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方通报“阿里女员工”案最新的裁定结果,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够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警方随后通报,对王某文做出治安拘留15日处罚决定。
猥亵不是犯罪,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事情出现反转,全然不是事先人们估计的那样。依据网上透露出的那些信息,普通人很难对这事有清晰完整的分析判断,只能借助些常识结合自己对法律条文理解来做个预判。现在好了,官方权威消息发布了,算是对这件事有个结论,以后受害人是否要求上述,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这个判决对普通人理解法律条文又有了新的帮助,没准哪位热心的吃瓜群众还在努力搞懂“猥亵”和犯罪的距离呢?
我对法律一窍不通,学的是理工科,生活中既没有害人之心,也无防人之心。光靠网络和电视剧里看到听到的那些犯罪案列注定无法弥补我渔网般的法律知识。不懂法可咱不犯法,我要是接受法官调查,没等他问就一五一十的全部交代了。但又一想,咱这辈子都不会给法官同志创造审讯我的机会,这一点我敢肯定。那法官是否失业了,不会的,比如我挺佩服的这位王某文,本案中的男一号,当然不是佩服他趁人之危那猥琐样,而是佩服他拿捏违法与犯罪的尺度。不知道这位在预谋的时候提前就阅读过法律条款,还是行事时体能不够不足以完成一系列的连续操作,但不管如何,他成功的逃避了法律的照顾,15天时间在里面蹲着,挺安全的,外面到哪儿都戴口罩,验健康码的,里面多好不需要带口罩和验健康码,更不需要挤单位食堂了,公家管饭,这待遇恐怕提前没有想到,没有关系,15天后,出去还是一条好汉。对于普通百姓,最大的收获莫过于知道“猥亵”不构成犯罪,所以,以后某些人还会踩着违法和犯罪的钢丝绳,大行猥亵之事,而无犯罪之实,怕什么,大不了15天国家给予的休息时间。
那这么说王某文出去后这事就彻底的翻篇划上句号了?这个不好说,至少从法律角度上说没有事了,判也判了,罚也罚了。受害者若上诉也是由更高级法院审理此案,有了之前的经验,王某文是轻车熟路,应该是有足够的经验让自己平安而退的。死罪虽免,活罪难容,要说王某文像个没事人一样那不可能,法律既然奈何不了你,那就用道德的范畴来制裁他,等待他的结果想必自己也清楚,家庭是否变故,重新就业的问题,亲戚朋友看他的眼神,子女在校的声誉等.....,人言可畏,硬刀子没有伤你,软刀子来伺候。
王某文其实足够幸运,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加拿大,说不定叛他一个化学阉割都有可能,化学阉割堪比宫刑,做男人的玩意都没有了,还是男人吗?伤害虽小,侮辱性极强。
至于受害者以后会不会进行上诉,暂时不知道,就是有这个想法,一句“还不嫌丢人吗?”就足以让她裹足不前,而这样的告诫一般来自最亲近的人,受害者不考虑自己的名声,也要考虑亲人的名誉。
像“阿里女员工”这种类似事件,以前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职场上司空见惯的事未被曝光除了当事人顾及名声外就是行事之人一手遮天的活动能力,更多的是被内部和谐掉了。
通过这件事情,法律就应该更严格一点,从根本上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让那些类似王某文样的人或者有类似想法的人难有容身之所。
以上完全是个人观点,不成熟,本着一腔热血一气呵成,请勿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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