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心:
今天外面风很大,有一阵,都称得上是狂风了。
清晨出去跑步,明显感到风的阻力,一下一下地,把我往来的路上推。
跑着跑着,耳机里传来Keep的报时:“您已经跑步1公里,用时6分14秒。”
What?
遥想高中时候,我跑1公里的最快速度可是3分07秒啊。
现在要花去整整两倍的时间。
又不能怪在风的身上,也只能怪岁月和懒惰的性情了。
到今天,坚持跑步已经快一个月了,越来越爱上跑步。
尤其是入了秋之后,清晨的风和阳光都是崭新的,吸一口、沾一身,都带着不染微尘的轻快。
特别是阳光,别人都躲在阴影里走,我偏爱在阳光里跑。阳光暖暖地盖在身上,心里有说不尽的踏实。
在阳光里跑的另一个原因,是希望快点出汗。
因为汗水刚冒出来的瞬间,是最舒服的。能感觉到封闭的毛孔终于被冲破,于是汗流出去,风钻了进来,吹走一身的沉重。
跑到施工的那条街上,远远地看见一个人。
那人一身民工打扮,戴一顶黄色的安全帽,藏青色的制服被尘土咬得深一块浅一块的。
原本并没注意,只是走得近了,听见那人嘴里念念有词。
语气介于自言自语和说与人听之间,定神一听,他说的是:“运气好,今天刨到这么个宝贝!”
再近点,看清了他说的宝贝,是正在手中把玩的一只小碗。
恍然明白,他那样说话,是在勾人回话。
我恰好跑累了,就凑上去问,“什么东西呀?”
民工:“看,这碗,刚出土的。”
我打眼一瞧,那碗品相极为寒酸,巴掌大小,绿不绿灰不灰的,还不如可乐的饭碗。
我:“哪挖着的?”
民工:“就那儿!”民工一指旁边的工地,“往下挖了五六米吧,出来这么个玩意。”
见我没回话,民工接着说,“我也是偷着跑出来的,怕被工头瞧见没收。就想着赶紧出手,卖点钱。”
我:“这东西值钱吗?”
民工:“咳,我也不懂,都说是好玩意。你要要,2000块钱拿走。”
我:“这么着吧,我拍个照片问问朋友。我朋友有人懂这个。”
说着,佯装拍照片发给朋友。不一会儿,“信息”回来了。
我:“兄弟,你这东西不行啊,年代太近了。”
民工一脸懵,心理活动大约是:就这玩意儿还有年代呐。
我继续说:“我那朋友说了,据他看,你这就是90年代初北京玻璃二厂做的。那厂子就在朝阳区化工路那儿。”
民工瞥了我一眼,撂下一句:“你那朋友不懂。”走了。
我继续跑,跑到第二圈的时候,又碰见他在那儿拿话勾人。
擦身而过时,我俩都有一丝无语的尴尬。
阿心,我无聊起来,还真是挺无聊的哈。
我这人就喜欢自娱自乐。读书、看电影、玩游戏,是乐;没事儿找事,也是乐。
要是把我独处的时间拍下来给你看,有时候和神经病没什么区别。
比如我就喜欢给各种声音捧哏,什么电视剧、综艺节目、新闻联播、足球解说,连汽车导航都行。
捧哏是相声里的术语,说白了就是“接下茬儿”。讲究反应迅速,合情合理,还得制造笑料。
跟我一起看《延禧攻略》,你总嫌我吵。
想必是已经见识过我捧哏的功力了吧。
接下茬儿的毛病,是在小学时候练就的。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班里一男一女两个班干部在前面谈事情。
老师就问:“你俩谈什么呢?”
我顺嘴答音,“谈恋爱呢吧。”
老师终于急了,请了我的家长。期末评语,给我写了八个大字:学习良好,思想复杂。
阿心,和你在一起后,我就很少自娱自乐了。
我喜欢和你相处、聊天,过最最平淡、不找事儿的小生活。
一个人遇见了爱的人,真的是会改变的。
那改变不是刻意而为的,而是在细水长流的生活里,一点点按下心头的浮浪,变得清澈。
比起从前来,我变得安静了,从容了。尽管有时候还是按捺不住耍点小调皮,但只是点缀,不让人讨厌,不那么刻薄,倒显得可爱。
两个人一起生活,奢望着不做任何改变就天然适合,是不可能的。
所谓适合,就是两个人愿意为了同一份好,收敛各自可能威胁到这份好的因素,而这种收敛,又不会到压抑本性的地步。
最终,两个人共同促成了那份好,又都各自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幸运的是,我们已经找到了最舒服的相处模式。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
我喜欢这样的我们。
子戈
9月6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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