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纸媒盛行的年代,《读者》成了学校和家长认证的有益读物,它也成为了我青春期的少女读物,陪伴我经历了高中三年的风风雨雨。
似乎我从小就不喜欢阅读,尤其不喜欢看名著,也许是因为它们晦涩难懂,也许是因为我没耐心。但我喜欢看短篇故事,从小学的《作文大王》到初中的《作文与考试》再到高中的《读者》,期间还不乏阅读了校园青春励志小说还有杂志。故事的内容逐渐由有趣向深刻转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好多故事都已经忘记,只有当时的阅读感受和体会还留存在心里。
我记得整个高中生涯最开心的事情,应该就是在每天在家里楼道的信箱里摸到《读者》,每个月两期,月初和月中。信箱是复合板做成的,挂在楼道发黄的墙上,有点高,踮起脚尖也望不到底,只能看到信箱内部的边缘。有时候报纸和杂志没被完全塞进箱子里,上楼的时候就能看到报纸探出脑袋想逃离“围墙”。信箱的历史有点久远,棕色的木屑层层掉落,信箱上标记的每家的门牌编号也有些模糊了,投递杂志的姐姐偶尔会放错到邻居的信箱。所以,我会每天放学回家都在楼道里踮起脚尖,把手伸进每个信箱掏一遍,有时候会拿到别人的杂志,我会看看有没有趣,下次让爸爸帮我订上。但大多数时候都只能拿到每日报纸,但也不妨碍我每天都期待在里面拿到我心仪的《读者》。有时候,姐姐会忙不过来,两三天才来一趟放报纸、信件等。所以,每当我不能准时收到《读者》,我就会快步跑回家,趴在窗台往下望,期待看到那熟悉的骑着自行车,拖着信件袋子过来的姐姐。但常常是看不到的,因为她来放信件的时间也不固定。只有几次在楼下碰上,能跟她打声招呼,并兴高采烈的问她《读者》什么时候带来。虽然,有时候可能等上一两天才拿到《读者》,但延迟满足的幸福也是在手触碰到《读者》的书籍边缘的那一刻瞬间胀满脑子和心里。迫不及待把它从信箱里解救出来。摸一摸封面柔软的铜版纸,看看绚烂的封面,拍拍书上的木屑,再放到鼻子边闻一闻,是新印发的书籍特有的油墨味夹杂着纸张木桨的味道,这就是自己闻到的“另一个世界”的味道,也是我现在仍喜欢纸质书籍的原因。
我看《读者》从来不看目录,因为来不及看目录里,那一个个小标题和数字,我会迫不及待打开正文,有时候会反复斟酌一下文章的题目,有时候会直接看内容。但高中生活离我如今已有十年这么久远,《读者》的内容很多我已经不记得了。这次,被我发现了《读者》的手机软件,惊讶发现还能找到1981年的期刊。可我还是对我高中那三年的《读者》比较有感情,但看着那些封面,总觉得跟自己当初翻看的不一样。记忆中的《读者》似乎更美好,和我的青春一样美好。
高中毕业以后,我也好久没看过杂志,偶尔看一看小说。但还是会想念打开书本,打开《读者》时候的自己。我开始尝试用文字来记录自己,哪怕是发泄情绪,因为当我看到纸上或者电脑里自己写的几行字,心情总会慢慢平静,看自己的文章就像看自己写的“读者”,自己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来有一天我也有机会从读《读者》,到成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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