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这篇文章前,我想先说明一个观点:我并不认为说女人是弱者或弱势群体,就是对女性的侮辱或不尊重,只要这个“弱”指的是女性天生的体力劣势和生理特点带来的不便。女性的体力弱势不仅让女性在体力劳动中不占优势,还会给女性带来人身危害,看看最近的新闻,有多少女性在出行中被骚扰被袭击无力反抗,最终受害或失踪;女性生理特点带来的不便主要体现在女性来大姨妈和怀孕所带来的的诸多不便与风险:比如在两性关系中女性由于容易怀孕而天然比男性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再比如在职场中由于女性结婚生育而受到的种种隐形歧视和束缚……甚至歧视和束缚在很多地方并不“隐形”,继前不久“某学校要求‘女老师排队怀孕’”的新闻后,昨天又有一条新闻说“苏州某公司规定‘未满30岁女职员不能生育’”。
当然,社会也并非认识不到应该关怀女性。有消息说一些地区开始尝试为女同胞设立“姨妈假”。不料这一举措在网上竟引发“姨妈假”对女性是贴心之举还是危机四伏的讨论。说好的一方认为“姨妈假”是对女性的体贴关怀,说不好的认为“姨妈假”可能会和“产假延长至3年”的提议一样,让职场女性遭受更多就业上的“歧视”。我觉得这个问题要看公司的性质,对于一些就职于不为利润发愁的单位(你懂的)里的女性来说,恐怕这个提议真的是“贴心之举”。然而对于大多数利润里挣扎,夹缝中生存的民企来说,特意设立“姨妈假”对在这些企业工作的女性还真是危机四伏:一来必然加深招聘和升职歧视;二来如何鉴定是否真需请假无可操作性,反而可能让请假变得程序重重,而且请这个假让会我们隐私全无;最重要的是休了这个假工作并不会减少,假期结束十有八九还得加班……想想这些,对此看似体贴的提议,不少女性准备举起的手也只能默默放下。
小默认为,“姨妈假”和之前的“产假延长至3年”等提议类似,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提议,对女性弊大于利。估计提议制定 “姨妈假”和“产假延长至3年”措施的人要大呼委屈了,因为他们可能是真的出于好心,但很可惜,制定这种政策的多半是“肉食者”。何谓“肉食者”?“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出于先秦·左丘明《左传·庄公十年》,这句话是指身居高位、俸禄丰厚的人眼光短浅。还有,“何不食肉糜”的故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表达的就是典型的“肉食者”的好心:晋惠帝执政时期,有一年发生饥荒,百姓没有粮食吃,只有挖草根,食观音土,许多百姓因此活活饿死。消息被迅速报到了皇宫中,晋惠帝坐在高高的皇座上听完了大臣的奏报后,大为不解。“善良”的晋惠帝很想为他的子民做点事情,经过冥思苦想后终于悟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曰:“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百姓肚子饿没米饭吃,为什么不去吃肉粥呢)?”所以我称“姨妈假”为“肉食者”型政策。
我并不想就“肉食者”型政策这种话题展开长篇宏论,因为这种政策太多,这些政策背后牵扯的东西也太多,深究下去可能属于政治学或社会学研究范畴了。我只是希望“肉食者”型政策制定者可以反思并改进政策制定办法,在政策制定前多调查多考虑可行性。由出入坐轿车的人来制定公共交通政策,由吃着特供食品的人来制定食品药品政策,由“一年工作半年假”的人制定着春节放假政策已成当今政策制定常态。如果制定政策前不做好民意调查,当代的“肉食者”就体会不到广大老百姓的疾苦,制定政策的时候就只能想到自己所在少数群体的利益,这样的“肉食者”型政策就会层出不穷,很多“肉食者”的“好心”对广大老百姓来说也就反而成了“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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