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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正在重塑法律(下)

区块链正在重塑法律(下)

作者: NervosNetwork | 来源:发表于2019-05-08 16:06 被阅读17次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区块链对整个行业内的一些思考,接下来,我们会聊一聊区块链对各部门法带来的思考,以及对区块链未来的展望。

    四、区块链对各种部门法带来的思考

    (一)区块链与宪法

    北大的蔡定剑老师已经去世了。他原来是北大的教授,也是人大法工委的宪法的主要学者之一。蔡老师曾说过:宪法的精要在什么地方?宪法的精要就在于限制无限的权力,并将其变成有限的权力。这也是宪法的精神。英国大宪章中最早的限制是什么?是限制了君主的无限征税的权力。也就是征税要通过议会,无代表不交税。而区块链实际上就是在这个时代去实践宪法精神的一个技术。它通过代码告诉人们,什么东西是区块链做不到的,这种自我限制,是最有价值的。

    假设现在中本聪站出来说:“我决定把比特币的上限改成 6400 万个。”大家是不会在意这个改变的。那个也许可以称之为一条新链。这也是为什么在上文中一直强调代码一定要开源。代码不开源别人就不知道开发者在代码内部限制了多少权力。比如 2017 年 ICO 火热的时候,有个人把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代码改一改并给自己留了 51% 的代币,而这种公开欺诈的代币居然也有人去投资。如果一个人在用代码之前不读代码的话,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1.区块链为宪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有一些国家,小的地区议会把地区宪法在 GitHub 上直接开源了,获得了好评。但是从现代国家体系和政体稳定的角度来说,让国家的宪法跟区块链发生关系,甚至比较激进地希望用智能合约进行宪法的司法化,都是令人很难想象并执行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区块链未来有可能为宪法、全民公投以及类似宪法性质的组织章程提供一些技术上的支持。例如,基于区块链的公司章程。

    2.区块链是永恒的

    举一个例子,有一个词语叫做永恒(perpetual or constant)。Constant 在宪法中是预示永续的。区块链为什么也可以被称之为是永续的呢?例如 ETC 和 ETH 的分叉。最早的宪法就是关于 ETC 的宪法。后来产生了分叉。那么ETC 就消失了吗?答案是没有,ETC 的宪法是继续存在的。只是 ETH 在做出了修改之后获得了更多认可,它的价格涨得更高而已。所以可以这样认为:区块链的代码实际上跟与现实的宪法一样,都有一个永恒的设定。

    当然永恒不是现实存在的,因为现实中归零的币也很多。可是从长远的角度看,很多被认为是归零币的虚拟货币也是有非常少的人在进行维护的。当然比如著名的 SBTC,它的市值排名现在在 1800 多。人家的名字都叫做 SBTC了,韭菜们为什么还要往上冲呢?

    刚刚也提到,现在是制度经济学家的春天,很多项目都有自己的宪法或者白皮书。这相当于在说:如果你不喜欢我的玩法,你可以去别的地方。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同时把身份和财产放在多个宪法环境下。如果现在有人想创立一部宪法,或者说做一个社会性的实验,区块链实际上降低了实验成本。

    (二)区块链与民法

    1.主体与去中心化身份

    让我们再来讲一下民法。大家知道,民法是在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先来谈谈主体。业内现在正在做的一个非常核心的技术进展,叫做去中心化身份,也可以称之为自主身份。

    传统的中心化身份
    人们现在的身份是谁在进行控制呢?这个控制者是一个中心化的机构,也可以叫做户籍警察。之前我们国家管理相对混乱的时候,一个人实际上可以拥有多个户籍身份。我见过这样一种神奇的操作,自己有一个北京的身份却又到老少边穷地区办理另外一个身份证。她再会用这个老少边穷地区的身份证去办理移民。所以一个人同时会有两个身份。这是很奇怪的。

    我曾经有一个案件的对方在起诉我们的时候错用了她的国外的身份。导致这个案子到现都很尴尬,成为了一个悬案。那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有八年之久了。可是还是有不明真相的法官给我打电话,问这个案子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迟迟没有结案?我把情况告诉他们后,他们也都沉默了。作为同一个自然人,两个身份的照片不一样,生日也不一样。中国法下她是一个身份,美国法下是另一个。没有人有办法确定她的身份了。她同时持有中国境内的户口和美国的护照,最后在起诉的时候就用错了身份。她用国内的身份签约了合同,却用国外的护照起诉了我。当她把合同拿出来时,原告被告法官三方都变得很尴尬。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身份
    中心化身份会存在大量的问题。大家现在的身份是由国家控制着的。包括 KYC 在内的一些事情都控制得非常严格。然而我们希望区块链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个自主的身份。也就是自己的身份和信息都由自己来控制。这样一来在需要用到身份的时候,就不用通过第三方来取得自己的身份,而是直接把身份信息交给对方,从而委托对方完成相关的事情。第三方机构无法对其进行删除或者修改。这也是整个区块链技术社区正在进行的一个核心的一个工作。

    2.代码的民事主体化

    关于民事主体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现在存在一个趋势:代码的民事主体化。区块链的地址可以给代码,也可以称之为算法或者智能合约,提供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一个人拥有一个地址,他就可以收钱。如果他又有一个账户的话,就可以花钱了,也可以欠钱了。

