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分享的经文是以弗所书5章18到21节: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我们经常在圣经里读到某个圣徒“被圣灵充满”,或者听到哪位基督徒分享见证说到他们被圣灵充满的经历,你们会不会很羡慕有这样的经历?大家想不想被圣灵充满?今天我们试着来从这段经文中挖掘如何才能被圣灵充满。
神学家古德恩(Grudem)在他那本著名的《系统神学》三十九章中专门有一段讨论到这段经文。他认为把基督徒分为“属灵的”或“圣灵充满的”和“属肉体的”这种分类是没有圣经根据的。真正信主的基督徒都是有圣灵内驻的。只不过在成圣的道路上成熟的程度和进度不一样。有的人经历了比较特殊的体验以后,属灵生命的成熟有一个质的飞跃,那是神的恩典。但不是每个基督徒都会经历这种特殊的体验。有没有这种特殊的体验和灵性的成熟之间也不一定完全相关。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有经历过,他/她属灵的生命也照样在神的话语中不断成熟丰满。也有的人哪怕常常经历到这种特殊的体验,但无论是对神学的见解,还是为人处世各方面却老是原地踏步,甚至落入到追求这种神秘体验的误区里。
那么保罗这里说的圣灵充满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段经文有很多难解之谜。最突出的是,不要醉酒和要被圣灵充满有什么关系?这一对“不要(μή)……而要(ἀλλά)”的命令是接续前面两对“不要……而要”的命令而来。前面第15节保罗说“不要像愚昧人,当要像智慧人。”第17节说“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8节怎么就扯到醉酒上去了呢?还有一个难题,被圣灵充满与后面的唱歌、感恩、顺服等等又是什么关系?第三个问题,被充满是一个被动语态,同时又是一个命令。既然是被动,就是由不得我,怎么又是一个命令要让我来执行?
我们来看一下保罗为什么要拿醉酒和被圣灵充满来作对比。首先是这两者之间至少有两重相似性。第一是酒神崇拜和基督信仰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第二是醉酒的效果和圣灵充满的效果有一定的相似性。
保罗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以弗所的教会。以弗所在当时是个繁华的大城市,有举世闻名的米底亚女神庙,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还有一个巨型的戏院,能容纳3万人(见图1)。戏院上演的是希腊悲剧。悲剧就是从酒神崇拜的仪式中发展出来的。
图1 以弗所大剧场
在公元380年罗马皇帝宣布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之前,整个罗马帝国都流行诸神崇拜。其中酒神崇拜在罗马希腊文化中非常流行。初世纪一位著名的传记作家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英豪列传》中记载当时罗马一位英勇善战的将领安东尼,“当(安东尼)到达以弗所的时候,妇女打扮成酒神的女祭司,男士和孩童装做半人半羊的森林精灵和牧神潘,他们夹道欢迎,全城到处都缠绕着葡萄藤和酒神杖,还有竖琴、箫笛和七弦琴,人民都沉醉在欢乐之中,他们奉安东尼为赐予快乐和仁慈的酒神。”(εἰς γοῦν Ἔφεσον εἰσιόντος αὐτοῦ, γυναῖκες μὲν εἰς Βάκχας, ἄνδρες δὲ καὶ παῖδες εἰς Σατύρους καὶ Πᾶνας ἡγοῦντο διεσκευασμένοι, κιττοῦ δὲ καὶ θύρσων καὶ ψαλτηρίων καὶ συρίγγων καὶ αὐλῶν ἡ πόλις ἦν πλέα, Διόνυσον αὐτὸν ἀνακαλουμένων Χαριδότην καὶ Μειλίχιον)(普鲁塔克Plutarch《希腊罗马英豪列传》)可见酒神崇拜在以弗所有很悠长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图2 以弗所的酒神马赛克
