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前,我不认可尼尔•波兹曼的这句话,我想,有自己热爱的事物并为之疯狂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吗?一个幸福的人怎么会被毁掉呢?
即使有时要做应该做的事而不能做想做的热爱的事,但有热爱的事物的人总还是会比其他人多一些对未来的期盼和对生活的热爱。就好像处理了众多烦琐工作后下班的父母只要回家见到自己爱的孩子就会感到舒心,扶育孩子是他们乐此不疲的事;就像枯燥地整理了一天书籍后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坐下来安静地看书时便忘却一切烦闷,畅游书海是他们在尘世的追求。
有一件热爱的事,能为之奋斗,能为之疯狂,这将是多么美好啊!
在有热爱的事物之前我是那样憧憬,可是真的有这样一件事后,一切理论体系都就此瓦解,家庭观、利弊观、全局观统统瓦解,它像黑洞一样让我甘愿付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榨干我的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其他事情都是多余,不会想太远的事,真的做到活在当下!
越热爱越着迷!!!
很难想象一个大一新生几乎每天零点睡五点起,还不午休吧;中午顶着烈日在操场上训练吧;晚饭时间用来在水泥路上来回奔波吧;晚上在雨水中翻滚吧?
这些之前的我确实不敢想象,可是上学期我确确实实这么做的,还乐在其中,多想一直这样下去,不用考虑保研考研,不用在乎清北和名校,不用想未来做什么工作,于是我参与了义务兵报名,我想我一定要通过这努力上军校,去军校就可以没有这么多顾虑了。因为热爱,我才有了曾经不曾有过的想法,想做曾经不敢做的事。只可惜体检不合格,眼睛需要手术,而手术费很高,这不由让我更认真思考值得与否,我是不是真的想清楚了,最终我没有做手术再报名。
我是真的热爱,以至于害怕失去,他们说要珍惜还在一起的时光,分开了就难见面了,这让我害怕,因为他的话告诉我:我们迟早会离开这个集体,各自奔赴其他事。我已经如此了,不知道感情再深点会怎么,那时又如何面对分离?既然要离开,我情愿早点离开,这样不用承受更多感伤,也早日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没有人理解我的决定,我甚至伤害了集体中最关心最了解我的人。多么自私的决定!
一个朋友说:曾经最让你引以为傲的事,如今却成了你最大的烦恼。这个形容真的很恰当了。
本来是美好的疯狂的热爱,却偏偏产生于尘世的一个凡人心中!
谨以此纪念我那逝去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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