    人工智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而人工智能会给代码或者说地址提供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它可以替账户持有者进行决策:怎么去花钱,怎么去借钱。不知道大家对人工智能是否有所了解。人工智能也分为几个部份。第一点是它可以通过过去的数据形成一个预测。第二点是它还需要一个判断的动作,最后形成决策。这个预测的动作和决策之间还是有一道鸿沟,那就是判断。现在这个动作还是需要人去进行的,所以我们现在还主要把人工智能叫做决策辅助工具,而非完整的决策工具。智能合约可以替代人来填补这个鸿沟。一是智能合约的结构,二是区块链上的余额可以提供一个判断的结构,并且是自执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综合几套系统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民事主体。

    有些人可能会说:钱律师,你想得太早了吧?这些好像都是科幻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内容。但是,其实这些已经离我们很近了。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第 48 条规定当事人和一个自主交易系统完成的交易,是有法律效力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当一个自然人作为当事人和一个商家提前设定好的机器形成的交易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例如大家在购买电话卡的时候是不会有人介入的。而在充值了之后,账户金额就会提高。再举一个例子,自动售货机是一个自主系统,你跟它形成的交易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如果再往前前进一小步,当事人自己就是个机器人或者一段代码,面对的对象也是一个机器人或者代码的话,这个规定就不生效了吗?同一个逻辑完全是可以推道导出来这应该是有效的。而且其实在如今 90% 以上的股市交易都是量化机器人操作的情况下,已经存在了。这种情况下都是机器或者代码在进行买卖,这种交易必然会受到民事保护。再加上人工智能的预测和判断会越来越难以被人类理解。Alpha Go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近的终极版的 Alpha Zero 只花费了八小时从一无所知到击败 Alpha Go。这个是非常恐怖的。特别是当两个算法在交谈的时候,人类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这个世界很快就会进入一个新常态。人们要接受这个现实,机器间交流的语言是一个黑箱,是听不懂的。

    3.区块链为提高平等性做出了贡献

    传统的交易信息是单向透明的
    再谈到平等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其实为平等做了很大的努力。换言之,区块链做了很多平等方面的工作。这就涉及到区块链无差别存储的问题,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纯粹记忆的问题。记录一件事的成本其实是很大的。现在的交易过程又是谁在进行记录呢?其实是对手商家在进行记录。电子商务法以及网络安全法一方面规定当事人必须保存三年的交易记录。另一方面又规定如果其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能够随时为政府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法律,在交易的平台,数据会被保存到地老天荒。同时对用户来说,数据三年以后就不可查了,并且用户会被告知:数据已被删除。但是数据其实是一直存在的。因为这是法律要求的,也是商业利益之所在。结果就是信息的单向透明。这就是不平等的根源。人们可能知道在当时发生了什么,但这个也是很有限的。你产出的数据越多,你就越被动。

    区块链为达到平等提供了一个机会
    币圈发生过一件很狗血的事情。某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交易上发生了闹剧。用户正要准备起诉交易所的时候发现,当天的交易记录以及如何爆仓的记录就消失了。其实交易所的高频集中交易本身和区块链是没有关系的,交易所是中心化机构。

    我们会看到,数据的不平等是非常可怕的。那么,如何才能达到平等?区块链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机会。区块链上的哈希是所有人都能看见的,而交易的数据也能以很低的成本进行储存。不存在交易所将数据删除,而客户主无法查找数据并且数据不可信的情况。这种平等和主体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关于数字合同,秘猿科技已经有了一个合作伙伴叫做众签科技在做相关的工作。这家公司也是有清华的技术背景的企业。它做数字合同的工作已经很多年了。

    4.区块链中的签字具有连续性

    再同大家谈一下做律师的体会。书面签字真的很恶心。我碰到过很多案子。有时候当事人看到原件会问:这字是我签的吗?不好意思,法官,我要求去鉴定!字迹鉴定首先需要选定鉴定机构。双方在鉴定机构达成共识并统一意见,不然就要抽签,摇号。我自己是去亲自摇过号的。当时是在处理一个海南的案子。为了摇号这一件单独的事情我坐飞机去海口,摇完号再飞回来。摇完号之后,我还得去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办理相关手续。鉴定费要 1 万块钱。在鉴定过程中鉴定老师说:请你提供这个人过去三年的十份他亲笔签字的检材。幸运的是对方是一个商人。在过去的工商资料中还能找到相关的签字作为检材。所以签字真的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情。

    在运用区块链以后,相关的签字可以是连续性的。每个人的签字就在链上。关于什么时候使用过这个签字的信息也在链上。他们就没办法说这个签字不是自己签的。因为过去的与其他交易方的交易都是使用的这个签名。这个事情也就从而能够很容易地说清楚了。

    5.区块链与物权,债权登记以及侵权证据的固定

    再来讲一下物权和债权登记。现在国内和国外都有相关的项目做相关的事情。债权登记实际上会和后续要讲到的供应链金融有很大的关系。债权是怎么登记在链上的?这就涉及到应收账款的转让。再有,我们会提到侵权证据的固定。这其实也是民法的重要内容,可以把侵权的证据第一时间就固定给法院。在固定的时候法院就看到了证据。这之后就可以选择起诉还是不起诉。这个也是未来互联网法院想做的事情之一。

