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轻潮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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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一则奥迪R8高速狂飙320码的视频引爆了各大视频网站,视频里一辆奥迪R8型超跑,在高速公路上时速狂飙到了320公里。最终奥迪因速度过快躲闪不及,撞上了一辆帕萨特,造成三人当场死亡。事故导致奥迪前半部分完全撞毁。
虽然经官微证实奥迪飙车视频与车祸现场照片并非同一件事,但本次超速酒驾的惨剧依然触目惊心!我们都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每个人出行都平平安安。那么我们究竟该做些什么?
反思!这起车祸中值得我们反思的点有很多。
法律上如何界定酒驾?交通法中如何处理?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路,不仅是不爱惜自己生命,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相关法律部门是不是可以在这一点上提高门槛,让哪些存在侥幸心理的“杀手们”能做到酒后不敢驾?
上高速前的收费部门是否也应有监管职责?
众所周知,机动车进高速之前需要缴纳一部分费用,对此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并且无可厚非。但是缴纳高速公路费之后是不是应该保障每个机动车主最起码的安全问题呢?
对于上述惨剧中不幸身亡的帕萨特车主,是交了高速公路费正常行驶的车主,却无缘无故被一个酒驾且超载的跑车撞得车毁人亡。
如果,我是说如果可能的话,在高速路口收费站处安装一个酒驾测试仪,这一起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
真诚地呼吁高速公路上的收费部门能够变成监管部门,在收费的同时做一些简单的测试,把某些漠视生命的“杀手们”挡在高速路口以外,不给他们在高速上酒后驾车的机会,真正做到酒后不能驾!
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应在严惩违法“杀手”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
上述视频前半段是当事人在高速飙车同时录的一段像,视频显示当时跑车的时速已达320码。这样的驾驶者居然敢明目张胆地把高速公路当成了试车场,是否是因为此类行为的犯罪成本低导致的?
换句话说,当事人是不是觉得高速上的一切警示标示都是摆设,如果他没有出现事故,到高速出口就不会有一点点的惩罚、承担一丝丝的责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严惩“杀手”就迫在眉睫!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等到出现惨剧了才回过头来要求当事人应该如何如何,而是无论惨剧是否发生都应该有严厉的措施在高速路口等待着“杀手们”。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宣传工作,加强酒驾和高速超速的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安装可以测速的摄像头、电子眼,对严重超速的机动车主直接发出警告。
希望政府部门主导之下的高速公路能够为大家的生活提供便利,让高速成为大家回家的高速,而不是死亡的高速。也希望通过政府的介入,让“杀手们”做到酒后不想驾,不想超速驾!
结语:无论谁对谁错,愿逝者安息。希望通过多个部门的通力配合,能够让高速公路变得洁净,让马路杀手们真正做到超速和醉酒之后不敢驾、不能驾和不想驾。
(注: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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