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概念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拿我本人举例子:鉴于本人不会吃药,所以,每次生病都是死扛,当然至今没遇到过抗不过去的。普通的感冒都是扛过去的,季节性感冒一般一星期就好,跟吃药的效果是一样一样的。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现代医学能解决的问题未必是真正的问题。我可能是特例(无法把药片咽下去),但我所发现的问题可能是普适的——人体自身拥有的反脆弱性远远大于药物的作用,甚至药物会起到脆弱性的作用。
所以,当我了解到“医源性损伤”这个概念时,真的很有感触。既使我不知道药物会产生有害的的作用,但我本能的相信药物可能会产生的害处大于益处,就算并没有证据。
其实,塔勒布提供了一个很明确的方法论:对于不自然的事物进行“有罪推定”,对于自然的事物进行“无罪推定”。关于举证责任,对于不自然的事物认为“无罪”者提供证据;对于自然的事物认为“有罪”者提供证据。可能有点绕,但逻辑是清晰的。“你能拿出吸烟有害健康的证据吗?”对于这样的问题,可以这样分析:吸烟是“不自然的”事件,应该是认为其无害者拿出证据证明其无害,而不是认为其有害者拿出证据证明其有害。很显然后者的成本远远高于前者的成本。
在本章中,我认为价值观多于实证,即认可塔勒布的读者会非常认可,不认可的会觉得他缺乏证据和数据。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当然我属于前者。其实关于读书我一直坚持这样的原则——无条件认可作者的观点,然后在随后的实践中慢慢剔除错误的,保留正确的。这其实也符合“少即是多”的原则——你可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观点,但最后你能留下的确是你最认可的。
酒后胡言乱语,望大家莫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即使拼尽全力做自己,其实还是有很多不得已。本周的作业也是有点“勉强”,大家多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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