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亦只有一个一生,不能慷慨赠与我不爱的人。”
——乔兮
我记得和女孩第一次见面的样子,她的背后憩着冬阳,肩头有落雪。眉眼间有了笑意,便好像年华里的一场春暖花开。
女孩出落的很好看。涂着七彩的指甲,明眸皓齿,黛眉遥似远山。日常里喜欢穿不同款式的明晃晃的素净白衣,衣襟前常烫镶有一片明亮而深邃的蓝色水域图案。伸手过来的时候,可以看到右手背上的纹身,是一只黑色蝴蝶。振翅欲飞。
平日与她相处,我总是会想到“原野”这个词。女孩像是安植在大片大片黑色的沉默里荒芜生长的树木,发肤上有一种不可剥离的寂落。
但她的这种特质尤其吸引我。
好像那时的我们,大抵会经历这样一段不安分的年纪。在朝暮里窸窣拔节的年轻身体,还未染患感情疾癖,容易爱上形形色色的人。
我们常去她所住公寓附近一家本地人经营的炒菜馆吃饭,女孩总是点很多很多的素菜。这对于以前无肉不欢的我来说,简直是一场折磨。
于是我总是盯着菜单上的那些特色肉食发呆,我想我的两眼一定在泛着油光。我对女孩讲:你看,这盘东坡肉半肥半瘦,色泽红艳,听说广大人民都很喜爱它呢。
哇,樱桃肉……他们店里居然还有苏菜耶,江苏可是个好地方,我决定把它记在我们之后的旅游行程表里。不过要是今天能一起吃一盘樱桃肉,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呢。
你说呢,我问她。
女孩笑笑,她说,随你啦,不必顾及我,你喜欢吃可以单点一份的。
我把菜单反扣在桌面上,无奈的朝她耸耸肩。
在一起的那两年,我陪她吃了两年素。
一开始的时候我会夹着西兰花、荷兰豆打趣她:嘴上吃着斋,心里念着佛。
其实我的本意是想说:嘴上吃着斋,心里“为你”念着佛。
可是“为你”两个字,总在口腔里和西兰花、荷兰豆等一众菜蔬们推推搡搡,最后落败逃亡到我疼痛的胃里,自我消化。
我从不敢轻易说爱她。
就连表白,都是女孩主动的。
我记得那是一个颠沛无主的下午,长安街的上空刮起股股黑色的长风,路口的红绿灯也很应景的出了故障,始终显示红色。
众人勿近的颜色。
身边的行人和车辆像黑色的潮水一样压过来。
右手边的女孩突然笑出了声。
我问她:怎么这么开心?
她说:我之前就有过这样一个极其愚蠢的想法,走在路上的时候,我总希望下一个红绿灯突然坏掉。
啊,为什么呢,我一脸错愕。
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在那样大的一个十字路口,一起安安静静地站久一点,更久一点……
可是我们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起,我却突然感觉好难过。
……
女孩说:我可不可以爱你。
那天她惯常穿着白衣,却搭配了一条黑裙子。我想,纵使在很多年以后,纵使我的骨肉和二月的雪一起消融在泥土里,可每粒渣滓依然会记得,记得长安街的午后,记得那袭六月雪白阳光下缄默的黑色长裙,记得那个难过的问——“我可不可以爱你”的女孩。
二、
我们唯一的一次旅行,选定在了重庆。
重庆是个多山的城市,从飞机的舷窗望下去,高低错综的立交桥仿佛蛇虫百脚,各式建筑依山就势,沿江而建。由此,在我眼里重庆是一座极富有层次感的城市。
可这种层次感时常会让我们迷路。
女孩喜欢徒步,常常会在距离风景区几公里外下车,因此,我们得以窥见流落在各个景区之外的大片风景,那像是重庆裸露的肌肤,没有锦衣华服及人工的粉饰,它把美丽与伤口齐齐的袒露在我们眼前。
我很享受这种旅行方式,至今如此。
因为它足够慢,足够人间。每一次和女孩在街巷里辗转而过的时候,我们都好像是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很久了的人。每一次背起双肩包,都像是随手拎起菜篮,我牵起女孩的手,目的地不是婀娜的风景区,而是某个充满着生活烟火气的菜市场。
