无疑问,是真诚和道义。智者惟求于义道,不事寸功而功自成。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2015. 05. 14
于青岛即墨观心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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