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下诏推行宰相杨炎建议的“两税法”,后果怎么样?
大历十四年(779)五月的一天,宰相杨炎向德宗上疏,奏请废维持已经十分困难的租、庸、调的旧税制,实行新的“两税法”,却遭到了地主贵族的激烈反对。但是德宗欣然纳谏,将财赋重新移交左藏库(国库)管理,使贻害无穷的积弊得以根除。
杨炎(727~781),字公南,天兴县石鼻寨(今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魏家崖)人。 杨炎青年时好学,在千、陇一带有“小杨山人”之称。唐天宝十年(751),任河南节度使吕崇贲慕下掌书记。大历元年(766),其父杨播过世,居丧期墓上结庐,痛哭欲绝,博得孝名。朝廷特于门前树阙表彰。
后起为司勋员外郎改兵部转礼部郎中,迁中书舍人,与常兖同知制诰。同时,宰相元载为排除异己,暗结党援,对杨分外垂青。然不久,元获罪贬死,杨炎受牵连,遂贬为道州(今湖南道县)司马。
大历十四年(779)五月,唐德宗李适即位,宰辅崔佑甫荐杨炎任相。李适为太子时,就很欣赏杨炎的文才,尤其是杨炎为中兴名将李光弼的父亲李楷洛撰写的碑文,更使李适晨夕赏观,爱不忍释。
于是,很快获准,旋即拜为门下侍郎同乎章事,杨炎一当政,便向德宗上疏,要求改变天宝十五年(756)以来,唐王朝财政收入移贮于大盈库(皇家私库),致管理混乱,众多宦官从中渔利,严重削弱国家财力的做法,却遭到了地主贵族的激烈反对,但是德宗欣然纳谏,将财赋重新移交左藏库(国库)管理,使贻害无穷的积弊得以根除。
天宝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加之“安史战乱”,民户流亡,田地荒废,人口耗减,唐初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实难继续施行。
于是,杨炎奏请废租、庸、调,实行分夏、秋两季征收的“两税法”。其主要内容是:1、量入制出;2、不分主、客户,在居住地就地征收;3、不分丁种,只按资产、贫富分等;4、商贾在所在地纳税,税率三十取一;5、夏秋两季征税,夏税不得超过六月,秋税不得超过十一月;6、税额以钱数为准,折价缴纳绢帛;7、地税按亩纳谷,夏秋缴纳。
唐朝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由盛转衰,国家财力衰竭,藩镇割据严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唐德宗试图从税收制度改革入手,破解困局。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唐德宗下诏取消租庸调制,收回地方藩镇的征税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户税和地税为主的新税制。就是征税的对象不是人丁,而是财产。不管是官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只要是有钱有地的,都得缴税,史称“两税法”。
“两税法”于建中元年(780)诏谕实行后,短期内使国家财政获得相对稳定。此法一直沿用到明朝中叶,800年后才被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所取代。在中国财税史上,“两税法”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杨炎生来气宇轩昂,绰有成仪,又工文章,执政之初,力矫时弊。不长时间,就干净利落地做了两件影响深远的大事,政声远播,朝野人士,无不赞为贤相。
纵观杨炎一生,居高位、做大事,也算有所作为,他所推行的“两税法”是中国财税历史上的首创,也是中晚唐能够支撑一百多年的重要基石之一。
杨炎所推行的“两税法”,实际上是一次财税制度改革,延续了800年,至今还有借鉴意义。
看来不管什么时代,都有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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