好像我们已经爱了好久,并决定耗尽一生。
有天晚上十一点钟,本来已经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准备入睡,女孩突然敲响我的房门。我打开门,看到她背着一款几年前产的旧款徕卡相机,她问: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去重庆长江大桥。
语气里有丝丝的祈求。
我忍不住笑出声。我说:乐得奉陪。
十二点钟,我们来到桥面。眺目望去,子夜的重庆像嶙峋的山鬼。桥面上行人寥寥,可是那天的夜空很美,有很繁盛的星光,薄雾垂幔,月浅灯深。
女孩拍了很多的照片。
江面上渔舟唱晚,我和女孩在渐远的尾音里踽踽的走。我们都穿着很宽大的长款外套,身后两道长长的影子像两条曳地的长尾裙,裙尾镶嵌着大片亮晶晶的的星光。
突然从江面上拂来一阵冷风,我打个寒噤,然后把自己的“长尾裙”披到她肩上。
她滞了一下,就要褪下来。
我不许。
她倔强的说:我不冷,我今天吃了很多高热量的东西,奶油泡芙,芝士蛋糕,还有一整个的草莓华夫。店员帮我拿了纸和笔,在纸上算写4544大卡+2839大卡+1119大卡……最后你猜多少?整整一万大卡呢,店员说,要是今天不运动的话,我会胖半斤左右。
所以,我真的不冷,女孩说。
我笑的像个傻子。
然后她趁机把外衣塞到我怀里。柔软的月光坠覆在她的周身,为她镀上了一层洁白轻薄的茧膜。
很多年后看到这样一句话:你爱的也是凡人,是你的喜欢为她镀上了金身。
我想当时的心境,不过如此。
还没来得及穿上外衣,身边的女孩拥靠过来。她解开自己大衣的衣扣,把我紧紧的裹进她的大衣里去。我闻到她身上酩酊的香气。
那天我们披挂着漫天星光,像一对连体婴儿那样抱了很久很久。
翼间无风,万物静如终老。
可我抱紧她的时候,分明感觉到她身体的细微颤抖。像一只透明的蛹蜕,某些东西要从背脊上某个浅薄的地方破体而出。
她在哭,女孩总是爱哭。可我总是不知道为什么。
我只好更用力的抱紧她。
三、
离开重庆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坐在洪崖洞一家酒吧门外的路边。身后是一江东水,身前是咄咄逼人的栏式吊脚楼群。我们抱着膝盖依偎着坐在一起,酒吧里驻唱歌手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在耳边扶摇而过。
那是一首我并不知晓的粤语歌,女孩也轻轻的跟唱。她说,这个歌很好听,希望你也喜欢。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是《一生所爱》。
一年后我们同居,确切的来说是合租。两室一厅的小户型,却有一个大大的浴室和廓落明亮的阳台。小区东面附近有一条长长的卧轨,是一条客货混用的火车线路。经常会在某个丽日晴空里,传来逐渐嘹戾的鸣笛声,在远方天空里拉出一条悠长的线。
我看着她的时候眼里满是故事,因为可以天天见到她而开心的满床打滚。我觉她可爱,她做什么都可爱。可除了拥抱、亲吻,女孩似乎很抵制更亲密一步的举动。甚至流露出某种厌恶。
于是在70平米的小房间内,我们各自划地为王。成年人有自己固有的欲望和克制,我们选择彼此尊重。可这样的二人世界已经足以让我欢喜。每天晚上回家都可以闻到熟悉的香水味,把各自的内外衣放在转筒里一起混洗,光着脚丫在木质地板上一板一眼的踩着她前一秒留下的足迹。同一间浴室,同一张沙发,同一袋零食,一起在厨房研究同一道新菜品。
女孩的生活像原野般慢慢在我的眼前铺展开。
我看到她柔软的皮毛,也抚摸的到她身体上的逆鳞。
周末中午,我在沙发上看伍迪艾伦1999年的老电影《甜蜜与卑微》,女孩素颜,穿着棉拖鞋,在厨房漫溢的烟火气里噼里啪啦的炒着菜。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话。
我问她:当初为什么选择来北京呢?