    (三)区块链与商法

    下面再来讲一下商法(Commercial Law)。商法的第一要务什么?第一要务是效率。它的第二要务是信用。商法里面对平等性的考虑是往后放的。

    区块链与公司法以及保险法
    公司法在刚刚的股权登记系统中提到了。DAO 会在后文提到。它实际上是一种新的组织生产的方式。再谈到保险法。保险法涉及到智能合约的保险。在这里使用预言机直接抓取公开的天气地理数据就可以了。例如航班延误险。因为航班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延误了就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处理。这种方式实际上增强了保险合约的信用。在过去需要一个很大的保险公司达到一定的实缴注册资本才能够售卖延误险。现在不需要这样了,因为延误的数据是很好抓取的。

    区块链与破产法
    对于破产法,在这里举一个实例,秘猿科技提供技术支持的中钞区块链,他的区块链系统支持杭州法汇科技的破产案件管理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制是 50 人。未上市股份公司的限制是 200 人。然而出现一千个或者五百个债权人是很正常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怎么去开债权人会议呢?很多破产法官一般是没有胆量组织一起开的。很多地方管理相关问题的法官只有两个人,无法对这种情况进行有效管理。通过这个管理系统实际上可以解决破产债权会议投票的问题。这个也是应用的方向的其中之一。人们会看到商业规范以及一些诉讼规范在迅速地区块链化。

    (四)区块链与行政法

    接下来谈谈有关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机关其实对区块链技术十分感兴趣。但是想要真正运用区块链也存在很多的压力和阻力。如何理解行政法呢?它的本质是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规范。也就是说行政法是制约行政权力的,而不是一边倒地为行政权力服务的。

    区块链在这其中是有天然的优势的。第一个优势就是:控制。就像上文提到的,区块链能够提供绝对的私人财产,也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提供定向受控的资产。我们能不能把行政权力也化为一种通过区块链控制的权利,以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独立行使和控制呢。确保行政权力的独立行使是着眼于行政官员可以不受其他行政官员控制和干扰的行使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权力,确保行政分权落到实处;而确保行政权力的受控是着眼于行政官员不能在自己被授权范围之外行使权力,要受到人大、党委通过智能合约设定的范围和目标的控制。

    第二个优势是对行政过程产生的证据进行存证,这个大家可以展开想象,就不予展开了。

    (五)区块链与经济法

    1.区块链是强大的监管工具

    经济法中存在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市场规制;第二个是宏观调控。这也是经济法的基本的取向。如果从合规方面来看,区块链是最强大的监管工具。人们说比特币是最反监管的,公链是最能逃避监管的。但是如果把区块链技术反过来用的话,大家会发现它是最好,最强大的监管工具。而且它的操作很简单,就是在监管部门放一个节点。所有的实时的商业数据都会在监管部门的电脑上同步。

    秘猿科技也做过相关的项目。我们曾经有一个聚合支付企业的客户。大家知道,聚合支付是不允许二清的,也不允许企业有自己的资金池。那么企业怎么向央行证明自己没有做二清,没有留资金池呢?为此当时公司给了央行一个区块链的节点。这个系统是建立在区块链上的。通过这个就可以证明公司没有做二清。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是可见的。当钱到账时,公司这边就即时分发掉了。交易是即时结算的。这就可以证明,公司并没有做二清,也没有资金池。当时我们也给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方案。但是后来监管部门最后做了一个中心化的方案,包括有支付牌照的都不允许留资金池了,因此最后也没有再进行应用的扩展。

    2.税收与区块链

    税收也可以用到区块链的发票。相关的项目已经开始在全国开展了。全国各地都已经发行了很多这种发票。央行版的数字货币是一个很宏伟的设计。运用这个设计可以解决大量的核心问题,包括税务的设计在内。

    3.监管逃离

    人们也能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逃离。监管逃离在很多情况下其实是因为原有监管思路的局限性。监管部门很难监管加密货币市场,特别是在税上的考虑。例如,美国的 IRS 起诉 Coinbase 被要求提供交易所的数据,这都是在为收税做好准备。

    (六)区块链与社会法

    1.区块链与慈善系统

    社会法强调是相对的公平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实际上非常适合慈善系统。通过这种技术可以去掉很多中间机构。有很多慈善机构每年要收10%的管理费,这个比例比很多投资机构都高,顶级的投资机构管理费才百分之一二,这些钱都到不了真正需要他们的人的手里。在去中心化身份出现之后,就可以轻松地验证善款有没有到达需要的人手中。因为交易的过程是可见的,包括善款的花费过程也是可见的。

    2.区块链会拉大贫富差距

    区块链为一门技术和历史上所有的革命性技术一样会拉大社会贫富的差距。去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人会获得巨大的财富。而远离这个技术的人可能会被整个社会抛到后面。以后诸如 DAO 这样的生产组织有可能发生零雇员的现象。所有人都会用破碎的时间为代码打工。这种情况实际是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无法帮助的。这一点不知道在以后将会如何演化。

    3.区块链会造成失业

    区块链应用可能带来大量的白领失业,比如律师业,未来可能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律师助理了。现在许多的阅卷工作都是由人工智能来完成的。以后的文卷传输送大多会在网上进行,庭审过程也会在网上进行。现在很多律师的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文件应该怎么签字,以后就不复存在了。

