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儿子,2017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入韩城电视台,前三个月一分工资没有,不管吃住,家里贴补儿子9000元,上班没日没夜,星期六,星期天还在加班,一分补助没有,天天早出晚归,成天披星带月,后来身体熬夜有病了,试用期一年过后辞职就是推托不给档案,还说要上交3——5万元。朋友难过的说这一年家里贴补了3万左右,为电视台工作,辞职后几次到韩城要档案就是推托说你在试用期签订了诚诺书,要交3——5万。朋友流泪说儿子己经累得病倒了,一个正规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每个月工资仅1千多点工资,按照正规编制也不可能发这点工资吧?朋友们你们说说这个合理吗?反正我是听了觉得好惨,好惨,有谁能帮忙解释一下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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