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电视剧《猎场》最近挺火,为了不让自己特别落伍,找出来看。
有人问我,好看吗?我答,好看!
我觉得电视剧好看,《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功不可没。那是少年时碰巧看过的一本书,在课桌底下神神秘秘被传播的一本书,我说想看时,周边同学投来奇奇怪怪的笑的一本书,看完之后,以为自己被坑看了一本小黄书的一本书。
电视剧第一集出现了这本书,之后也是常见。虽然书里的情节已经淡忘,但关键人物身上氤氲的特质还分辨的出。进而对电视剧生出几分亲切感,还有那种,哎呦,这本书我看过的窃喜感和优越感。
你看过张一山、周冬雨的《春风十里》吗?里面也有一本关键书,《霍乱时期的爱情》,当时因为自己没看过,对于剧中人的对话,感觉像在打哑谜,难受得很,有一种没文化被踢出局的憋屈感。再买书时,说什么也要把这本书补上。
去年的《欢乐颂》大热时,除了把阶层这个词推火了,阅读也成了被津津乐道的话题。曲筱绡听不懂文化人的套路时,试问电视机前有多少人弄明白了其中的套路呢。举手,算我一个。
不禁感慨,这年头,不多看几本书,电视剧都看不懂!
Part 2
从前几个月开始尝试写作,没有体系,逻辑也不严谨,从刚开始写写游记,到开始尝试写写其他内容,大多时候随心所欲,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这件事情,几乎都是在秘密进行。当有人问我,最近都在干嘛呢?我多会说,没干嘛呀。
然后依旧秘密的进行着。
有一次跟一个朋友聊天,她说了一些工作的进展,以及最近在忙碌的事情,我不愿被认作是没有进步,便鼓起勇气,说自己在练习写作。
电话结束,我尝试分辨自己的感受,为什么会有种缺乏底气的感觉?我试想,如果自己说在学习烘焙、练习瑜伽、出门旅行等,肯定不会有这种感觉。我敏感地意识到,平时即使和相熟的人聊起我在秘密进行的事情,用的词语是“写东西”,而不是“写作”。
写作的好处,可以列出许多。明明一件有益处的事情,我怎么好像在偷偷摸摸?
Part 3
我不敢为写作正名的类似感受,你有过吗?
我猜想,在没人阅读的环境里,想跟别人聊阅读的时候,有这种感受。年轻小伙用保温杯泡枸杞,被别人问泡了什么的时候,有这种感受。即,明明是大大的益事,却有种需要遮遮掩掩的感受。
我不敢为写作正名,还有一个原因,是觉得写得不好。貌似读书读出大学问,才能算作文化人,写作写成大作家,才好意思说仗笔天涯,唱歌唱成歌星,才是出息,写字写成书法家,才是功夫。
我为有这种想法苦恼,也为有这种想法羞愧。
阅读,是智慧的汲取;写作,是思绪的梳理;唱歌,是旋律的美好;写字,是心性的磨练。她们绝大多数时候为人赞颂和肯定,却又在特定时候、特定人群中,奇怪地发酵成酸与腐。
说到底,我那种奇怪的心态,是文化现象在某个时代、某个层面、某个年龄段一种畸形又正常的存在。
Part 4
随着年岁增长,经历的故事增多,看着屏幕里人物的刻画、情节的演绎,不自觉会多一些回忆、多一些共鸣、多一些旁观者的冷静和分辨。
小时候看影视剧,多是看个热闹。如今看影视剧,在审判过演技之后,也看得出一些人世起伏、世事更迭,生活不易,和生而美好。
如果那是一部根据小说改编的影视剧,而自己刚巧有看过那本书,又多出一种喜悦感,一种会看到更多旁人看不到的秘密的窃喜,一种用更犀利的眼眸审视一场轮回的震撼。
音乐、书法,慢慢走入更多人家中。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写作也吸引了更多人加入。阅读,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推广。
这些好事情,好到,很多人自己受益后,还特别乐意呼吁更多人一起来分享,好到,不是这个好处我得了,你就没有,你得了,他就有损失。
这些好事情,好到,希望,所有人都被惠及,好到,希望,每个人都能自由自在地去享受。
以上,送给不够勇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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