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研究可以说是一个古老的课题,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就出现了犯罪现象,由于犯罪是侵犯社会的行为,这就迫使人们不得不去探求犯罪产生的原因和防止犯罪的对策。本文结合当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变型时期的特点,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探讨有关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
一、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
主流意识形态的解冻以及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带来了价值判断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个性化,终极关怀不得不让位于"及时行乐"的唱词。各种价值观并存所造成的混乱,让正处于人生的弱脆期和敏感期的青少年无所适从。关于犯罪原因的探索有种种假说,如:C龙脖罗梭为代表的犯罪人类学说认为,犯罪是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如头盖骨异常,前额扁平,颧骨特别突出等),必须会走上犯罪道路,(本身没有实际科学价值,但对犯罪者进行研究的方向却被继承了下来,形成了二十世纪以来以伦兹.克雷奇默尔为代表的犯罪)该学说还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实施犯罪前所形成的性格,对外部刺激的反应,而性格的形成则是个人素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关于犯罪学研究的第三种学说是犯罪心理学说,其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S弗洛伊德,他认为人的个性或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形成的。本我是与生倶来的,是潜意识的结构部分,由先天的本能、基本欲望所组成,是同肉体紧密联系。自我处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它和本我不同,是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的,超我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倾向于抑制本能活动,本能和欲望强烈地冲动着,希望能很快地得到满足,急切地寻求出路,而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自我,可以认为,当自我要求获得本能的满足,而又不能按照超我所要求的,能为人们所接受的方式实现时,一任自我自由发泄,自然易于构成满足已欲而侵他人的犯罪行为。从这种理论推论,为了消除犯罪,必须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一任自我自由发展,建立刑罚只能助长犯罪,其局限性显而易见。
以上是犯罪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不同学说。对犯罪问题,多种学科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理论和方法进行共同研究,这无疑会促进犯罪研究的深入发展,是一种很好的现象,但是尽管如此,由于犯罪问题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心理作用,对犯罪原因的探索是一项很复杂的任务,社会心理学关于犯罪原因的理论在借鉴以上学说的基础上,指其原因主要是挫折——侵犯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当个人动机行为受到挫折时,攻击与侵犯就成为一种原始而普遍的反应。在弗洛伊德的早期著作中,认为人类的基本欲望是寻求快乐与逃避痛苦。家长都很溺爱孩子,导致孩子内心脆弱、唯我独尊,当这种趋乐避苦的欲望被阻碍时,心理上就产生挫折感,而产生一种攻击行为,轻者如嘲笑、讽刺、斥责、重者则打斗、毁伤或者杀害使其受到挫折对象;有时侵犯攻击的反应是内在行为——用幻想、投射或退缩等自我攻击的方式来代替,该理论的核心就是人的不良心理是导致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从这起年龄小,作案手段残忍的案件中,我们不难理解青少年犯罪的心里原因和外界因素,不同因素地受到异化和扭曲。
二、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具体分析
从天真无邪的儿童,到初涉世事的少年、青年,他们的人格、思想、世界观、方法论都存在有级大的可塑性。后天的教育对一个人的人生塑造、人生理想、信念的选择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教育体制的滞后,青少年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不强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我国的学校多是应试教育为主,衡量学生的好坏只是看学生的学习成绩、考试分数,而忽视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做人的教育。于是正在转型期的青少年没有被引导怎样做一个守法公民,而是放任自流,一旦有外界不健康的外因诱导他们就极容易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心理承受能力差。
首先,由于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特殊时期,认知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较弱、自尊心强、分析问题能力弱等等内在因素,造成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差,不能以正确的态度面对挫折;其次,由于家庭的过度关心、过度保护、过度限制,许多青少年缺乏磨练,形成一种无主见、依赖他人的心理,自理能力差,一旦遇到挫折就束手无策,心灰意冷;同时,学校、家庭等忽视对青少年的挫折教育、心理疏导,也是一重要原因。学校、家长大都只关注青少年的学习,忽视对其心理健康的教育,给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学习压力,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心理承受能力差,遇事不能镇定,易感情用事或者是陷入无限的痛苦与烦恼之中,这些因素都易导致青少年走上不法之路。
(二)情绪困扰。
心理学家认为,青少年情绪、情感的稳定性虽然在迅速发展,但仍然具有外露性、易变性、冲动性和肤浅性等特征。青少年容易狂喜、暴怒,也容易极度悲伤和恐惧。情绪来得骤然,去得迅速,顺利时得意忘形,受挫时垂头丧气。由于缺乏理智、意志较薄弱,如果家庭、学校教育不当,社会环境又带来不良影响,青少年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些不良的情绪,如果这些困扰情绪得不到合理控制和化解,青少年便容易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人际关系不协调。