厨房里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倏地顿了一下,油脂在热锅里的独奏犹如裂帛。
隔了许久,她开口说:我在南方的家乡,其实是个很遥远也很美丽的地方。是真的,不骗你!当火车在进城减速的时候,从小小的窗口望过去,可以看到大片大片在城市边缘奔跑的香樟。
它们像是细腻的针脚,梭线缝织到城市尽头,为黑色的土地披上一袭广袤的深绿色锦衣。
香樟?
嗯,家乡那里,香樟是最茂盛也最普遍的植物。
可是去年夏天,家乡爆发了一种孢菌,它们像一朵朵山水色的没骨花,浩浩荡荡的生息在香樟树上,食髓而生,无药可医。
于是一整个盛夏,城市里所有的香樟都在慢慢的死去……
我在一旁唏嘘: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嗯,所以我决定逃离那里,她说。
女孩的语气很决绝。她用“逃离”这个词的时候,眼神明灭,像一朵在瞳仁里迅疾枯萎的花。
有什么东西,被无声无息的折断了。
四、
北京的十月份,天气无常,总是从尚且松软的黄土里拔地生起清冷的风。那一阵子我经常感冒,迷迷糊糊吃了几天的药,周身无力,口腔里起了大块的溃疡。
早晨的时候照例喝一大杯凉水,胃里一阵细腻而钝久的绞痛。我倚扶着墙壁蹲下来。
北京今天的霾好大,我想,它遮住了我想去见的人。
我和女孩分手了,在刚过两周年的时候。
那一段时间,女孩得了莫名的皮肤病,大片大片的肌肤皲裂。我抱着她,隔着轻薄的衣衫,摸到她身体上大片大片的裂缝。
像极了我们那时的爱情。
女孩总是爱做噩梦。在沉沉的黑夜里尖叫,醒来。我跑到她的房门前安慰她,还未开口,听到哭着的女孩默念着一个人的名字。我的动作僵在那里,脑袋突然很痛。一想到太多事情的时候我的脑袋就会很痛。
我踮着脚做贼似的回到自己房间,蒙在被子里小声的哭。
确实是有裂缝的吧。
像是一颗夏日里不被好好储藏的蛋。
破了。发臭了。
我开始有意无意的窥测女孩的生活。
趁她出门的时候,我偷偷进入她的房间。女孩的书桌上摆放着那只旧款徕卡相机,床头有一个粗糙的木质收纳盒,打开来看,里面储放着纷纷扬扬的小纸条,每一张上面都有着同一个人的笔迹。
“亲爱的,早饭我给你做好了,放到电饭煲里温着呢,记得早起喝。”
“亲爱的,今天晚上回来我为你带草莓华夫吧,哦,现在告诉你是不是没有那么surprise了呢。”
“亲爱的,感冒了记得吃药哦,不吃我就会很担心你……担心你,会传染给我,哈哈。”
“亲爱的……”
“亲爱的……”
我固执的看完了每一张小纸条,其中一张我认得,是女孩熟悉的笔迹,她写下:亲爱的……你在哪里?