    (七)区块链与刑法

    1.智能合约为犯罪团伙提供了工具

    最后再讲一点,其实也是这次内容中最有意思的。接下来要讨论的实际上是有论文基础的。论文叫裘格斯的指环(Gyges’ Ring)。它是 Elaine Shi 写的一篇学术论文。内容是基于智能合约的犯罪。智能合约去除了所有的信任的中间层。它本身就是可以直接被信任的。但是在给商业提供了信任的工具的时候,它也给犯罪团伙提供了同样的工具。

    2.智能合约与名片犯罪

    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一种行为叫做名片犯罪(calling card crime)。我在国内的知网进行了搜索,没有任何一个文章在讨论相关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研究刑法的。这个问题其实很有意思!泄密和非法控制交易系统我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和上述情况类似,匿名的买家和卖家可以通过计算机代码完成整个犯罪行为和犯罪激励行为。

    再回到名片犯罪。calling card是什么意思呢?过去在西方存在一种犯罪过程。罪犯在犯罪现场会为警察或者报纸留下一张卡,以此证明犯罪事件与自己有关并由此获得报酬。

    现在假设有一个场景:有一个商人想让美国某一个参议员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商人发布了一个匿名公告告知自己愿意出多少钱使参议员死亡。这时有一个杀手匿名地在以太坊上创建了一个智能合约。合约中提出自己能够在某一个约定好的时间和地点使议员死亡。具体的死亡方式并不重要。重点是信息是可以在公开渠道通过爬虫等方式去来确定的。当然新闻肯定会报道谁在何时因为何种原因死在何处,或者没有原因,仅仅是确认死亡。在以上这种境况下,商人就可以往杀手的地址打钱,如果在特定时点之前没有收到信息金额就原数返回。如果在特定时点以内,智能合约在网络上爬到或者勾选到了信息,这个钱就会打到一个匿名地址,被杀手获得。这个全过程都是匿名的。

    3.智能合约犯罪将对刑法提出挑战

    这个东西会对现今的的刑法理论造成很大的挑战,因为不可能指望公链可以回滚。其实 Vitalik 也提过类似的问题。碰到这种情况,假如不是去刺杀某个人,而是使某个火车出轨这种公众性的恐怖事件,又该怎样决策呢?我知道有很多人,特别是国内的很多专家,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公链太可怕了!我们一定要把它赶尽杀绝,要不然这种犯罪怎么去遏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当大家对公链的性质理解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是没办法阻止的事情,就像枪会杀人一样。其实正确的反应是去研究它,而不是掩耳盗铃,觉得这个东西不好然后就不去接受。其实现在有关于如何在公链上遏制这种行为的讨论。

    大家可以看到过去的刑法理论以及上文提到的这种行为是可以拆分的。犯罪者可能并不会直接进行犯罪,而是通过智能合约加大各个意外事件的产生的几率。例如已知一辆车的行走路线,犯罪者就可以对路线上其他人工智能控制的车辆给发送一个智能合约,将车速提高 50%可以获得奖励。最后车上的人可能运气好没死,但是如果他运气不好的话就死了。这种犯罪过程可能相当于多个意外事件最后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那么这些意外事件到底有没有构成犯罪?并且他的犯意应该怎么主张?他是没有共同犯意的。我觉得这些都会向刑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提出一些挑战。当然在技术上大家也都在想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现在暂时还不存在这种事情。这些还都处在思想实验的状态,也暂时没有出现相关实例。

    (八)区块链与程序法

    在程序法中存在这样一个理论:律师,特别是美国律师有一个信仰:程序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举一个简单例子。三个人怎么公平的分西瓜?答案很简单,程序就能解决。从程序来说:谁切谁最后拿西瓜,这样就可以公平公正地分西瓜。这就是典型的不用理工科思维解决,而是用文科的,法学的,程序的思路来解决公平问题的例子。区块链提供了时间轴和签名,所以大量的程序法问题都天然地适合在区块链上设计并解决,包括存证,刚刚提到的身份还有司法投票。因为刚才在部门法里面也都陆续涉及到了程序问题,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五、区块链未来的展望

    在最后,我们来讲一讲未来发展的展望。这其中包括三个展望。第一个是政治上的展望。

    (一)政治上的展望:代码成为新的主体

    第一个展望是:社会上会出现大量的新的主体:代码。区块链的无限地址服务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为自然人或是法人准备的。因为有关自然人加法人一起的数量实在太少了,以至于用传统互联网就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完。区块链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为物联网上的机器和人工智能算法准备的。

    现在人工智能有一个趋势叫做自动调参,也称作自动算法。那么这个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遗传算法。因为大家知道人工智能是一个黑箱,程序员是通过输入的数据和输出的数据调节其中的参数的。调节好之后再用它来处理数据。因为人工智能是个黑箱,实际上没有人知道其内部的工作原理。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人工智能需要通过类似遗传筛选的方法淘汰掉大量低效的算法。也就是说,它会维持一个很大的算法主体群,使他们计算同样的事情并及时淘汰掉不需要的算法。这些都是区块链可以提供的相关的服务。

    区块链有海量的低成本的地址可以为物联网提供服务。例如一个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群,它的每一个设备的太阳能板的账户不可能是开在银行的账户,这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它们肯定是在区块链上的,由区块链提供这种实时的清结算服务。

