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手里拿着本书,已经不知不觉成了一种习惯。
下班后,吃了饭,洗了澡,然后便觉无事可干,于是随手一摸,便正好是一本昨晚未看完的书,然后便这样看下去,一页一页的翻着,有时候竟然就直接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回到家,更加没事做,连做饭都由母亲代劳了,睡个懒觉起来后,有时候便一直坐在书桌前直到日暮西山,丝丝残阳的微光透过门后竹林的间隙,印在窗帘上。
似乎读了很多书,可若是要我说到底懂了些什么,我却连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所以,我读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这算是读书么?不过就是翻书罢了,和别人刷抖音,刷微博,别无二致,同样都是消磨时间而已。
我从小就不是个爱读书的人,不然成绩也不会这么差了,毕业后去南京,孤身一人,举目无亲,在这样的孤独中,我发现刷手机虽然一时可以忘记我是单独一人这个事实,但是过后的空虚却更加强烈。
因为别人的生活太精彩了,他们离我太远了,他们晒出的幸福和快乐只会更加映衬出我周围的寂寥。
而书不一样,不管你看还是不看,它就在那儿,书里面的世界再精彩,人物再生动,都和你没关系,你只是一个旁观者,无论看过之后或喜或忧,这份感情都属于你自己,是的,只属于你自己。
可惜世间万物,过犹不及,读书也是如此,不要看的太多,否则会出问题,因为书读的太多的人很容易变得清高,然后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就好像我妈说的,“连说话都文绉绉的”。
老实说,我是被书所救赎了的,那段艰难的日子里,是《唐浩明三部曲》,《红楼梦》,《百年孤独》,《三体》,《天国演义》等这些书陪我度过的,没有它们,我早就收拾行囊,打包回家了。
可惜本性实在难改,心中始终有种悸动在翻滚,在咆哮,就好像一头洪荒巨兽一般,只有捧着书,才能稍稍平复下心中的杂念,不然凭着以前浮躁的心思,又不知道会一时脑热做出什么可笑至极的行动来。
我知道我现在已经离不开它们了,他们将会成为我一生的伴侣,一铺小床,我特意为它们留了半边,将它们整整齐齐的摞成了一小堆,倘若在床头再挂上一柄宝剑,那真是“三尺宝剑半床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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