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
有次不小心翻到女孩的衣柜,惊诧的看到里面整整齐齐的挂放着同一码号的男孩衣服。西装,运动服,条纹衣裤……应有尽有。
我发现她经常在男孩的空间里写留言。
她给男孩发长长的信息,讲述近日生活里的悲喜。
可男孩从来没有回复过她。
尽管笃信爱情,常常拥抱的时候,我的心无外物。可不得不承认,我对女孩的过去知之甚少。
总是莫名的心情很差,差到极点。
三番五次的聚众喝酒,冰凉的酒液在划过咽喉时有一种制造伤口的灼烈快感,有些不遗余力,像是一种摧毁。
某个夜晚,我跌跌撞撞的推开房门。我决定和女孩摊牌。
我说:你还爱他吗?
女孩愣在那里,我看到她的双肩像被抽掉了脊骨那样佝偻下去。她说:爱,一直都爱。
那你爱我吗?
女孩低下头良久的不说话,她好像从来都是个冷漠的人。
我说:我们分手吧。
五、
“分手”两个字,假以深情的说出来需要两秒钟,写在白纸上也只有两厘米的距离。可它却像是一条风中长泣的河,每个在暗夜泅渡的人,便都要体验一次溺水而亡。
我很快离开了这座城市。一个人的时光里,寂寞在手心养虺成蛇,可日子的表象波澜不惊,无声无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女孩的任何消息。
我好像已经忘了她。
嗯。这可真是个好事情。
还记得吗?曾经有一天彼此相问,你分手后会是什么状态?
我说可能我会单身很久。
我是说真的,不骗你。
爱情是一场缓慢的病,我们彼此都是对方入命的药引,所以一别,便是永生。
六、
谢谢你听我的故事!
我是女孩。
当你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可能正站在距离楼檐三十公分的地方。脚下是浮华落尽的现世,我听到风中一首哀泣的长恨歌,假若一脚踏空,爱与恨便会一起坠入这柔软的泥土。
男孩唯唯诺诺说分手的时候,我的心又狠狠碎了一次。
像是开在胸口的洞,我看到衰竭的脏器。胸腔里拉拉扯扯的呼吸缠勒在一起,打上了死结。
我想每个人都试图对抗过生命里的虚无。
在黑夜面带泪水的拜忏。白色浴缸中的苍白裸体。长久的持诵,以及冻馁清脆的指骨。悲于所有时光交付的虚与委蛇。开始长时间的一个人。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路上,而所有事物在你黑色的影子里发出苍老的声音。
我这一辈子爱过两个男人。
第一个便是我的初恋。他是一个喜欢旅行的男孩,拥有一个光感很棒的旧款徕卡相机。暖阳如毯,他常定定的站在山海前,站在某个光怪陆离的城市的最高处,将风景囚困在那个小小的镜头里。
不过他说,拍过最美的风景,是我。
我记得他为我拍照的样子,定定的屈膝在几米远的地方,表情肃穆,背负着一大片光芒四射的逆光,宛若一座神祗。
他把每张照片都打上了水印,上面写着“我心爱的女孩”。
那时的我很胖。男孩总是一脸委屈,他说:我的甜品,红烧肉都被你抢走了,你吃这么胖,就不怕我跟别的女人跑了么。
我一巴掌的打的男孩哇哇大叫。
那时我肆无忌惮的生活呀,不知爱人,凭借一身“好武功”在男孩的生活里横刀立马。
我确信他是爱我的。每天早上,男孩都会起的很早,他在书桌上留下纸条,记录一些琐碎的叮嘱。
“亲爱的,早饭我给你做好了,放到电饭煲里温着呢,记得早起喝。”
“亲爱的,今天晚上回来我为你带草莓华夫吧,哦,现在告诉你是不是没有那么surprise了呢。”
……
每一张我都小心翼翼的储藏在收纳盒里。
男孩说:每到一个城市,我就向你表白一次,等我们一起旅行过26个城市之后,就结婚吧。
我问:为什么是26个?