    (二)经济上的展望:区块链与物联网和人工智能

    第二个展望是:区块链将为物联网设备和人工智能算法提供政治治理,市场交易和法律服务。

    1.人工智能如何进行决策已经难以被人类理解

    刚刚也讲过了人工智能的决策。《未来简史》中提到:人在未来可能会被机器和代码当成宠物圈养。人们可能已经无法理解人工智能到底如何进行决策。因为它的数据量,交易的频次以及交易的密度都不是人脑能够负担的。这些场景其实离人类已经很近了。

    2.新的经济组织:DAO

    经济上,会出现一个新的类型的经济组织。这个组织叫作 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比特币就是一个典型的 DAO。那么它是怎么组织生产的呢?现在的人们主要组织生产的形式是公司制以及投资形式基金制。在 DAO 中是人,更多情况下是设备算法向代码支付费用:加密货币,并购买代码加密资产,比如以太猫。这就是一种客户服务。同时人们也通过把东西卖给区块链代码来获得加密货币。这个过程就不只有区块链在中间工作,其中也会有大量的人工智能的算法在决定价格。

    在这之后就要看这个算法设定的条件是给所有人的福利最大化吗?经济学家经常做一个假设使所有人的福利最大,最后会得到一个顶点的结果。这个结果会不会剥夺某些个体的权利呢?

    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都交给人工智能了,人工智能会不会基于环保的考虑,或者说极少数人对于环保的极端要求消灭大多数人类?这种情况很可能需要区块链的设置来约束人工智能的行为。

    3.拥有代码修改权的组织掌握了巨大的经济分配权

    在这种情况下,掌握区块链代码修改权的人或者组织会掌握巨大的经济分配权。Garvin Wood 是以太坊黄皮书的作者,他在进行 Polkadot 项目 ICO 的时候被锁了十几万个以太坊。然而想要解锁这部分以太币,需要以太坊回滚。即使他完全可以算是 Vitalik Buterin 的好朋友,最后社区也没有同意回滚的选择。回滚在技术上是有可能性的,但是整个社区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并承担巨大的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并且有很大的声誉损失,在此之后可能大家就不和你玩了。部分回滚最后会造成分叉,这也是一个巨大的代价。

    (三)法律上的展望:区块链降低了制度实验的门槛

    法律上出现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景象。法律实践以及制度实验门槛从未如此之低,代价如此之小。过去人们想在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经济社会里面做一个制度设计或者制度实验,需要推翻一个政府,来实践自己的主张。

    现在实际上要求没有那么高了。人们可以在区块链上面设计各种投票制度。对于这种法律之间的竞争,分叉也是一种途径。那么最后实验胜出的人他会通吃吗?在这个地方会出现一个跨链协议的概念。现在有很多公链协议实际上在做跨链。跨链就是在不同公链之间的资产如何转移,如何进行兑换,通兑。

    大家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出现链之间的并购。公司间的并购是经常被提到的。现在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链和链之间的并购。也就是他双方互认对方的资产和身份。这是一种新的玩法。当然也会涉及到大量的协议。举一个例子,Aragon 是一个公链项目。它的口号是要做一个区块链上的特拉华州。主要内容是以公司或者商业为核心的登记和治理。它还有一整套的法官体系,包括三级法院。每级法院的法官的产生的规则都不一样。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实验。

    交流问答

    演讲开始前
    主持人:这次的讲座和以往不同。以往的讲座更多从技术、商业场景的角度讲区块链落地的问题。而这次,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切入。这个角度在我的眼中非常重要。在我们这个行业里有一句话:区块链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之间应该如何比较?答案是,这两者之间是一个对比的关系。互联网是一种技术。技术改变的是生产力,改变的是信息如何传输以及如何传播。而区块链不是生产力。它是生产关系。它会改变我们未来商业运作的模式。区块链技术也可以理解为如何使用数据以及如何规范整理数据的技术。它会对现有的很多的规则产生影响,并对未来的商业模式和过去的商业模式造成强烈的冲击和碰撞。如果有人在这个行业中摸索过,对这些问题应该有所体会。这次我们有幸邀请钱靖到场,来为我们讲解有关的问题。他是秘猿科技的法务总监。有请钱靖。

    钱靖:非常感谢徐老师的邀请。作为 2001 级法学院本科生,我也是北大人。今天能够回到母校并与大家分享我的想法令我感到非常幸运。这次演讲中我要提到的想法和观点可能超出了过去很多人的理解范围。但是在今天,我还是想通过这次演讲将我个人的这些思考和感悟分享给大家。也许这些结论来听起来很疯狂。可是经过逐步的证明和推导,它们在逻辑上还是可以站得住脚的。推导并理解这些观点和结论需要大家对讲座的内容稍做推敲。而推导这个结论的过程也是一个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过程。

    在开始这次的分享以前,请先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公司的名字叫秘猿科技(Cryptape Technology Inc.)。这个坐落于杭州的公司成立于2016 年。公司的创始人谢晗剑曾在以太坊的核心开发团队里工作。当然,后来他离开了这个团队。我们公司是一家以密码学代码的工程落地为核心的技术公司。我们可以从公司名字的词根(Cryptape)看出来,“crypto”是加密以及密码学的意思,“tape”是磁带的意思。但是我们把这两个词根分开了,加了一个“猿”(ape) ,代表程序员。这样一来,整个名字就代表了“从事密码学工作的程序员 ”。

    我们公司在去年的时候推出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开源的联盟链的系统(CITA)。如今这个系统已经开源了。我们支持的公链项目,Nervos,也叫做 CKB,在上周同样也开源了。我们做的产品都是开源的。

