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七彩霞衣
这段时间重读了小说《喧嚣与躁动》,第一次读这本书就觉得非常的惊奇,是我读到的最奇怪的一本书,也非常佩服作者,真心觉得他是个牛人。
后来看有关书的片段说这本书莫言都没有读下去。肯定不是因为莫言不厉害,有可能是因为这部书不对他的口味而已。
给我的启示就是各花入各眼,你只看入自己眼的花就好了,读不下去的不要勉强,人生这么短,好书那么多,读自认为的好书,多好!
我没有读下去书也很多,比如《红与黑》。有时候是因为时候不到,过几年可能就读下去了。比如《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年轻的时候读不下去,有了年纪之后才发现原来这真是一本好书。
故事情节和简介百度可以查得到,我就不谈了。我就讲讲它的叙述手法和思维模式。
01 讲述视角
首先是叙述视角,大部分我们常见的小说无非有以下几种视角:
最常见的就是上帝视角,就是以全知的手法来写作,作者什么都知道,人物经历、心理活动、来龙去脉等等。《麦琪的礼物》、《安娜卡列尼娜》、《悲惨世界》、《笑傲江湖》等等都属于这种。
还有第一人称视角,就是以叙述人我的视角开始,写我的所见所闻,《祝福》、《故乡》、《孔乙己》、《狂人日记》、《我的叔叔于勒》、《呼啸山庄》等都属于这种。
还有一种第三者视角,就是以他视角,即故事中某一个人的视角来写小说。
这部小说分四个大部分,前三部分都是第一人称视角,就是通篇我的见闻,我的心理活动。最后一部分是上帝视角。
前三部分它奇特的地方在于,这三个我是三个不同的人物,分别兄弟三人班杰明、昆汀和杰生的视角。
第一部分是以班杰明的视角,而班杰明是一个傻子,三十三岁却只有三岁的智商,他分不清现实与回忆,所以他的视角这一部分非常的杂乱,很多的对话经历穿插在一起,很难分辨,第一遍无论如何是看不懂的,就是翻着一百多条的注解看也不大容易看懂。看这部分情节很有破案的感觉,也是很醉的,偏偏我就是有点喜欢看侦探小说。
第二部分是昆汀的视角,讲述他自杀那一天的经历和感受,这一部分的问题与前面一部分不同,昆汀的思路没有那么混乱,只是偶尔像班杰明一样跳跃一下。这一部分昆汀的很多思路,尤其是对话部分,可能是在脑子中过得太快,所以没有标点,大段大段的文字,Kindle上两页文字没有一个标点。好似我又回到了古代,需要我自己短句。刚开始有点不适应,读惯了觉得也还蛮好的。
这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知道通常的写作是要求语句尽量短,标点符号用得尽可能正确,可是这一点在大师手里就未必遵守。就像红楼梦里林黛玉说的:诗词讲究押韵,对偶对仗,可是有了好词妙句,这一切都可以不管,所谓“不以词害意”。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视角,虽然他是个混蛋,然而这一部分算是最正常的一个视角,看到这一部分才觉得是看到了正常的书。
三部分看完才见识到作者的伟大,就是他用谁的视角他就成为了谁,真正做到“将心化作身千亿”,尤其是班杰明的视角,很有种《狂人日记》的感觉,真的把自己当一个傻子思维在写。
最后一部分上帝视角,主人公是家里的黑人女仆。
02 叙述方式
接着就是叙述方式,其实这四部分有很多的事件有些部分是交叉重叠的,比如奶奶的死、凯蒂的失身与结婚、昆汀的死亡与小昆汀的逃跑等等,但从每个人的视角看来,事情的发展,每个人心理活动各有不同。
这种方式有点《圣经》的感觉,圣经的几部福音书讲述的故事基本一样,耶稣的显灵,耶稣的死亡与复活,但每部分由于叙述人的不同,描述方式,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要做到这一点非常的难,它要求作者完全放弃自我,把自己的角色完全转换成叙述的那个人,修行到菩萨那一层,众生平等,我即众生的心态才可。
03 思维模式
我很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它的叙述方式非常接近于人真是的思维模式,或者说接近于我认为的思维模式:眼前的场景激发之前的回忆,脑子里回旋的各方人士特别快速的对话发言。我觉得我自己真实的思维也是这样的混乱,乱窜与跳转。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把自己清空自己跟着他们每个人的思路走,一个人体会不同人的经历和思维,是一种妙不可言,痛并快乐着的感受。
这本书的介绍里作者有一句话给我感触很深,他说之前他写过几本小说,想着至少要换来价值,抵消写书耗费的时间和经历。后来他放弃了,他说:
因为有一天突然像一扇门悄悄地咔哒一声永远关上,把我跟一切出版社的地址与书目隔绝了,于是我对自己说,此刻我可以写了。此刻我可以不顾别的只管放开写了......
记得看过同样的《追风筝的人》作者说:我写的书只有一个读者,那就是我自己。
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我自己,在我漫长的人生中我失去了自己,我觉得自己只有在附着在某些角色和物质上才能存在,所以我现在要做的是找到自己,做真实的自己,诚实的面对自己。
我知道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用我的余生来这样走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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