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春天了,一晃十五六年。“时间过的张牙舞爪,光阴逃的死去活来”,我想起这言情小说中的句子。
夜深人静,很偶尔的时候,我会想起你来。想起中学的某个中午你在桃花树下等我,我远远的赶来,看着粉粉白白的云下,你掐了支桃花,等着送我。。。
多么美丽的言情小说开头,可惜的可惜,我们俩都是女的,更更的可惜,我们俩都没有任何蕾丝边的倾向。
那时我们是同桌,你学习不好我耍些小聪明,是以日子过的惬意,每天两个人对画美女。你笔下的美人总是尖脸尖眼睛和如今的整容蛇精们一模一样,我笔下的美人圆润富态好似敦煌莫高窟的飞天。看到这里你大概会“切”的一声。
再有就是都喜欢李煜李清照。正是青涩矫情的年岁,又都是晚发育没有早恋的女孩儿。我们俩的感情更多的用来附着在那些文人笔下的风花雪月﹣比如可以誊写一个月的≪虞美人≫:翻来覆去的写,还偶尔配以插图和古书里的格式,然后俩人傻傻的看着感慨。“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整天的为赋新诗强说愁,自以为懂得了人生那些大情大悲,晃着脑袋假装林妹妹的眼泪在飞。
那时的我们总以为,岁月禁用的很,时间大把的抓。却不知道,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就在这一个个下午的讨论比试中悄悄地溜走了。
后来,嗯,后来,高中因为分开,我们改成了笔友。后来,在后来,你去了加拿大我来了巴黎。
一晃儿的事儿,一晃儿。
期间间或电话间或email,有时一两年才联系一次,那些身边的事儿却可以毫无保留地说给对方听。你母亲去世到后来身边的爱人也离世,我每次都陪着电话那头的你哭的稀里哗啦。我也因为家族的政治问题多年有国不能回,再到人生最低谷时身边多年的男友落井下石。我们像漂流在异乡的两棵浮萍。偶尔的联系,互相的抚慰。
更多的时候,我们忙在异乡的土地上,学习工作恋爱交际,忘记彼此。只是某个晚上,我会突然想起当年那桃花树下的少年。不太会表达不太懂世故,只用行动告诉对方,志同道合的就是朋友。
青春,溜得飞快,以至于我有些忘却自己那时的样子。好在偶尔想起你,我才会知道,那时我们真是傻的可爱。傻到以为一辈子都是16,7岁的青葱少年。
现在巴黎家的院子里也有棵果树,最近趁着春风满树繁华,于是这个夜晚,我又想起了你。
岁月真无情。你看到这儿肯定想都不想点着头附和我,真的。但好在,人生里有着有情的你们,陪我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桃花盛开。
心若安好,便是晴天。明天想给你发封email:
多伦多的天,暖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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