    演讲结束后
    观众提问:您好,我是北大法学院的。我想了解一下区块链在知识产权法方面的应用。

    钱靖:知识产权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们之前也做过这方面的考虑。有一些公链项目,比如说纸贵科技,也在做版权方面的登记的工作。现在知识产权主要的问题在于维权。这一点在区块链上暂时还难以解决。版权实际上是国家法定的垄断权。但是现在在区块链上登记完以后是需要系统去执行的。然而现在区块链缺乏一个中心系统帮执行这项工作。如果不中心化的话就需要引入人工智能系统进行识别侵权到底有没有发生。这一点在目前还是比较欠缺的。

    知识产权的价值实际上在于法定给予的垄断地位。这里面隐含着必须存在一个强有力的机关执行垄断权。因为知识产权信息的复制实在是太容易了。阿里在这方面做了一个内部的版权系统。这个系统比国家的版权系统其实更有效率,在这个系统登记可能比在国内版权局更好。阿里会把涉及到侵权的商品直接下架。这个打击力度比国家的还大。这一点也是它作为中心化系统的优势所在。区块链暂时在这个领域没有什么优势。我觉得要等到相关人工智能识别的技术出现以后才可能落地相关的应用。

    观众提问:从区块链这个角度怎么理解存在性证明,存证和保全这三点?

    钱靖:对于存在性证明,需要回到哈希。每一条哈希对应了唯一的一个原文。Vitalik 在不久前发了一个相关的博文。他举了一个例子:对于一个学位登记系统,它如何确定一个学位是有效的。这包括了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链上有没有学位登记。在这里我们假设这个人在链上确实有学位登记。第二步是确认登记在链上有没有被撤销的记录。因为学历是中心化管理的,它有可能在登记之后被撤销。做完这两步操作就可以确认学位是否被登记在链上了。这就完成一个存在性证明。当然这其中也会涉及到一些身份和数据结构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确认有和被撤销的关系。这里会存在一个相应的哈希。在数据结构定了以后,哈希就变成已知的了。因此直接查这个哈希在不在链上就可以了。第一步确认存在的哈希在不在。第二步确认撤销的哈希是不是不存在的。

    再来谈谈关于存证的相关问题。现在区块链上不可能存储原件或原文。存储的内容都是哈希。在极端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只有哈希没有原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暂时存储原文的地方是必要的。这样才能达到存证。存储原文可能通过一个商业化的备份或者替他手段来实现。而这也是需要费用的。现在也存在可以存储原文的区块链系统,例如 IPFS。以及相应的经济系统,比如 filecoin也是可以存储原文的。这些也是去中心化的系统。当然用它们来存会很贵。如果是想存电影的话存在这些里面是不值得的。但是它们确实是去中心化的原文存储。

    最后再来谈谈保全。我理解的保全首先是一个从合同或者从债务。也就是说首先得存在一个主合同,主债务。现在区块链暂时是没有债务系统的,只有资产系统。所以这个债务可以就作为一个信息在链外存在。或者它也可以作为信息存在于区块链系统中。现在有区块链项目在做跟债务相关的系统,但是规范的系统是很难做的。债权是可以做的,但是债的难点是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个系统暂时在区块链上有没有特别成熟的基于底层的做法。所以保全只能通过多签来控制资产。这个可能会成为另外一个更大的话题。我们其实倾向于对涉及到这种操作的应该托管到第三方机构。也就是加密资产其实是通过一个第三方中心化机构托管的,这样和债务和保全的操作起来更方便。

    再补充两点。近期区块链商业事件有两个重要进展。第一个进展是稳定代币。以美元为根基的合规的稳定代币已经陆续地在美国出现并陆续得到了美国地方政府的承认。这是开展区块链商业必不可少的。那么为什么中国不做相关的项目呢?可能是因为在中国人们如果都把人民币换成稳定人民币或者区块链人民币的话,大家就都用它去换美元了,这个是很难去限制的。美元还是强势货币。

    第二个很重要的进展是很多大的金融机构或银行开展了加密资产和加密货币的托管业务。很多商业用户其实是不想忍受私钥丢失以及私钥审计的风险的。一个人控制私钥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大家内心确信私钥是不会丢的,藏在厕所角落的三个纸条是不会丢的,当然找找看找不到了也没有办法,所以一定要藏好。

    作为一个公司应该如何审计加密资产?关于这点我和毕马威的合伙人也聊过,确实很难。如果只是通过多签去控制的话。假设公司董事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通过多签控制同一个以太坊的加密资产。如果过程中间有一个人消失了,他拿不出这个签字了,怎么办?这些是投资者无法承受的风险,因为你是受托方。所以之前也提到在区块链上的信托结构。信托结构是所有商业结构的基础。现在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第三方托管。它实际上在未来也许会演化成资金池或者区块链的银行。这也有成为将来新的业态。现在的美国已经有大量的机构在积极地做这件事。因为这其中真的存在市场。很多投资人愿意加入这个市场但他们不愿意承担管理和审计的负担。他们也觉得银行是有能力托管加密资产的。最重要的是在这些机构可以即时提取虚拟货币。所以对于以上提到的关于保全的问题,最快的解决方法还是第三方托管。通过多签来控制很可能最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当然,我们也期待能有底层技术上的解决方案,这肯定是更值得期待的。

