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真是没眼力见,华仔的声音都沙哑了也没说声“华仔,喝口水”,真是扫兴。”看着华仔《把我唱给你听》的抖音直播,我不满地吐槽,抱怨的声音噼里啪啦回荡在妻子值班的办公室里,在白色的灯光下显得有些嘈杂和无理取闹。也显得和四十岁的稳重不那么匹配,就像29年前行走在秋天街头不更世事的少年一样。
15岁的大姐那时候其实是个小胖子,对,她现在依旧打死不肯承认。如今她引以为傲的双腿却在那个时候将绛色的裤子撑的肥肥实实,宽厚的肩膀于我来说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因为家里重男轻女的缘故,不论小时候常常伙同二姐拿火钳夹我、用指甲掐我还是咬牙切齿地揪我,但不得不说她一直都是让我最信赖的人,之一。
就像此刻她递给我最爱吃的绿豆糕,那是一种温暖和安心的味道。年少出行,身在异乡,难免觉得孤独。于是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又难免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大姐坐在老式的电脑跟前开始练习起这段时间在打印店里学到的五笔输入法。没有键盘敲击的噼里啪啦如高山流水般的顺畅感,生涩的姿势、还不熟练的口诀无不显露着她的菜鸟本质。
但已经足够了,键盘敲击的声音时断时续回荡在这个小小的打印店里,大姐胖乎乎的小脸充满了从来未有的专注,14吋的黑色背景屏幕上开始慢慢文字浮现: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才明白爱恨情仇,最伤最痛是后悔。
当我一字一字读完的时候,突然愣住了。
12岁的少年心里呵,也有个懵懵懂懂的梦啊。想象着有一天或许浪迹天涯,侠客仗剑,醉酒当歌,一剑光寒十九洲那是何等的少年意气!我沉醉在这单纯而美好的情景里,于是渐渐有了被深深共鸣的感觉,于是好奇问道这是谁写的,诗?
“诗?”大姐斜睨我一眼,目光充满了深刻鄙视:“这是刘德华唱的《忘情水》,今年最火的歌。”
最火的歌?不应该是长相甜美的音乐老师教我们的《笑脸》《中华民谣》这些歌曲么?在没有手机没有网络可以查证的年代,我只好厚着脸皮向这位之前还觉得可靠并且信赖的大姐请教——土狗就要有土狗的觉悟,哪怕小小的自尊心再一次被打击的体无完肤,我也要好奇到底!
大姐理所当然的无视少年倔强,头也不抬地说道:“是啊,刘德华可是港台四大天王呢,人帅,唱歌好听演戏好看人品还好,简直完美。”说到此处,大姐神采飞扬眼里星海泛滥。我有些无语地看着这个小胖子,花痴吧你。
关于仗剑天涯的想象还没有结束,忘情水的经典前奏响起,大姐闭着眼睛哼了起来: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
不久的后来,我的书包里多了个硬壳小笔记本,里面贴满了刘德华的照片。它夹杂在皱的让人不忍直视的书本里和成绩差的一塌糊涂的作业堆里,独自精彩。
于是在29年前的那个初秋下午里,我认识了个叫刘德华的人。
前尘如烟。冕宁街边的树叶落了一地,飞驰而去的车子将它们高高扬起,然后在镜头里渐渐远去。
经年岁月,时光荏苒。人越长大,生活最本质的一面越是深刻。父母在身边的时候,曾经不那么操心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开始慢慢重要起来。我们忙于奔波、生活和长大,于是渐渐忘了有个叫刘德华的人,忘了他在我笔记本里陪伴的整个青春年少,忘了他的十七岁、忘情水、中国人、爱你一万年……
但那个少年梦怎能随着那个秋天凋零的叶一同逝去?
于是我们再见,再见在《把我唱给你听》的空间里。
你老了,我也不在年轻。相较去年,你右边的眼袋更深了,而我的头发也更加稀疏了,你更瘦了,我更胖了。相较以前,你的国语越来越标准了,而我的椒盐普通话也越来越流畅了。相较于多年前,我还是那个少年,而你,还是那个刘德华。
时针指向了夜的22点。像许久不见的老友,你用歌声娓娓道来这么多年的人间沧桑和岁月风尘,而我在心底默默道着,离别珍重。
但愿下次再见,我可以笑着对你说:你好啊,刘三亿。刘三亿啊,你好。嗯,好久不见……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回忆我冀望那掌声都依然到今天,那首潮水忘情水不再经典,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十七岁的音乐落下,舞台和华仔的身影在霓虹里渐隐渐没。窗外秋风轻轻拂过脸颊,有些冷。我们好像回到了过去,久久不能忘怀;我们又好像还在惦念,意犹未尽……
风和烟吹了很远,但那段青春,还没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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