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起“主人翁”,主要是讲树立“主人翁意识”,即提倡大家要把工作或公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完成。
“主人翁”一词,早在战国,或最迟在司马迁生活的西汉时代就已出现。据《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范雎曰:“主人翁习知之。唯雎亦得谒,雎请为见君於张君。”须贾曰:“吾马病,车轴折,非大车驷马,吾固不出。”范雎曰:“原为君借大车驷马於主人翁。”
这段话中,“主人翁”一词出现了两次。稍微解释一下背景:范雎从魏国逃离后,到秦国改名为张禄,并做了秦国相国;而魏国人对此毫无所知,认为范雎早已死了。魏王听到秦国即将攻打魏国的消息,就派须贾出使秦国,但相国(范雎)拒不接见。有一天,范雎伪装成一个给人家当差役的普通人去找须贾,以上就是两人的一段对话。“主人翁习知之”大意是:我的主人很熟悉他(相国张禄)。“原为君借大车驷马於主人翁”大意是:我愿意替您向我的主人借来四匹马拉的大车。综上,“主人翁”可以理解为“在家里当家做主的男人”。
《资治通鉴·汉纪九》记载:上始为微行……,又尝夜至伯谷,投逆旅宿,就逆旅主人求浆,主人翁曰:“无浆,正有溺耳!”且疑上为奸盗,聚少年欲攻之。主人妪睹上状貌而异之……。汉武帝经常微服打猎,曾经投宿旅店,结果遭到男主人的恶语相向。幸好女主人看出客人不是寻常之辈,好酒好菜招待,家庭才免于一难。这里,“主人翁”与“主人妪”联袂使用,就是“男主人”和“女主人”的意思。
再往后,“主人翁”则有了另外的含义。《资治通鉴·汉纪十》记载:初,上尝置酒窦太主家,主见所幸卖珠儿董偃,上赐之衣冠,尊而不名,称为“主人翁”,使之侍饮;由是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
简单解读一下。汉武帝时期,汉景帝的母亲窦太皇太后唯一的女儿馆陶长公主叫刘嫖,她也是汉武帝的姑妈兼岳母,按照当时的习惯,她被尊称为窦太主。她的女儿叫陈娇,被立为皇后,留下“金屋藏娇”的典故。话说刘嫖十三岁时嫁给了堂邑侯陈午,到六十岁左右的时候,陈午去世,刘嫖寡居在家。此时,她迷恋上一个叫董偃的十三岁美少年,并把他作为情人养在府中。汉武帝去刘嫖家赴宴,见到了她宠幸的卖珠人出身的董偃,并赐衣冠。由于没有名分,也不好称呼,为了表示尊敬,汉武帝没有直接称呼他的名字,而是称他为“主人翁”。多说一句,刘嫖在董偃死后数年才过世,遗言不愿与其夫陈午合葬,而是要求与情夫董偃合葬。《汉书·东方朔传》记载:“后数岁,窦太主卒,与董君会葬于霸陵”。这当然是后话了。
由此看来,“主人翁”这个名号的确不怎么好听,甚至有贬低侮辱的意味。汉以后的诗词歌赋中,也多次出现“主人翁”,大意与《史记》中的略同。但由于董偃这一出,“主人翁”就与“吃软饭”“小白脸”等联系到一起,再看到这个词,总感觉有些怪怪的。
在当代语境里,但凡强调要做“主人翁”的,往往并不是真正的主人。不是主人强当主人,或装作是主人的,大约才可以归到“主人翁”一类。进一步说,现在男女平等了,强调“翁”本身也有性别歧视之嫌。所以,是主人就是主人,还是别加“翁”,以免画蛇添足,也招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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