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中小企业在试图扩大经营规模时,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日本的小企业也不除外。
甲社长经营着一家拥有30年历史的家庭旅社。近期正在考虑与大企业共同经营,从而解决资金短缺,经营方式落后的问题。他寻求了塾长稻盛和夫对此事的看法。
经营温泉旅社的家族企业
甲社长经营着拥有30年历史的家庭旅社“和屋”。虽然日本的旅馆行业增长速度正趋于停滞,但“和屋”所在的观光地区,游客数量却连年增加。
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且自带天然温泉的“和屋”,经营收入正逐年提升。
家庭旅舍面临的另一大问题是“后继无人”。好的经理人才难求;工作时间不规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导致客房服务人员也越发紧缺。
“和屋”也没有这样的问题:家族长子主动继承了公司的经营,经理和掌柜也有了好的人选,连旅舍的员工也都有长期在“和屋”工作的意向。
因此,甲社长决定充分利用“和屋”具备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旅舍的经营规模。修缮已经使用30年的住宿设施,重新布置已经老化的供水系统和空调设备;改造目前只适合两三人居住的房型结构,更新已经落伍的客房设备。
让“和屋”成为能够接待大型旅行团的“现代化”旅馆,争取让入住旅客数量翻倍,销售额扩大三倍!
扩张的计划已胸有成竹,但扩建的资金却是一大难题。公司现存的资金无法进行大规模房屋改造,只能向银行贷款。但公司目前已有不少借贷,无法再向银行申请大额贷款。
即使如此,甲社长也想得到了解决的办法。最近有一家资金雄厚的大型企业要到当地进行投资,如果能和大企业取得合作,公司就可以通过大企业的资金和社会信用,获得扩建所需的资金。
具体的方法是:双方共同设立新公司,大企业提供扩建资金,“和屋”提供现有的土地和管理人员,并向企业让出部分经营权。
甲社长认为,大企业除了能够提供资金,还能给和屋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甚至还能进入大城市开展促销宣传活动。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大有好处,因此,只要家族还在经管层占有一席之地,将部分经营权出让给大企业也是可以的。
与大企业合营的风险
稻盛和夫在详细了解甲公司的经营状况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只想依靠别人的资本和信用来拓展自己的事业,这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
甲社长以出让部分经营权为前提,寻求与大企业合作经营,为的是获得扩建的资金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但另一个前提是:公司已经有了家族继承人,原有的经理和员工还要继续在此工作。
实际上,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用于大规模扩建所需的资金需要向银行借贷,银行则会要求大企业为共同成立的新公司担保,这就等同于大企业自己从银行借贷。
按照资本的逻辑,大企业向这项事业注入了自己的资金,这就变成了他们自己的责任,必然会采取非常冷静而理性的判断,对自己的投资进行保护。
因此,大企业恐怕会要求获得新公司百分之百的经营权,“和屋”出资的土地需要估值,但估计只能占到百分之十至二十。原有的品牌、人才作为不稳定的要素是无法估价入股的。也就是说,“和屋”百分之八九十的经营权最终会落在大企业手里。
甲社长希望公司继承人,经理,员工都要在公司长期工作下去。但是,如果大企业判断家族成员缺乏作为经营者的能力,或者不符合经营的要求,拥有经营权的大企业还是会将他们无情地撤换。
此外,按照甲社长的设想,进行扩张后,现有销售规模能扩大三倍。扩大两倍也许还有可能,三倍则意味着企业将进行一个巨大的飞跃。人员,内部管理的问题会接踵而来,经营的难度会呈几何级数增加。
仅仅是重新装修改造,就想获得现有三倍的收入,这样的预计未免太过乐观。如果计划无法顺利实现,甲社长还将面临出资方资金回收的问题,届时公司将承受沉重的打击。
在看过“和屋”近几年的业绩报告后,稻盛和夫向甲社长提出:和屋虽然销售额在不断提升,但利润实在太低,且一直没有增长,借款却还在不断增加。这样下去,和屋必然走向死胡同,甲社长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收益率和自有资金是企业扩张的前提
有句话叫“天助自助者”,银行只会把伞借给自己会避雨的人。如果甲社长没有改善公司状况的能力,银行是不会愿意融资的。
甲社长首先该做的是提高收益。必须实践“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这一原则。
费用最小化,并非意味着要降低服务水平和餐饮服务质量,这样反倒会影响宝贵的客流。甲社长必须思考,如何以现有的建筑,把餐饮和服务做的比别人出色,成本又比别人低。
这或许不是常人都能做到的事,能做到的话就是出名的企业家了。但是,必须动脑筋,想主意,用智慧,付出非同寻常的努力,才有可能彻底改善收益状况。
另一方面,公司经营必须想办法增加公司内部的资金储备,这一点非常重要。
“和屋”已经经营了三十年,折旧费每年递增,对于建筑物和设备来说,折旧应该已经结束了,不需要再承担折旧费用。这是一项可观的收入,必须作为内部留存,用于将来的投资。同时,公司每年至少应拿出百分之十的利润,作为企业的内部储存。
否则,不管构想本身多有魅力,但眼前的收益不高,却侈谈扩张,那只会增加经营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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