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翻阅简书无意间,看到了那令我脑神经受到强烈刺激,从而引发我走上分裂症之路的文章的作者的头像。所幸头像还是那个头像,而对于我来说,那个头像已经刻入骨髓。即使扬灰也是一样记忆犹新。
尴尬的是,我并没有勇气去走进那个世界,去翻找当初那篇篇几乎为我量身定做的美文。当然那时的我或许已经病入膏盲。但是这病的优点就是记忆深刻。
又或许眼下的我依然不够完全康健,还有幻觉。但是,那字字刻薄狠毒语言表达性质恶劣的篇幅,确实是我个人所不敢欣赏与苟同的。这样的作家我不但不崇拜而且厌恶。导致我现在看到那个头像还像吞了苍蝇。
当然,换一种角度,这样的作家这样的创作金鸡百花奖嫁接频发,把小说直接拍成电影。非常棒。
我不说谎言,那时候我连着举报那些文章记忆犹新。
都说,创作来源于生活,或者自身的一些经历。我搞不懂我那时候的不幸怎么就成了她小说的素材。
这个谜,待我忙的事情尘埃落定,一定细细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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