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没有专业背景的普通父母,对于书中、文章中的育儿观点、建议,要尽量避开主观的、绝对的观点和建议。首先我会教大家认识主观和客观,相对和绝对的观点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我会分享3个方法帮你找到那些可能客观、相对的育儿观点、建议:
优先选择具有专业背景的作者所写的书或文章
优先选择成书或文章发布的时间更接近现在的书或文章
遵循现在学术界对儿童发展的主流看法
对于相悖的理论和观点,当然是要相信与事实尽可能相符的说法。什么是与事实尽可能相符的说法?我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一个5岁的孩子,在遇到有人违反规则的时候,就会说让警察把他们都抓起来等特别狠的话。而平时家里没人说过这样的话。对这种情况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呢?
有的育儿建议会这样说:“这只是因为孩子小,还不懂事,不用管,长大自然就好了”,或者,“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孩子这么小就这样没有同情心,是要不得的”。
另外一种育儿建议是这样说:“这个孩子这样说是符合这个年龄孩子的发展特点的。这么大的孩子在大脑发展、认知发展方面有自己的年龄特点,因此会认为规则都是不变的,而且世界上的事情不是对就是错;另外,他的社会认知发展让他比较难以考虑破坏规则的人的意图,而更看重行为的后果;等等。因此,如果孩子在其他时间并没有表现得冷酷、暴力,这样的表现就是正常的。但同样基于孩子的社会认知发展规律,我建议父母不要评价孩子,而是跟孩子交流诸如“如果把他们打死,他们的家人会感到伤心吗?”这样的话题,目的是帮助孩子与他人的互动中发现看待这个问题的更多角度。”
上面两种育儿建议有什么不同呢?有两个值得格外注意的不同。
第一个不同是主观与客观的不同。
主观是指以个人的主观经验和推理为基础;客观是指以客观的观察、科学研究为基础。上面的第一种育儿建议就是主观的,而第二种育儿建议就是客观的。
主观和客观是辨别育儿建议的基本标准。比如,在孩子要不要提前认字的问题上,有一个育儿建议是提前认字对孩子是有利的,而它的根据仅仅是自己对文字的感受和对“快乐教育”的主观认识之上——因为汉字是优美的、认字也是可以让孩子快乐的,所以应该让孩子提前认字。这个育儿建议就是主观的。而客观的育儿建议应该以客观的观察、研究为基础,包括大脑神经科学对儿童大脑发育规律的发现、相关研究对提前认字的各方面影响的发现等,给出育儿建议——刻意地用正规教育的方式教孩子提前认字对孩子的大脑发育并没有好处。
我们应该相信哪种育儿建议呢?当然是第二种。它的价值在于,尽可能地避免错误主观推理造成的与事实不符的错误。
第二个不同是绝对和相对的不同。
绝对是指用一招包打天下,认为一个育儿建议可以适用于所有孩子或所有情况。相对是指根据孩子的不同年龄、个性、经历、行为发生的背景等来选择合适的育儿建议。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孩子在其他时间并没有表现得冷酷、暴力,这样的行为就是正常的”,就给出了这个育儿建议适用的范围。每个孩子都不一样,每个行为发生的环境也不一样。如果不考虑这些不同,再客观的育儿建议也可能被错误地使用。
小结一下,作为没有专业背景的普通父母,对于书中、文章中的育儿观点、建议,要尽量避开主观的、绝对的观点和建议。
那为了找到尽可能客观、相对的育儿观点、建议,应该如何选择育儿书和育儿文章呢?
我有三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是优先选择具有专业背景的作者所写的书或文章。
与育儿最相关的专业有儿童心理学、教育学、大脑神经科学、家庭研究、人类学等。
虽然靠作者学位来选择书或文章是简单粗暴的,但也不失为一种节省时间的筛选方法。因为育儿看似是一个门槛不高的领域,几乎所有人都能根据经验和推理、喜好说出自己的一套听起来让人信服的理论,但没有专业训练,很难有足够多的知识为自己的观点、建议建立客观的基础,就很容易陷入主观和绝对。
第二个建议是优先选择成书或文章发布的时间更接近现在的书或文章。
对儿童的研究在近百年,尤其是近几十年中发展非常迅速,我们在这几十年内获得的对孩子的理解要比以前的总和还多。但对儿童的研究方兴未艾,就意味着我们对儿童的很多方面还不那么了解,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索。科学的本质是不断接近事实本身。在儿童发展理论中,一般来说,时间上越靠近现在的理论既吸收了以前理论的精华,同时修正了以前理论中与事实不符的部分,因此更贴近儿童发展的事实。
比如,以前有一个观点——小孩子与成人的思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孩子只能从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个观点被广泛应用在对孩子行为的解释上。但现在的研究修正了这个观点——孩子在理解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时,思维特点是不一样的,在理解人的心理时,很小的孩子也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而是能站在他人的角度进行思考。
第三个建议是在不得不在不同的育儿观点和建议中进行选择时,可以遵循现在学术界对儿童发展的主流看法,其中几个重要原则是:
培养孩子内在控制能力的做法,优于从外部控制孩子的做法。比如,培养孩子学习兴趣的做法就优于通过给孩子小红花来促使孩子学习的做法。
将孩子作为一个整体发展的做法,优于孤立发展孩子某一方面的做法。比如,在学龄前让孩子有足够自由玩耍的做法就优于让孩子过早进行正规学习的做法。
将孩子行为、问题的原因看作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做法,优于将之归为一个原因的做法。比如,一看到孩子打人就完全归咎为父母管教的做法,就不如再多分析一下孩子的生理、语言、情感等方面发展来寻找原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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