酒神为什么受欢迎?首先酒神的名字是狄俄倪索斯,意思就是神的儿子。也就是宙斯的儿子。宙斯在希腊神话中是至高的神,却是个好色之徒,常常背着妻子赫拉在人间到处寻花问柳。狄俄倪索斯的母亲原来是个很美丽的公主,被宙斯看上了,而且怀了孕。很快被嫉妒成性的赫拉发现了,就设了个毒计让那公主被活活烧死。宙斯一着急赶紧把公主腹中的胎儿取出,缝在自己的大腿里面,直到胎儿足月才取出。所以酒神也代表着重生,就是有第二次的生命。这孩子虽然活下来了,却一直被赫拉视作眼中钉,受她欺压虐待,被流放到人间。他就教人类种植葡萄,用葡萄酿酒。人们发现喝了酒可以解忧浇愁,大家在酒神崇拜的仪式中,可以从平时的劳苦愁烦中暂时解脱出来,无论出身贵贱,都变得无拘无束,一律平等。尤其是妇女,平时被家务和社会传统所压抑,这时得到最大的释放。所以酒神崇拜很快风靡整个希腊世界,然后是罗马世界,遍及环地中海的欧亚非三大洲。
酒神崇拜的仪式离不开酒,无论男女都开怀畅饮,烂醉狂欢,兴之所致,唱歌跳舞,都是即兴表演,好像是酒神附体一样。使徒行传2章中当使徒们在五旬节被圣灵充满的时候,都很兴奋,用各国的方言传讲福音,结果有人就讥诮说:“他们无非是新酒灌满了。”(徒2:13)当时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很多是长期居住在希腊罗马文化社会中,过节的时候才回耶路撒冷朝圣。他们平时看惯了异教徒在酒神节醉酒说胡话的情景,很自然地作此联想。
酒神崇拜和基督信仰之间确实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基督耶稣是至高神的儿子,酒神狄奥倪索斯则是希腊神话中最高神宙斯的儿子。耶稣死而复活,酒神则大难不死,有第二次生命。酒神教人种植葡萄,耶稣说祂自己就是葡萄树。酒神崇拜仪式中喝葡萄酒,早期教会的圣餐也是喝葡萄酒。比如哥林多教会在圣餐的时候还有人喝醉(林前11:21)。酒神崇拜的时候男女贵贱都平等,而基督教会里也是大家都成兄弟姐妹。酒神崇拜的时候生吃羊肉或其它动物的肉,因为他们相信这些动物是酒神变的,吃了就可以让酒神附体。而耶稣也教导人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54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56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我们知道酒神崇拜和基督信仰之间的相似之处都是表面的,但当时在希腊罗马酒神文化中长大的外邦人,很容易混淆,很不容易纠正过来。这是保罗需要在信中提醒他们的地方。就像我们中国乡下的老太太受民间迷信的影响,很容易把耶稣当作另一尊菩萨来拜。就像我们这些读书人受士大夫传统影响,也很容易把基督教当作一套修身养性,提高道德修养的处世哲学。
对我们今天大多数人来说,最容易不知不觉受影响,最需要警惕的是什么?今天的消费主义文化是浸入骨髓的。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整个世界的经济文化活动都是以消费者为中心进行的。“顾客就是上帝”的口号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思想。市场把消费者当作上帝的时候,消费者也就把自己的需求当作上帝。消费者一切的活动也就是围绕着消费进行。比如,读书是为了工作,工作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为了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买到我们所需要的产品。我要买哪家的产品,上哪家饭店,或者上哪所学校,都要看它是不是符合我的需要,能不能满足我的偏好。对于不少基督徒来说,教会不像是家,而更像是某一家饭店。家是非回去不可,饭店则是看自己心情。
这种消费主义的动机和偶像崇拜如出一辙。在多神教里面,各路神仙掌管各自不同的职责,或分管不同的地区。人们在拜偶像的时候是各取所需。想要生个儿子就去拜送子观音,想做生意就供个财神爷。现在开车的人多了,很多地方的车神庙就应运而生。车神像前面还煞有介事地放一个方向盘或车轮。拜偶像的人不太关心拜的是真神还是假神,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需求能不能得到满足。
