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 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故曰:病之始起者,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泄之。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这一段主要讲述了疾病在不同时间、不同部位,要采取的不同治疗办法。
疾病初起时,用针刺的办法就可以治疗。
等到疾病发展严重一些,可以等它衰退的时候,再用针刺的方法治疗。
病情较轻的,使用发散清扬的方法治疗。
病情较重的,用攻泄的办法治疗。
气血衰弱的,应用补益的方法治疗。
对于病人来说,形体比较柔弱的,用温补之药。
精气不足的,用味厚的补药。
如果病在上焦,就用吐法。
病在下焦,就用泻法。
胸腹胀满的,要用泻下的办法。
感受外邪的,要用发汗的方法。
病情急猛的,要用抑制的方法。
如果属于实证,要用发散方法排泄它。
观察病属于阴还是属阳,来决定应该用柔弱方法还是刚强方法。
阳病应该治阴,阴病应该治阳。
要辨明疾病是在气还是在血,安定各经气血,使它们各守其位,不至于相互伤害。
血实,就用泻血法。
气虚,就用补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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