随着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和自我意识的增强,他们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和信任。但是,青少年或是由于个性特点造成人际交往上的障碍,或是经常被教师的批评,得不到师爱,造成青少年自尊心受损;或是父母教育方法的不当,不良的亲子关系造成青少年的孤独感、冷漠感等;这些都是造成青少年人际关系不协调的重要因素。因人际关系不协调,青少年学生得不到周围群体的尊重、理解而产生强烈的挫败感,若长期的得不到改善,则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严重时则可能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增强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能力,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心态是一项重要的教育任务,因此挫折教育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所谓挫折教育是指为了提高青少年克服在遇到挫折时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的能力,在事情发生前向青少年灌输振作精神、鼓舞斗志的理论或事先拟置特定的环境让青少年置身其中以增强青少年的心理适应能力的教育方式。它是针对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承受能方弱的一种素质教育。
挫折教育有利于促进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育和成熟。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尚未完全定型,如果外界消极因素不能被消除或被有效地抵制,就会出现各种消极意识和心理问题,挫伤青少年的积极心态,使其情绪低落,心理阴影扩大,丧失对前途美好的懂憬。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心理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疏导、转化,就有可能形成一种犯罪动机。心理学研究表明,同样的挫折,第二次的影响力度和影响广度比第一次要弱得多,若事先对青少年进行挫折教育,可以有效抑制青少年遭受挫折后的消极心理,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乐观主义的生活态度。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时期,各种社会价值观念发生剧烈的冲撞,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宜扬江湖暴力的书籍充斥市场,损公肥私的贪污腐化作风侵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这些社会污染不可避免地会影响青少年的键康成长,成为他们前进道路上的障碍。社会既然不能为青少年创造一个真空的空间,那么就必须教会青少年如何应对这个复杂的社会,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能力就成为当务之急。挫折教育正是增强青少年免疫力的重要方式。
本人认为除此之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使他们真正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社会,正确对待人生,莫把金钱当成至宝,莫把享受当成追求。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共同携手,积极引导,让青少年牢固树立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观,养成以奉献为荣,以索取为耻的传统美德。其次,加强法制教育,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让青少年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犯罪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为此,各级司法、教育、宣传部门应加大法制宣传,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第三,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家庭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位老师,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正如前文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所谈到的,青少年越是年龄小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易于模枋,这时更需要家庭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与培养。学校是青少年启蒙教育的的地方,因此学校在教书的同时,更应该教给学生怎样做人。社会预防则是要求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预防的防控体系。第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青少年可塑生,模仿能力强,一些不健康的东西的诱惑力往往很大,常言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学好不容易,学坏却非常简单,所以,对属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重大诱因之一的黄赌毒现象要尽能力加以围剿。文化部门应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不良书刊,杂志的发展传播,根除那些毒害青少年不健康的文化垃圾。
总之,青少年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年龄逐渐低龄化,犯罪的突出性在重大案件上,性质恶劣,团伙化,这些都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这对于我国这个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的青少年的国家,需要我们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教育等手段,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这一宏大的工程,深入、持久、广泛开展下去去,这是民族振兴、国家兴亡、人民安宁幸福的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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