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三十八)明利害之情,忘利害之忧。
原文:
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
译文:
当评论事情的得失时,假如能以超然的身份置身事外,才能了解事情的始末而评论出真正的是非;反之,如果以当事人的身份,而置身整个事情之中,这时就要暂时忘怀个人的毁誉,才能专心策划一切和推动所负的任务。
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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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句话,还是深有感触。我们这个世界上存在太多喜欢好为人师的人,喜欢给别人提意见。看到别人做错了什么事,就想去“关心”一下。有些是出于好心,而有些人大概只是幸灾乐祸了。
不久前,看了一个相亲节目。说着说着,有人就提出一个问题,即如果你发现你的闺蜜或者好兄弟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很渣,你会劝他们分开吗?
有的人选择会,有的人选择不会。不过,我特别欣赏一个答案。即无论我们是否去劝诫他们,我们都应该知道我们无法知道别人感情的全貌,我们只能根据对方所给我们的一些信息去做出判断。我们可以去劝诫一个人,但是千万不要以不听我的就会后悔的口吻去给别人建议。
有些时候,别人的建议看似是建议,实际上就是给你做出了选择。这样的建议根本就不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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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去置身于别人的感情和生活。恋人之间的感情,我们是很难言说的。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一起,至少是看重了对方身上的某种特质,无论是金钱、外貌还是内涵。否则,谁会傻乎乎地生活在那些狗血的爱情当中。
所以,就算在我们眼中,朋友的爱情,并不是我们满意的,也不要说得太多,点到为止就行了。毕竟,我们都不是当事人,不能体会到其中的冷暖。不过,做一些相对客观的分析还是可以的,因为有时别人的一句话,会让一个人豁然开朗。当然,不只是感情之事。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都是一样的道理。
-3-
事实上,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事情的全貌。所以,当我们看到了一个新闻事件或者生活中的一些事情的时候,不要总是以二元论去断定,比如:某个人是对的,某个人是错的,这是小孩子才玩的游戏。而作为成年人,如果再以这样的方式去评判我们的生活,恐怕还是有所不妥。毕竟,生活太复杂。我们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信息,很多细节都会被当事人故意隐藏起来。所以,我们又如何知道真相呢?我们又如何评判对错呢?
当然,就算我们不知道事件的所有细节,我们也可以根据已有的信息去做出一些分析和推理。我想这是有必要的,而我们能做的也可能只有这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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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无非也是给自己一个提醒。生活中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们又该如何处理生活中的类似事件呢?
首先:知道自己不可能知道事件的全貌。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其它都是空谈。
第二:保持最大限度的客观。为什么是最大限度呢?因为我们的思维也是受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所决定,因此,或多或少我们都会受到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这是不可避免的。
第三:点到为止。不要总是一副圣母的样子,好像别人都是傻子一样。显然这是不可取的。别人是否采纳,这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采纳了未必好,因为如果我们的建议让他们后悔,到时候还是会反过来影响我们。同样,未采纳也未必坏。所以,点到为止,不多说。
第四:决定权在自己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别人给我们提建议。不过,这不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就可以讲清楚的。我想只有一个人足够了解自己,他才会有自己的决定权。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都需要慢慢了解自己。这样才不至于到关键时候,不知道如何判断。如果一个人不能给自己判断,那么他们就会很容易被别人影响。所以,这看似简单,实际上,我们是很难拥有自己的决定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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