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是个人主义的脊梁。我们首先得找到自我,认清价值才能张扬个性、独立思考。独立是天赋的,是最高尚的自我完善,更是铸就美好社会的基本元素。
秩序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个体认识有差距,所以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甚至国家或民族之间不一定完全协调,所以必须具有法制意识并尊重秩序。数千年的人性压制,等级管制,只有维护王权的规则,导致人性的倒退,虚伪投机成风,懦弱自私成性。秩序是经过个性的碰撞而产生的秩序,是维护自由独立的秩序,它包含着人本的公共道德和自由民主的法制规则,是保护个人独立尊严和自由空间的秩序,靠众多具有独立精神的人来捍卫。遵守虽是一种担当,但担当不仅仅是遵守,更要求每个人都有捍卫秩序的勇气。规则是一个多重结构,但归根结底就是维护个人独立尊严和自由平等的规则,以定分止争。个性的发展、独立的人格能够促进规则的完善和发展,而规则可以维护个人的独立。
常识是科学民主的依据。个性在秩序规范下,我们还需要思考历史眼观世界,这就是所谓的常识。常识,以尊重人性为基础。以历史为鉴,看社会变迁,知得失荣辱,上乘于独立精神、公共秩序的人文常识,包含着公民常识,法制常识,人性常识,自由平等常识,民主人权常识。应试教育挤垮了人们对常识的认知,一统的声音使人失去思维和常识,自由是普及常识的最佳良方,把握常识的最佳途径是从人性出发。对社会的认识,不仅仅靠直接经验。追求进步,不仅仅是成绩好工作好生活好。学习=增加知识+提高思考力。其实我们最需要的常识就是启蒙常识,包含着公民常识,法制常识,人性常识,自由平等常识,民主人权常识,没有人文科学的发展就没有这类常识。
尊严是人格健全的保障。尊严是一个武器,它保护自己的心灵不受侵犯,尊严是生命的灵魂,是自我存在的价值;它只在自由平等的土壤里绽放,靠民主的法制来维护;而民主的法制又靠我们的独立精神来捍卫。尊严是要通过自身的张力来捍卫的;只有每个人都尽力去捍卫自己的尊严时,才有法制的公平,法制才能反过来维护每个人的尊严。个人的尊严是民族国家尊严的基本元素,民富则国富,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民族的自由,当个人的尊严在这个国家获得充分维护之时,个人才会对国家体现出最大的认同感,即以必要的责任感,此时的民族和国家对于个人而言就是一个大我的感觉。反之,将是敌我的感觉,何来国家尊严?
绽放是两个层面的,一个是,个人的精神在一个既尊重个性又有合理规则的环境中充分吸收常识获得尊严之后的一种充分的开化、解放和盛开,能够极大的激发潜能,更高一个层面是,众多的个体在精神绽放之后,所形成的百花齐放、万马齐鸣、彼此间又互相激发促进进一步提高的社会氛围,如果缺乏足够的想象力,你们可以大略等同于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轴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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