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第三章“语文课堂应该是有趣的”。很认同这个观点,自己的理解就是肤浅的课堂形式生动些,学生能乐学点,学的更有效些。而书中见解之深刻,涉及到教学情境的理论和把控,课堂资源的运用和变化是有趣的主要所在,要有人,体悟生命。粗略浏览,就知道认识的差距就同乞丐和皇帝一般。更又谈及课堂自由的问题,若是以前,看到这些,定会奉为圭臬,而今确实胆战心惊。因为清楚的知道若连循规蹈矩都不熟练,何来个性多元。立足不稳,岂能妄想风驰电掣之美?大气磅礴如果能侥幸的自以为是的一两次,就乐翻天了。细处摄神更是要磨杵之功,若没有在教材中出生入死,遑论有神?
风景可以仰视,脚步不可踩空。付出汗水,辛勤耕耘。收获一二,满意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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