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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o the wild》——哪怕只有一次,也要证明自己

《Into the wild》——哪怕只有一次,也要证明自己

作者: 皮皮七 | 来源:发表于2016-05-27 09:21 被阅读297次
    into the wild

    大学时候,我在图书馆翻看旅行游记,其中序言提到了这部小说《荒野生存》,也译为《阿拉斯加之死》,后来,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在月亮星辰的陪伴下,我在被窝看完了这部电影,之后便久久不能忘怀。

    ◆◆◆◆◆

    克里斯多夫刻于木板上的独白:

    "有些人认为他们不需要爱

    他们静静地走向一个虚空的世界

    试图断绝和过去所有的联系

    大海唯一给我们的恩赐就是无情的海浪

    有时,不经意地,使我们感受力量

    现在,我对大海知之甚少

    但我知道,这就是它所存在的方式

    我还知道,在生命里这是多么重要

    不必真的很强壮,却要觉得自己强壮

    哪怕只有一次,也要证明自己

    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在原生态中去发现自己

    独自一人面对冰冷的石头

    只靠你自己的双手和大脑

    你还年轻,不要一直游戏于血与火之中

    你知道吗,这就是事实

    我决定就这样一直活着

    自由和单纯的美因太美好而总是匆匆流逝..

    有些人会问,为什么现在行动,为什么不等等呢

    回答很明了,世界不会等你

    我曾经历了许许多多

    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幸福

    在乡下恬静的隐居

    尽可能对人们做些简单而有用的善事

    尽管那些人们并不习惯我为他们做的这些

    做一份真正有用的工作

    最后休息,享受自然,看书,听音乐

    爱戴周围的人

    这就是我对幸福的定义

    但只有你学会原谅

    你才能去爱

    只有你去爱了

    上帝的光芒才会照耀你"

    电影海报

    这部由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电影,无论别人如何解读主人公的死,我始终偏执地认为,主人公死在了通透,死在了开始懂了爱,有了软肋,宿命般的。这意味着你曾经苦苦追求的生活,即当下的日子不能再给你提供任何新鲜的供给,只能依靠回忆来支撑以后的日子。过于通透对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敏感脆弱的人来说,人生的抛物线在此刻,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开始向地表坠落了。

    当一个人还有梦想,对未来抱有希望,还想去看看远方,他的灵魂会带他去到任何地方。

    克里斯托弗改名换姓,捐掉财产,烧掉现金,丢弃车子,横穿美国大陆,来到阿拉斯加荒野,回归生命,探寻生活的真实。路途一切的一切没有让他停下脚步,甚至在不毛之地度过了寒冷的冬天,当春天的绿色就这样悄然来临,世界一片生机。

    克里斯托弗终于明白了生命存在的意义,也许一切源于爱吧,于是,他开始踏上返程的路。

    夏天的热情让大地炽热,让河流奔腾,却阻挡了克里斯托弗回家的路,他望着来时路,只能看着对岸挂在树上的帽子,却不能渡河,回归人类社会。我想,就在那一个时刻,最初的对未知的新鲜感不再,对人生着的迷茫不再,对年轻的自己的放逐不再,看过了一切生命的表现形式,一切转变为对家人和故乡,对人类社会的眷念,是的,他学会了宽恕和原谅。克里斯托弗已经有了软肋,心里滋长出了爱,危险已经降临。

    其实刚看完这部电影,我当时突然心疼一个人,克里斯托弗的姐姐,两个在同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发现自己的父亲除了自己家,还在外面偷偷养育着另一个家庭的时候,整个人生的溃堤可想而知。面对弟弟,姐姐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克里斯多夫的背影,放任远去。

    也正是因为长时间无法从痛失亲人的阴影中走出来,这部影片从获得小说改编拍摄权到征得家人同意,耗时10年,直到他们摆脱悲伤。克里斯托弗的姐姐当时是如何扒开自己最深处的回忆,像外界讲述弟弟的生前,不得而知。

     alone

    现代中国的社会充满极度时尚和空虚的娱乐,却忽略了年轻一代人对社会,对人生意义的拷问,作为整个社会,整个时代的实验室里的小白鼠,好像并没有人在意他们何去何从。于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向自然,去问山川,去问河流,不惜去到千里之外,山峰之巅,海洋之底,不问来时路,去冒生命的险阻,去找自己生着的意义。

    在我还是一只被关在鸟笼中的麻雀,不敢飞往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我认识了这么一位朋友,便是如此中的一员。刚经历过残酷的高考升入大学,突然发现人生竟是如此虚无迷茫,又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这位朋友大二休学,独自踏上全国的流浪旅行,不知道多苦多累,也许人生百态,处处都是对过去无情的冲击,但是身心一定充满了孤独的自由。

    原来有人如此真诚坦率地面对自我,叩问生活,这对当时的我带来很大的冲击。放纵不羁,无拘无束,随意挥霍自己,一切都和自由,和灵魂靠的那么近,该是青春要有的模样。也是因为这位朋友的关系,我开始接触摇滚乐并爱上了她。

    不懂摇滚的人永远不会明白,那是一个人在迷惘的青春和人生里,为自己找到的信仰稻草和最忠实的情人。

    她真实,绚烂,如出浴的少女,生命的一切模样,尽在她无限温柔的眼波里。对于我来说,我印象里的她,是:夕阳的橙色慢慢地,在云层和天际浸染开来,渗透成丝,弥漫成雾霭,倒影于黄昏的海面,和轻绵的沙滩上。一位女子的气息扑面而来,从一头到那头,一路奔来,应该是没有任何修饰的,一缕薄纱倾泻在永恒定格的时光里,映在如梵高炽热的向日葵般的光影里。

    而这总是出现在我如真似幻的梦境里。

    她让我明白人生着的不同形态,我开始反观来时路,开始站在高空重新审视自己生存环境的存在。

    拥有独立健全的人格,成长为自己喜欢的样子,那是我所希望的自己。

    没有多少人生来含着金汤匙,自幼在蜜罐里长大,没有多少人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没有多少人生来众星捧月,带着光环,那些在岁月成长出来的女子才最弥足珍贵。

    多少青年人因为《阿拉斯加之死》开始找到心灵共鸣,因为《在路上》而开始踏上远去的旅程,我想有那么一天,我也会带着自己,走遍山川湖海,找自己。

    山川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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