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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发现:人类新社会的伦理基础

震撼发现:人类新社会的伦理基础

作者: 感知主义者 | 来源:发表于2021-05-27 07:10 被阅读0次

    感知对话录、150)

    生存者:

    我终于发现了,你强调的“我们”与“我”的重大区别,“我”的意识是封闭的孤立的,“我们”的意识是开放连通的,“我们”具有共同的意义,存在中,同一物种的意识无法不共同。共同意味着相通相融,不分彼此,无须各自的独立存在,更没有各自的目的,自私自利在“我们”的语境中失去意义,“我们”是一种令人心动的人类存在立场,“我们”是共同存在的前提,“我们”不就是“海洋社会”的伦理基础吗?

    感知者:

    不错,“我们”不仅是人称代词的复数,“我们”是同物种存在的共性立场,“我们”是同物种个体的存在性质和存在关系,我们是同物种共同心理情感的综合表达。只有“我们”作为共同出发点才能使个体有存在的理由,只有“我们”的表述才是个体存在的伦理依据,即个人是在“我们”中存在的,个人是“我们”为前提的个体,个体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存在与生活,个人不是一个单独的“我”。

    我们误以为生物个体是以“我方式”独立存在的,这是一种明显的误解,没有一种生物是以单独个体的方式存在的,也就是说,生物必须以“我们方式”才能存在,这是存在的铁律。我们认为生物在以个体的方式独立存在,那是我们的主观偏见,存在逻辑决定了生物必须以种类的方式存在,种类方式的实质就是“我们方式”,“我”单独存在的方式是我们人类创造的主观认识。“我们方式”的存在才是符合存在本来伦理逻辑的存在,“我们方式”的存在才是普遍存在的基本逻辑。奇怪的是,我们对这种逻辑理念视而不见,以老子的“上善若水”为例:“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我们在老子的指示下,看到了水的品格、德行以及其坚韧、谦卑、依势而行、依道而为的人文情怀和人性品质,我们从水中看到的是生存及人文伦理意义,我们完全没有看到“水的逻辑”,即水展示出来的伦理意义,水的整体性、水的无我无形、水与相遇事物的交融特性,特别是水与水之间的不可分割关系。水没有“我”的存在,所有的水流直至大海都是“我们”的存在,所以,水的存在是永恒的存在。水的逻辑鲜明确切,水表达的理念正是存在的真理。

    所以,“道在水中”说的就是水表达的本质性逻辑具有“道”的性质,水的逻辑具有真理性。为什么我们历来只看到水的拟人化人性品质,只试图以水的品格来教化人,我们丝毫看不到水蕴含的逻辑、水展示的伦理理念对人间社会的启示意义和借鉴意义,我们对水的“我们方式”毫无觉察,对“海洋社会模式”视而不见,我们完全理解不到水的逻辑意义,我们不知道水的启示对身处“沙漠社会”中的我们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我们理解不了水与水相融相通、共存一体的终极性意义。

    水告诉我们什么是“我们方式”,我们该如何放弃“沙漠社会”的伦理逻辑,进入到“海洋社会”的伦理逻辑之中。“我们方式”的意义就是放弃个体生命独立的意识,让我们个人成为人类共体的一部分,这不是一种想象,这是要取消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隔阂与壁垒,人全部放弃自我以后,如水一样融入到一起。这并非不可想象,人无我而相融,无分别而亲密无间,无竞争无排拒而共享存在,无矛盾无冲突而幸福愉悦……这就是海洋的形态,万流归海,海洋形态才是人类文明社会的终极形态。

    人类一直未能作此想象是我们没有理由作此想象,人都被“我”的概念固化成一粒粒沙子,以沙子存在做前提怎么想象“海洋社会”的存在?所以,沙子式的个人存在必须被取消,让个体的自己成为一泓清水,让所有的清水汇流到一处,我们的聚集是为了共同的存在,我们共同的存在是为了感知存在的愉悦,我们彼此相处在一起就是为了共同感知愉悦和相互感知愉悦的唯一目的。当水的原则和水的逻辑成为我们的共识和行为标准的时候,你会发现,我们已经置身于终极的“海洋社会”之中。(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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