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创作于1922年的1月。
《社戏》讲的是作者童年时的一个夏天,在平桥村的一个晚上与一群同村孩子去看社戏,在归途中还偷了阿发家和六一公共家的罗汉豆。
“社戏”就是地区农村中春秋两季迎神赛会时演的戏。当时什么“京剧”的都算是戏。当时人人都爱看戏,小孩子也是。我想当时作者的小伙伴儿一定很多,不然怎么会用“一群”来形容呢?
小伙伴多了,自然在去看戏的途中,肯定干过很多事。可这里作者没有一一表述,留给读者自己想象。作者的这种写法也很巧妙。
作者说了,他和他那一群小伙伴在回家的途中,还偷了阿发家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刚提到六一公公时,这个“公公”前的“六一”深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六一”不是儿童节吗?哦,我明白了,原来六一公公还是个儿童啊!难怪作者的小伙伴们偷他家的罗汉豆。
这篇讲的就是社戏前前后后,作者和小伙伴们发生了一切。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作者对童年生活的无限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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