    观众提问:区块链上的法规和法律会不会受当地的法律的限制?例如中国的区块链项目会不会受到中国国家法律限制,美国区块链会不会受美国的法律限制?现在这两者会有区别,那么将来它们会不会走向融合。

    钱靖:这个问题很好,也是我们近期正在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在现今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在完善的情况下。现在的整个业态发展存在分层,其中包括 Layer 1 以及 Layer 2。Layer 1 就是公链,也可以是 DAO。DAO 是一个具有公平性,公开性的去中心化组织。Layer 2 也可以是一个比较公开的链。但它会被称为联盟链,私有链或者合规链。大家可以不把它当作公链。在这一层是可以做合规的。当然也可以不做。但是在这之上肯定存在一个身份。在现实的商业生活中一个人是不可能没有身份的。原因倒不是顺应监管去执行 KYC 和内容控制。而是因为在商业活动中人们都想知道自己的交易对手方是谁并且信用如何。也许他是谁并不重要,但他的信用是很重要的。这样人们才愿意在交易过程中抵押自己的资产,信用以及时间。在不知道对方信用的情况下,没有人是愿意和他做交易的。没有人愿意和通过漂流瓶认识的人谈一个过亿的生意的。如果他对你说他有一辆价值一个亿的车,你会买吗?你会和他做生意吗?你是不可能和他谈生意的。所以我们现在的设想就是在 Layer 2 上做身份、商业以及合规。当然也可以不做,如果你想被警察逮捕,想违反网络安全法或电子商务法。

    我们公司有一个格言:我们是好人。所以我们公司虽然是极客背景出身,但是我们是拥抱合规的。我们会对我们的客户负责,对投资人负责。我们的投资人是招行。所以合规还是要做到的。

    中国有中国的合规。美国有美国的合规。国际上也有关于 KYC 的相关规定,否则银行之间的转账也是运行不了的。所以我们想在 Layer 2 上做身份,合规以及相关的服务。我们不可能给大家一个没办法做合规的区块链或者联盟链系统,并告诉别人需要他们自己做合规。因为合规也是有很细的交互要求的,包括一些黑名单以及技术处理的设置。这是刑法、网络安全法和反恐怖法的死规定,是跳不过去的。我希望大家明白相关的内容是可以做到的。这在技术上是基本上没有问题的。

    主持人:我一般会问一个问题。这次我会问两个问题,在问这个问题之前我再加一个点评。这个点评就是:钱靖把一件事说的很清楚:他是如何看待区块链的。他认为区块链是对时空的一种转变。以前我们的流动物理时间是匀质的,是慢慢往前走的。一个人做什么事情不做什么事情,时间都是往前走的。它不受任何人的改变。空间也是绝对的。但是他提到在区块链这个世界里多加了另外一个时空世界。这个时间不是像物理时间一样匀速向前的,而是不做事情就没有时间,时间就缩短了。如果做了很多事情时间就被拉长了。换句话说,一个很懒惰,很闲散的人,他的一生可以变得很短。一个很折腾的人做了很多事情,他的可以拉得很长。在这个过程中,对应的块就会累加起来。所以人们的生命在这个虚拟世界里面不是等长的。这是时间的一种变化。它用事件堆积时间,而不是时间本身来度量时间。它的空间变化也有一个很大的十的七十七次方的单位。这是宇宙中原子数量。也就是说每个人开的互联网帐户其实都是用不完的。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面,这么多帐户和单元变成了空间的构架,而不是现实世界中的物理空间或者银行账户空间。他的空间比我们的空间大得多。如果把这个时间和空间放在一起,假定区块链技术可以在不远将来成熟落地的话,我们世界就改变了。

    他用非常的清楚语言改变了传统的构架。这样一来,观察这个世界的角度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理解并认同这样的时空的改变,未来所有的商业法律变化都会变得很自然。因为整个世界都改变了。人类的行为模式也会随之改变。在开始的时候我比较入迷,在后来也就不忍心打断他了。

    下面我提出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是关区块链技术怎么落地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钱靖提到的不可能三角(性能,安全,去中心化)是不可兼得的。这就造成了速度变慢的后果。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意味着从技术上讲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会变得很窄。很多事情因为区块链太慢会不会无法完成?这就是第一个问题。

    因为我比较喜欢 Matrix。这部电影我看了好几遍。在钱靖刚才提到开源算法时,我就在思考:如果算法是开源的再加上发生的更改,似乎就突然出现了一个开源算法的世界。人是附属于那个世界的。我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能不能想象一个如同 Matrix 的机器变成一个独立自主的存在,而人类变成了这个世界的附属。

    钱靖:感谢徐老师给我这个机会,也感谢他精彩的点评。他所提到的确实是我想说的事情。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不可能三角的问题。这个也是业内着重讨论的问题。首先刚才提到 EOS 放弃了去中心化这种特性来提升性能。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 layer 1 加 layer 2。Layer 1 是继续维持公链的 DAO。他依旧是又难又慢又贵的。它的任务是达成一个全球的共识。Layer 2 会被分成多个侧链。美国的策略是把核心数据存到 layer 1 上。他不需要把所有数据都存在上面,而是只需要储存交易里面核心数据。