基督徒来教会的目的是什么?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我们个体只能透过教会来与基督联合。在教会之外,基督没有第二个新娘。我们要与基督联合,就要委身教会。所以我们不要随从这个世界的潮流,把消费主义带到教会里来。就像当年保罗警告以弗所人不要把酒神崇拜的影响带到教会里来。基督为我们舍己献身是要把祂自己给我们,为了让我们能以祂为最大的满足,让我们能以独一真神为至高喜乐,以饥渴慕义的心来寻求神。我们渴望进天国,不是因为天国可以满足我们无穷的私欲,而是因为在天国里,可以和圣洁公义仁慈的神面对面,永远享受祂的无限荣光。
我们再看醉酒和圣灵充满的效果有什么相似之处。这里和合本翻译成“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这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以为酒本身就是不好,使人放荡,所以不能喝酒。其实不是。新译本翻译得更准确:“醉酒能使人放荡乱性”。是“醉酒”这种身心状态让人放荡。“放荡”(ἀσωτία)这个词在希腊文中是个复合词,“没”+“救”,字面的意思是“没救”。就是没有得救的盼望。这词原先是指病入膏肓,无药可治。后来引申为道德品行放荡败坏,不可救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知道,醉酒和放荡是互为表里,也是互为因果。一方面,酒喝在肚子里没人看得见,只能从醉汉的脸红耳赤和放荡失控的外在表现上看出这人喝醉了。另一方面,失控的外在行为进一步加强醉酒的程度。越是喝得多就越是放荡失控,越是失控就喝得越多。那么圣灵充满和后面的19-21节之间也是互为表里和互为因果的关系。19-21节描述的是被圣灵充满的外在表现。比如路加福音1:41记载: “以利沙伯一听马利亚问安,所怀的胎就在腹里跳动。以利沙伯且被圣灵充满,”她就开口高声赞美神。越是被圣灵充满的人,就越会赞美、感恩和顺服。反过来,越是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赞美神、感谢神、顺服神,就越能享受圣灵充满的喜乐。
虽然有相似之处,但醉酒和圣灵充满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酒神崇拜的队伍在酒精的作用下有时真的会发起疯来,变得像一群野兽一样可怕,他们有时见到牛羊或什么野兽就一起扑上去撕咬,把它们撕成碎片。古希腊三大悲剧家之一欧里庇得斯最后一部作品《酒神的伴侣》写的是一个国王叫彭透斯,他认为酒神崇拜那种醉酒疯狂放荡的作法是很不可取的,命令士兵镇压取缔。偏偏彭透斯的母亲是个酒神的崇拜者,正带着一群妇女喝醉了在山林间到处游行。酒神欺哄彭透斯化妆成一个女的,想悄悄地靠近她们去查看她们的行为到底有没有合乎道德体统。结果彭透斯的母亲被酒神迷惑,神经错乱,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一头狮子,率领一群妇女把彭透斯活活撕碎了。她把儿子的头颅捧在手上,以为那是一颗狮子头,唱着得胜的凯歌回到城里。等到她猛然清醒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事,悲痛欲绝。这是一出真正的悲剧,因为崇拜假神而造成的人伦惨剧。
醉酒那么不好,圣经有没有叫我们要滴酒不沾?并没有。实际上在古代没有像我们今天这种自来水消毒的工艺,很多自然界的水是被病菌污染,喝了很容易生病。他们要靠酿酒来消毒。酿制过的酒没有细菌,喝了不容易被病菌感染。保罗在给提摩太写的信中也交代提摩太不要喝平常的水,而要喝点酒(提前5:23),可能因为提摩太的胃肠不太好,平常喝的水有细菌,一喝就闹肚子。保罗命令我们不要醉酒,不是叫我们完全不要喝酒。
接下来我们再仔细看看19-21节说的是什么。“19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 20 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 21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这几句其实都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依附于第18节的分词从句。这里面有五个分词:“说”、“唱”、“和”、“感谢”还有“顺服”。“说”的内容是“诗章、颂词、灵歌”。“诗章”其实就是诗篇(psalm,ψαλμός)。诗篇、颂词、灵歌的歌词里都有福音的信息。“彼此对说”说明这个场景不是个人独自灵修,而是在一个群体中。“和”(ψάλλω)原意是指弹拨乐器。原文是说“发自你们内心地对着主唱歌弹琴”,和合本为了顺口翻成“口唱心和”也无可厚非。有人唱歌有人弹琴,说明这也不是个人灵修,而是集体敬拜。
