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午饭是不在食堂吃的,都是食堂阿姨用送饭车送到各个楼层,再由各班排队打饭。但早饭因为吃的人少,地点就设在食堂。这一晃开学也两个月了,食堂满意,吃的同学也满意,大家相安无事,各自安好。
没想到今天的打架事件打破了这种平静。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事一下子就在学校炸开了。事情的起因有多简单,事情的结尾就有多难收拾。
原因超级简单,就是十五班的一个和我差不多大小的同学早上带了一瓶可乐去食堂吃早餐,而另外一个人高马大的同学也想喝。照理来说,一瓶可乐,三块钱的事,何必大动干戈?问题就出现在这身高体重的不对等,两个人又各不相让上。一个不想给,一个非要喝。于是那位人高马大的同学就想动用武力解决。
于是,悲剧产生了。好像是那个小个子男生的颈部曾经受过伤,再次被击打就出事了。那是颈椎,不是脚趾丫子,离指挥部十万八千里。
据说110、120都去了。
这事还真不好评判。如果是陌生人,这可乐完全可以赠送,毕竟和安全相比,破可乐算什么呢?问题是那个人高马大的学生是他同学,而且是同班同学。
这就有得说了。
如果不是平时结怨较深,不可能动手。而同学之间因为这事动手,显然是那个人高马大的同学伸手伸惯了。不给他点教训,他不长记性;给他教训又打不过。
难啊!
大家有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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