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兰寒心的是常新开始轻视甚至嘲笑她的爱好。当一兰重操旧业开始尝试写东西时,她发现她的笔因为搁置太久而生锈滞重,那些曾经经常眷顾她的灵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心里就像长满了野草一样抓挠得难受。她依赖惯了常新,她多么想从他那儿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啊!但这种可能性太小了,且不说人各有所长,在婚前她就发现他俩在这方面缺乏共同语言。
开始,一兰还向常新推荐一些文章,有她认为不错的文学作品,也有指导改进夫妻关系的。她的目的很明确,一方面她想培养常新文学方面的细胞,另一方面她希望常新读了那些文章之后会心有所动,受到启发。但她错了,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况且重塑一个已经有个人思想见地的人,比培养一个呀呀学语、蹒跚学步的孩子还要难。
过了一段时间,一兰估计常新已经读完了那些文章,就问他感想如何,常新挠着头笑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打破砂锅问到底,他被逼急了,也许是怕露出他的弱点,甩下一句“那些都是骗人的,生活里不可能有的!”,就逃也似地躲开了。
后来,一兰再给他推荐文章,他爱理不理的,或者推脱工作繁忙、身体疲劳,索性不看了。这让一兰很不满,她有一肚子想法却找不到知音倾诉,有满脑子困惑却无从求助……那些阴暗、鬼魅的叫孤独、绝望的东西又开始跳出来蛊惑一兰。
一兰单位的工作比较清闲,缺乏挑战性,她又冰雪聪明,懂得运筹帷幄,干起活来干净利落,效率很高。因此,她有大把时间侍弄她的爱好,许多时候她像钟摆一样机械地行进在自己的生活里,孤独寂寞地游走在自我的精神世界中。
晚上,孩子写作业,她躲在卧室里悄悄看一些她感兴趣的情感电视剧,有时候看得泪流满面,激情澎湃……常新是想看体育频道的,可一兰不感兴趣,她看中一部电视剧,钻进去便一集都不想落下。常新本来就对一兰霸着电视生气,又见她那么投入就酸溜溜地说:“至于嘛,这些都是虚假的、骗人的。也就是你们这些头脑容易发热的人跟着上当!”一兰一听也火了:“谁头脑发热?你才是榆木疙瘩呢。人家的纯情浪漫你要是有一点儿我就服了你了!”常新更生气了,好男不跟女斗,摔门而去。
气头上的话就是这样不管不顾,不计后果。常新不是不懂感情,他就是不善于表达,他认为真爱不光是说是要做的,更不是表演给人看的。不是有人说嘛,女人是听觉动物,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爱听甜言蜜语,男人看重女人的长相打扮。一兰就气他太缺少这种动静了。他怎么就不能哄得她心花怒放,水到渠成,他怎么就不明白她的心呢?陷在自我圈子里的一兰,把芝麻绿豆大点儿的小事都看成是天塌地陷,在常新娇惯出的任性霸道里忽视了常新的感受。她觉得他们已经无法沟通,整天只有唉声叹气,怨天忧人。
常新已经习惯了这种粗放的生活,他丝毫没有考虑对于敏感而骄傲的性格,以及她受到漠视的羞怯心理,需要多加照顾。人的天性是不断满足自己的要求,而美满的婚姻却要求双方尽可能满足对方。他俩的情形越来越相反,都越来越多地为自己考虑,对情感的要求患得患失。他不去探究一兰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对啥都提不起兴趣,为什么会闷闷不乐?他只是觉得烦,觉得累,怕麻烦,能逃避则逃避,能装聋作哑就装聋作哑。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与同事打麻将、赌博、酗酒,拿这些来填补生活的缺憾。可男女之事不麻烦不累仅简单和干脆,那种掏心掏肺的韵味和感觉又怎么能体现呢?
一兰和常新一度陷入冷战。一兰甚至感觉常新不再爱她了,她为此还做过一个试验。有一天,她心里实在郁闷得难受,便喝起酒来,刚开始常新出来进去的假装视而不见,一兰默默地自斟自饮,眼见着有些醉意了,常新忍不住劝她别再喝了,她冷冷地看着常新,继续她的行为,常新去夺酒瓶,一兰爆发了:“你别管我!你又不想理解我!”常新气哼哼地说:“的确,我不理解你!也不想理解。你到底想要什么,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都什么年代了,人人都想着怎么赚钱,就你还庸人自扰鼓捣什么破文学,它能顶吃还是顶喝?你写的那些东西现在谁还有时间看啊?”说完,就关上卧室的门自顾自地睡觉去了。
其实,常新说的都是实话,可在一兰看来就是对她最大的漠视。人的爱好能说出理由么?就像有的人爱收集邮票,有的人爱收集火柴盒,稀奇古怪的什么都有,纯粹是一种精神寄托而已,谁又指望它能发家致富。
一兰陷在其中有些自哀自怜,她喝醉了,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清晨,她被冻醒,冷风正从开着的窗户肆无忌惮地吹到她身上,她不住地打喷嚏,以前她睡着忘了盖东西,常新总是悄悄地给她盖上。但是今天,再也没有人心疼她,为她添衣盖被了。她和她的爱情一起感冒了。
一个经历过真正爱情的人,为意中人奉献了一切之后,发现自己的心恰恰是被那个人撕碎的。一兰常常回想当初那个积极热情、乐于助人的常新,可是现在她觉得他对一切都无所谓。家里的插座、水龙头坏了,要不是她一再催促,他绝不会主动去修。那辆具有爱情意味的凤凰牌自行车,就像他们的婚姻,他再也懒得用心清洁和维护。
一兰越想越心灰意冷。有人说,爱情可比开车。婚前的爱情,是无证驾驶,自然小心翼翼,精心呵护;结了婚,就像拿了驾照,有恃无恐放纵起来,发生事故就在所难免。真是这样么?一兰一遍遍地问自己。常新不再关注她的喜怒哀乐,冷暖温饱,更谈不上和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他按他的想法满不在乎地打发着一个又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她仅仅是他孩子的母亲,他的若即若离的妻子而已。“我的爱情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悄飞走了。”一兰悲哀地想。
常新越是不把一兰的爱好放在眼里,她越是暗中较劲,不停地读书写作。她想写出一些有分量的东西发表了,证明给他看。可这谈何容易,一篇篇费尽心思写出的稿件发出去,多数都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偶尔发表的几篇在一兰看来,那只是经过删简的豆腐块而已,她不动声色也不想自取其辱。
她默默地耕耘着,虽然有时她对自己的写作才能产生怀疑,想打退堂鼓,可不做这个,她又能去做什么?这个爱好就像她的孩子,她已为他付出了所有的青春、精力和激情,这是她赖以生存并实现人生价值的砝码,现在放弃,怎么忍心,如何舍得?尽管他才智平平,不太出众,那也是她的孩子,失去了他,她会没着没落心痛不已的。
一兰孤独地守望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她其实还不是这行里的行家里手,没有人交流,没有人指导,她只能独自摸索。从小她就是一个没有多少朋友的人。不幸的童年使她成了一个不容易相信别人的女孩,她自卑的性格总使她与人相处时缺乏足够的自信,使她下意识地对人怀有戒心。过早地沉迷书海,以及这么多年在单位的打拼,使过于敏感自尊的她看清了太多人性的弱点,她很难对谁产生钦佩之情。她厌恶人与人之间看似亲密的关系,可有可无的话语,似是而非的笑容,暗藏心机的眼睛。对于孤独的生活,她早已习以为常。虽然她不拒绝甚至渴望交到知心朋友,但她认为那是可遇不可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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