第20节“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我们说“常常”的时候,多久一次才算“常常”?一般就以为只是次数多一点而已,这就错失了保罗强调的重点。其实原文πάντοτε是指“总是”或更直接一点应该翻译成“一切时候”或“全时间”。保罗把这个词放在前面以示强调,并且紧接着说“在一切事上”,“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感谢父神”。“一切事”是什么事?一切事就是所有事,所有你意识到的或没意识到的,你觉得好的或觉得坏的,无论大事小事,大到宇宙洪荒,小到一呼一吸,都是神在掌管,神在施予我们恩典。尤其是,当我们有资格、有意识、有意愿、有能力来感谢父神的时候,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恩典。保罗在前面第2章中说,我们原来是死在罪孽过犯之中,与神为敌,与神无份的。正是因着父神的计划,因着耶稣基督作成的救恩,因着圣灵启示的工作,我们才有资格、能力和意愿称呼神为我们的阿爸父。因着神的恩典,我们才不会去感谢酒神或别的偶像,而是感谢父神,创造天地的独一真神。追随酒神的结果是什么?就是前面讲的,没救。如果没有圣灵开启我们的心眼,我们也都是瞎眼的,看不到神的主权和恩典。当我们享受到什么好处的时候,常常归因于直接给我们带来那好处的东西。所以我们的感恩常常是短视的,看不到那背后的恩手。因为短视,我们的感恩也不会持久,很容易变成抱怨。我们的罪性就像孔子说的小人,“近之则不敬,远之则生怨”。当我们饱足舒适的时候,就容易忘记这是神的恩典,当我们受苦损失的时候,又要怨天尤人。所以我们应该时时祈祷,求圣灵用智慧和真理充满我们,照亮我们眼前的幽暗,让我们看到神的主权无时无刻不在看顾着我们。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保罗叫我们不要像愚昧人,要像智慧人,难道神赐给我们的智慧还不如那个塞翁吗?保罗叫我们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就是圣灵帮助我们明白,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神的意思原是好的,不要怀疑神的美善,凡事感谢神。有些事我们事后才会发现原来神真的有更好的安排。而有些事,凭我们有限的理智,可能一辈子也理解不了。但我们相信神的良善永不改变,也许到将来跟主面对面的时候才会明白。
记得上一次我来这里分享的时候,我们家刚换了一辆车。因为在那前不久有一次我太太开车接我大女儿回家,在十字路口被另一辆车撞在右侧。幸好所有人都没有受伤,只是车子损伤得太厉害,报废了。保险公司陪我们一笔钱。然后陈牧师帮我在网上找车,陪我去车行看车,帮我砍价。这辆新买的车我们全家都很满意。但是刚开了一个月,一个星期前我开这辆车的时候又被撞了,这回是连环追尾,我的车被夹在两辆大皮卡中间,前后都撞烂了。前几天修理厂的检测报告出来了,让我吓了一跳,修理的费用要1万7千美元。当时我和小儿子在车里,却是毫发无损。这两次事故中,我们虽然受了点惊吓,却也深深感受到神的恩手就在我们身上保护着我们。我现在还不清楚接下去会怎么处理,但至少我们不用担心有太大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也给我租了一辆车临时代步。我也不清楚神在这事上还有什么进一步的计划,但至少把我从昏昏欲睡中摇醒,让我猛然睁眼看见神的恩手。
“21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彼此顺服说的是谁跟谁?保罗在接下来的5章22节到6章9节,都是用实际生活中的关系为例对21节的彼此顺服作具体的说明。这在语法上有个很明显的证据。第22节是没有动词的,缺省的动词就是第21节里的“顺服”。在这些关系当中,存什么样的心是最为关键的。彼此顺服不是因为怕对方,而是因着敬畏基督。所以顺服对方是出于顺服基督。服事对方也是出于服事基督。有些不懂福音的人看基督徒不厌其烦地跟人传福音,耐心地服事人,心里可能会说:这帮基督徒是犯贱。基督徒不是犯贱,因为他们心里清楚,他们在服事的是谁。他们服事的是创造天地和审判万有的上帝,是舍己为我们赎罪的救主,是让万事互相效力作成奇妙大工的主!