男孩说:因为26号是你的生日呀。
于是我们山南海北马不停蹄的跑,用了两年的时间跑完了25个城市。我说:MD,我流浪的青春啊,以后谁提旅游老娘跟谁急。
我们的最后一站,选定在了重庆。他说要让那里的山水做我们的伴娘。
坐深夜的火车来到重庆,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已然接近凌晨。打车入住酒店,安置好行李后出门。男孩说要给我一个惊喜。
重庆是一座极富有层次感的城市,可这种层次感却让我们在这个深夜迷了路。可是那天的夜空很美,薄雾垂幔,月浅灯深。
我指着漫天繁盛的星光问:这就是你要给我的惊喜吗?哇,我好惊喜。
他无奈的抓挠着头发。
子夜的重庆像嶙峋的山鬼。
心里总是不安。
想要快些走出去。
大概又走了几分钟的样子,林木掩映处突然蹿出几个人。
男孩拉着我的手往回跑,发现身后也已围起了几个人,手中持着亮晃晃的匕刃。
钱。
银行卡。
我和男孩被搜遍了全身。
几个人走过来把我往旁边的树林里拖,我看到男孩绝望到扭曲的表情,他冲过来,却被踹中肚腹,爬起来,又被乱脚踹倒。
老实点,想死么。
几个人在他面前站成了一堵墙,隔绝生死。我看到他一次次的爬起来,叫着我的名字,发疯般的冲撞着那堵墙,然后被一次次的殴打在地。
我从没想到这世界上最丑陋的事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心如灰死,莫过于此。
从昏迷中醒来,四肢百骸一阵挫骨的痛。我看到男孩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挣扎着爬过去,看到他的身上遍布伤痕,身后有一道长长的拖行痕迹。
可怜的男孩用尽最后的力气,都没能爬到他心爱的女孩身边。
他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警察把他身上的东西整理好给我,我发现里面有一枚很漂亮的钻石手戒。
等到我们旅行过26个城市后就结婚吧。
为什么呢?
因为26号是你的生日呀。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啊?
亲爱的,在第26个城市里,我来向你求婚,求你,大恩大德,嫁给我好吗……
嗯这个嘛,我得好好想一下。我想好啦,哈哈我愿意。
我愿意。
七、
那时的我们喜欢旅行,早起推开门,感觉全世界都是你的痕迹。
那件事之后,我回到南方的家乡。喜欢上了穿素净的白衣,像是整日整日的祭奠。常常半夜醒来,拿出徕卡相机,轻轻按动快门,在黑暗中听到金属机件发出的依稀可辨的咔嚓声后默然良久……
看一眼就会密密麻麻的疼。
想哭又哭不出来。
抽烟。
买小苏打。
喝很多的碳酸饮料。
在空间给他写很多很多的留言。发很长很长的信息。
可是他从没回复过。
那一年,家乡爆发了一种孢菌,它们像一朵朵山水色的没骨花,浩浩荡荡的生息在香樟树上,食髓而生,无药可医。
于是一整个盛夏,城市里所有的香樟都在慢慢的死去……
像是一场盛大而无声的合葬。
于是我决定逃离那里。收拾行李的时候,在房间的床下看到男孩大大的行李箱,之前从没有勇气看一眼的我,居然鬼使神差的打开了它。
那是男孩重庆之行携带的衣服。西装,运动服,条纹衣裤……应有尽有。
我想我要带着它们。我要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挂放在我的衣柜里。
来到北京第三年的深冬,在皑皑白雪里,我爱上了生命里的第二个男孩。
我在长安街的一个很大很大的十字路口,问:我可不可以爱你。
他说好。然后我们跌跌撞撞的爱了两年。
前几天的夜里,我突然很想联系上男孩。
特别想特别想那种。
但是却没别的办法来问,因为发现彼此之外没有共同的朋友。
联系方式已经删除了。
异地。
当我意识到我确实再没办法联系到男孩的时候,我觉得很失落。
村上春树说: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我这样,算是一个合格的大人了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