    侧链是根据不同的场景来专门设计的。假如说这个场景只是需要一个非常中心化的系统,例如五个节点。大家要知道一开始大量的联盟链的所有节点在自己那里运行的,然后再一个个地分下去。这种情况下大量的侧链是不需要去中心化的。他们是天然的中心化的。这种情况下,它们扩展的空间也不大。这种情况下性能可以做到非常高。我们在一般环境下测的 TPS 是一万五左右。这个其实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的商业交易环节,除了像天猫双十一那种情况。

    再分享一个情况,电子商务法发生了知识产权的改革,也就是采用了港湾原则和红旗原则。简单说一下,当一个电子商务平台收到一个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并附带相应证据的信息的时候,对应的商品必须先下架。然后再通知商家举证。商家再把证据交给举报人。如果举报人在 15 天以内没有起诉,商品就会被恢复。这个设计的结果很可能是双十一不存在了。大家理解吗?在集中的双十一时刻卖货促销的话,竞争对手如果直接起诉,下架的时间最少 15 天。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超高 TPS 的场景有可能会被抹掉。所以我说可能我们在性能上的瓶颈在区块链技术上已经不是第一位了。也就是说 TPS 已经基本够用了。

    欢迎大家来了解一下,在这里打一下广告。我们在开源之后找了十几家企业,其中包括素不相识的和相识的企业。它们有的是在做原型,有的是在进行实在的业务。我们也会推出一个联盟平台,将这些公司都放在其中,欢迎大家来抱团创业。我们公司不会做应用跟大家抢饭碗,而是希望大家能带着资源,想法以及对行业的理解来到新的区块链空间里面创业。我相信三五年之内,手机上就会充满基于区块链的 DAPP。这个过程会很快。我们马上会享受到:我的这张苹果照片转给你以后我就没有了这种奇葩的体验。在过去我复制一张照片给你,我其实自己还有这张照片。然而这张照片传给你,你可以把它传得到处都是。现在是苹果照片在给了你以后,我就没有了。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拥有。未来就会发生类似的改变。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 Matrix 的描绘中未来机器人把人类作为电子或者信息的产物。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人工智能的力量其实是有限的。它可能会发展到一个瓶颈。因为徐老师刚刚提到的情景除了区块链以外也很依赖人工智能的发展。换句话说,人工智能可以替代人做出很多决策。然而人工智能在数据利用上具有边际效应递减的特点。也就是说对于同一套统计数据,第一次读取它所能取得的信息,假设是 100,在第二次就会递减到 60,第三次可能就只有 20。所以对同一套历史数据人工智能所能攫取的新信息是有限的并且递减的。这个可能会是未来发展出的瓶颈。最后人们会发现人工智能最多做我们的狗,而不是 Leader。Matrix 以及其他很多科幻片的理解都是未来存在一个统一的 AI 或者代码控制着人类的生活并掌握了所有的数据。这也是互联网 2.0 公司很容易造成的隐喻。大家都知道现在互联网 2.0 公司取得了所有人的所有数据。其他人是没有权力去和它们斗的。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拿走人们做多也最敏感的私人数据的软件是什么?答案是共享单车。首先它的数据是最敏感的人身数据。这在刑法中是最敏感的数据。因为它完全可以被用来执行暗杀活动。第二是它是采集数量最多的。这种数据每天无间断地采集,可以达到 1500 多次。人们长时间使用微信,它最多也才采集 200 多次。最近的新闻中提到共享单车在欧洲已经被告了,因为违反 GDPR 相关的规定。所以将来会不会出现这种机器控制人类的场景?我希望是不会的。我刚刚设想的场景是代码代表了过去人的遗愿。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信佛教的。各种佛经是有愿的概念的。怎么定义一个人是菩萨?怎么去判断为什么佛教中要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本愿经告诉人们在地球这种浊世是永远无法成佛的。这世上会存在一个阿弥陀佛的地方。只要一个人去念佛,最后在他死的时候就会被接到那个净土去。而在那个净土修佛会方便一点。这是整个净土宗的理论基础。所以我觉得现在所设想的代码管理人类中的代码其实代表了已经逝去的人的遗愿,或者其他人的综合愿望。大家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遗愿基金。如果你喜欢它的条件,你就有权利参与进去,你可以选择和它玩。如果你不喜欢它,你可以选择离开或者选择分叉,在这个场景中你不是被奴役的,不是没有选择权的。同时,你也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愿和财产设立一个基金或者一个公链,并在这个公链上列一个白名单。举一个例子,我把我的 DNA 信息存在上面。未来如果有人和我的 DNA 达到了一定的相似程度,我就把相应的钱交给他。这种行为是符合自私基因的理论的。如果你的线粒体以及 DNA 的基因和我相似,我认为你和我有生物学上的关系,我就可以认为你可能是我的孙子。或者我孙子的后代。如果是女性来设立的话,可以通过线粒体来审查,线粒体相同的可能就是我女儿的女儿的女儿。这就可能使我自己的意愿比犹太人管理的家族基金更加永恒。我觉得这更可能是我们应该设想的场景,而不是存在一个机器人的暴君。一个中心化的场景可能是互联网 2.0 企业想要做的事情,不是互联网 3.0 想做的事情。这就是我想给大家描绘的图景。我们是希望拆掉一些太过集中化的互联网 2.0 平台的。具体怎么拆就涉及到区块链和大数据的关系。而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 下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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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区块链正在重塑法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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