最后一点我想强调的是,正如我前面也稍微提到了,保罗这段话中,所有的动词都是复数形式。所以这段话主要不是讲个人灵修,而是作为群体的教会。其实整卷以弗所书,讲的就是基督如何建造祂的教会。父神在创世之前所拣选预定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代为赎罪的,圣灵内驻所充满的,正是基督的身体,基督的教会。爱德华兹有个比方,创世记2章说,耶和华用地上的泥土做成了一个人形,吹一口生命的气息,就成了有生命的亚当。神拣选地上的泥土是在亚当里拣选的。一粒尘埃,只有成为亚当身体的一部分,才会被赋予生命,和亚当一同活过来。我们被神拣选,也是在基督里被拣选。作为个体,只有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我们才会有新的生命。生命的气息就是那圣灵。圣灵如风,充满四肢百骸时,我们就有了生命。
这身体也是主的圣殿,是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2:21-22)。在旧约时代,神与百姓同在的方式是藉着帐幕或圣殿。出埃及记中,当帐幕最终建成的时候,“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帐幕”(出40:34-35)。当所罗门建造的圣殿落成时,“耶和华的荣耀充满了殿”(王上8:10)。历代志下5章有更详细的描写:当时祭司们“13 吹号的、歌唱的都一齐发声,声合为一,赞美感谢耶和华。吹号、敲钹,用各种乐器,扬声赞美耶和华说:耶和华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那时,耶和华的殿有云充满, 14 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职,因为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 神的殿。”
但是,当以色列犯罪悖逆不思悔改的时候,神的灵就离开了圣殿,圣殿就被敌人摧毁了。但那时神借着先知哈该和以西结的口预言:耶和华的荣光必再充满圣殿。(哈该书2:7;以西结书43:5; 44:4)这先知的预言就应验在基督的教会上。这个新的圣殿是基督的身体,圣灵的居所,不再是人手用石头砌成的殿堂,而是一个个基督徒用鲜活的生命,靠着圣灵与基督联合而成。
只有在基督用宝血赎来的新约中,才有这样的恩典。在旧约中,圣灵充满某个先知或圣徒的时候,只是一过性的,是为了让他们完成一些特殊的历史使命。但在新约中,真正的基督徒都有圣灵持续的内驻,作为得赎的凭据(弗1:14)。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就是以圣灵为联结的纽带。当我们用基督的爱和真理充满教会的时候,就是保罗这里所说的被圣灵充满。这里的“被圣灵充满”是现在时态,这个语法标志着这种充满不是一过性的,而是持续进行,没有间断的。被圣灵充满,是的,我们是被动的,这是内在的因素,看不见的奥秘。但同时还有外显的因素,就是我们教会的合一、家庭的合一,集体敬拜的喜乐,团契的美好交通,真心的感谢和赞美神。这些是看得见的,可行的,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的成熟是群体的成熟。相对成熟的人要耐心地担待相对不成熟者的软弱。在彼此顺服和彼此服事中,大家一起走向成熟。所有人都要努力作成得救的功夫(腓立比书2:12)。主耶稣教导说:“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言下之意,不努力进入天国的人也就进不了天国。所以我们应当在教会中努力服侍,不要把教会当作商场,有心情的时候才来逛一逛。这会让圣灵忧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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