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里的故事(2)

作者: 田园读书人 | 来源:发表于2017-12-10 21:52 被阅读35次

    六、臧僖伯谏隐公观鱼(隐公五年)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

    隐公五年的春天,鲁隐公要去棠地观看捕鱼。臧僖伯劝谏道:凡是一件事物不能用于讲授、演习国家大事,也不能收集起来以备将来制作重要器物,那么君主是不会参与的。

    君主的行为有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影响他的人民自觉遵守一定的法规与秩序。所以讲习国家大事以明确法度叫做「轨」,收集特别的材料制作重要器物叫做「物」,如果君主所行之事与此相反就是乱政。如果经常性地有乱政的行为,国家就要败亡。

    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所以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每个季度君主的狩猎都选在农闲时间进行。每三年进行一次野外军事演习,回来时有「振旅」仪式,入太庙有「饮至」仪式,还会清点军事装备。演习可以熟悉旗帜纹彩,明确官阶高低,辨别队列名称,理顺人员关系,演练仪式威严。

    如果猎获的动物,它们的肉不能用到祭祀,皮革羽毛等也不是要来制作礼器,那么君主就不应该亲自射杀,这是自古传下的制度。至于一般的各地出产,一般的制作材料,那是普通官吏们的事,有关部门自会置办,不应该是君主你做的事情。

    七、郑伯侵陈(隐公六年)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

    五月庚申日,郑庄公帅军攻打陈国,取得大胜。早年郑庄公曾经向陈国请求建立和平关系,但陈侯不同意。陈国大夫五父进谏:保持仁政、善待邻国,这是很重要的国策,君上还是同意郑国的请求吧!陈桓公说:宋国、卫国都不好对付,郑国不一定能把他们怎么样。

    遂不许。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所以就没有同意。君子评价说:友好关系不能丢失,敌对的关系不可加深,这句话讲给这个陈桓公听的吗?加深敌对关系而不知悔改,这是自取灭亡,就算有人想救他也没法救。《商书》说:仇恨的传播,就如同原野上的大火,靠近都很难,那里还能扑灭?

    周任说过:经营一个国家,如果发现别的国家有了敌意,就应该像农夫看到田里长出野草那样,赶紧铲除移走并且断其根本,让它们不再重生。这样的话,友爱亲善的国家关系才会巩固。

    八、无骇赐族展氏(隐公八年)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鲁大夫无骇去世,羽父请示鲁隐公该赐予什么样的谥号和族名,隐公向众仲询问。众仲回答说:天子分封有高尚品德的人做一方诸侯,以他出生的地方赐给他姓,以分封给他的地方赐给他氏。而诸侯以字赐大夫谥号,并且以此为大夫的族名。如果做官累建功勋,则以官位为族名,封邑也是这样。

    鲁隐公命令以无骇的祖父的字为他的氏族的名称,这就是展氏。

    九、郑伯御戎师(隐公九年)

    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

    北戎入侵郑国,郑庄公带兵抵御。郑庄公说:他们是步兵,我们是车兵,很担心他们以他们的灵活性突袭我们。公子突说:我们可以选一些勇敢但战斗力不强的士兵,正面攻击一下再迅速撤离。我们事先布下三道埋伏,等待戎兵的到来。

    北戎的军队,轻装灵活但队形不整,贪得缴获而缺乏相互支持,局面顺利的时候,抢夺战利品各不相让,局面不利时,各自逃命不相救援。前面的人见到缴获一定冒进,遇到埋伏一定会溃逃,后面的人又不做救援,也就不会再有兵力上来,我们就可以完胜。

    从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郑庄公采纳了公子突的建议。北戎的前哨部队,遇到埋伏果然溃逃,祝聃帅军追击,并成功地将北戎从中截断,前后夹击,全歼包围中的北戎。余下的北戎后续部队逃窜。十一月甲寅日,郑国成功击败北戎军队。

    十、滕侯、薛侯争长 (隐公十一年)

    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滕侯、薛侯来鲁国朝拜隐公,他们争论按照礼制谁应该排在先。薛侯说:我先获得周王的分封。滕侯说:我是周朝的卜正官,而薛侯是外姓,我必须排在前面。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隐公于是让羽父去对薛侯说:你与滕君来看望寡人,周有句谚语,山上的木头哪个好,是木匠选择的,宾客之中谁在先,是由主人选择的。周家会盟,总是把异姓排在后面。假如将来我去你薛国,一定不敢排在你们任姓国之前。如果你愿意给我面子,就请允许将滕君排在前面。薛侯同意,让滕侯先行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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