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有一次和几个好友聚会,H问大家说:“你们为爱情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是什么?”
小A说:“高考胡乱写了大题,背着家里偷偷改了志愿要和他填同一所学校,我妈知道了半年没跟我说话,结果大一没过两个月他告诉我他找到了理想爱情里的那个公主。so,疯狂都是给自己看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小Z说:“我觉得吧,大概就是高中谈恋爱被教导主任训话,我当着办公室所有老师的面亲了他,嘿嘿,)过不了多久你们就要收到红色炸弹啦。”
我们举杯为小Z表示祝福,末了,H说:“最疯狂的不就是面对一个不可能的人,还偏偏动了想要一辈子的念头吗?”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小A说:“一一,你呢?”大家都把目光转向我。
植远,如果五年前我不顾一切跟你走,那我今天就可以骄傲地和她们说:18岁的那年,我跟着那个喜欢的人去了美国。
无数次在梦里你紧紧牵着我的手说:“接下来的路我们一起走,陈一一,你愿意吗?”我在大洋彼岸的落日下幸福并坚定地回答你“我愿意。”可是植远,我没有勇气跟你一起去异国追随梦想,我不知道美利坚的落日是不是和中国一样会让人感到心安。植远,我只知道我后悔了。植远,我是真的很想你。
小A弹个响指让我回过神来,我抬起酒杯一饮而尽,冰凉的液体从喉咙划过胸腔让我不由得打了个颤。“如果,我是说如果,等了一个人五年,对他生活一无所知地等了五年,算吗?”
H把凳子往我这边挪了挪,她努力压低声音但还是无法掩盖她的不可思议:“你还在等啊?”
我苦涩地笑笑。
是啊,还在。植远,我还在等你。像个傻子一样,像个笑话一样。
2008年真是非常值得纪念的一年,五月汶川大地震,八月北京奥运会隆重举行,九月我第一次遇见你。植远。
16岁的夏天还不用在枯燥的高考模拟卷上绞尽脑汁凑上密密麻麻的答案,更不用考虑工作家庭经济朋友圈。可是,却会在和某个人说一句话后,连耳后根都红上好半天。
高一刚开学,老师组织同学们打扫卫生,我提着桶去洗手间打水,刚转身出来水桶就被你一把抢过去,你说:“这种体力活怎么能让女孩子来干呢。”你问了我的名字,你说“陈一一,你的名字真可爱。”你送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露出了你的小虎牙。我说不出你到底哪里出彩,但是你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跌进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蓝蓝的天和带着香气的阳光,清澈的湖面泛着丝丝波澜,岸边的少年轻轻哼着歌……
从第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植远,我逃不掉你的。当然,16岁时候的陈一一肯定说不出这样的话。我承认我是个胆小鬼,所以在你问我的名字后我却张不开口说“你呢?”所以在高二老师让你和我坐同桌后我一个星期不敢跟你说话。所以在高三明明准备好和你一起去美国,挨近出发日期我却放弃了。
噢!植远,在爱情里我简直太差劲。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什么语气对你说“我喜欢你。”我想过应该找一个雨天把你约出来,如果你拒绝了我,那么雨点落在脸上你肯定就看不到我掉眼泪了。但是我没有这样做。终于等到一个周末有雨的日子,我竟然找不到出门穿的衣服,我很努力也想不出来,连衣裙或者体恤衫穿哪件能够让我在雨里不知所措的时候显得不那么尴尬。
好吧,其实我怕的是你拒绝我。
高三的一堂自习课,你突然认真地看着我说:“陈一一,我们一起去美国吧。”
我瞪大眼睛看着你,你笑着说:“怎么,吓傻啦?”
我惊讶,不是惊讶那个遥远的国度,而是你说的“我们一起。”
我说:“好。”
家里有过让我出国的意思,所以说服他们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那个陌生的城市啊,植远,我没有跟你说过我害怕,万一你不要我一起走了我该怎么办。
十几岁的喜欢大概就是这样,欣喜也怯懦,我偏偏又是后者大过前者的人,所以我喜欢你,没有人知道。我真是个没用的人。
一个月前,我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晚上,你打来电话说生日快乐,我想了很久说:“植远,我喜欢你,但是你不要说话,等我们去美国了你再回答我,好吗?”我的语气近乎哀求,你说“好。”
离去美国还有半个月,我给你发短信:对不起,我不能陪你一起去美国了。
你的消息回得很快:为什么?
我不敢回复你。我没有勇气,我胆小,我懦弱。我害怕去面对你的回答,如果你拒绝了,我该笑还是哭,走路先迈左脚还是右脚。但是这些都没有人教过我。
我把手机扔在床上,一遍遍抚摸着写满了有关于你的日记本。你知道吗植远,厚厚的一摞,都是你。
来电铃声是《隐形的翅膀》,响了很多很多次。终于停了,植远,别再找我了。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我记不得那天我有没有哭。
你走得很干净。没有短信,没有电话,什么都没留下。那些只属于我们之间鸡毛蒜皮的点点滴滴却在我的世界的泛滥成灾。没有大禹可以治水。因为大禹走了。
我没有你的任何联系方式,没有你的半点消息,你就这么硬生生地从我的生活里抽离出去,像从未出现过。
只有天空知道,风来过。
你的微信号是偶然一次从高中同学那里知道的,我每天都会搜索一遍然后看你非好友可见十张照片的朋友圈。你看,我还是那么没出息,连加你好友都不敢。
我怕看见你过得不好。
我怕看见你过得很好。
知道你回来是从高中班群里得到的消息。植远,我已经是个工作快两年的人了,不再是那个穿着校服整天跟在你后面的跟屁虫了。你呢?还是喜欢穿白衬衫吗?还是喜欢橘子味的棒棒糖吗……
从班群成员里找到你,我说“有空见一面吗?”你回复“当然。”见面没有目的,只是想看看你,看看这个我心心念念却不为人知的少年。
见面约在高中学校,我提前一个小时就在操场转悠。我很久没有这样紧张的感觉,就像以前参加运动会站在起跑线上等待发令枪响的那种心惊胆战。
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白衬衫的身影,他带着我的青春朝我走过来了。
我一直觉得他身上有魔法,能够让人看到就不由地嘴角上扬。这次也是一样。但是我发誓,是植远先对我笑的,他挥着手跑过来说:“好久不见,陈一一。”
那一刻我就知道,过去了,都过去了。
就像前面的“你”啊,现在变成第三人称了。
我们聊了很多高中的事,他给我讲他在美国的生活,我告诉他我当时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哈哈大笑。
他没有问我那时候为什么不跟他一起走,还好还好,因为我用了这么多年也没能组织好一个像样的答案。
植远说他一周后要回美国,问我能不能去送他,我说“好。”他说“这次可别再耍赖了啊。”我哈哈大笑。
那次见面以后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我知道眼前的这个人他不会属于我了。这五年我就像生了一场大病,终于快痊愈了。
到安检口,他转过身轻轻抱了我一下,他说:“陈一一,好好的。”
我说:“植远,好好的。”
那个白衣少年走了,带走了我的兵荒马乱。
16岁的时候不懂什么是爱,只有一个少年在我的青春里不动声色却寸寸花开。
他来过。
再见了,植远。
再见了,少年。
再见了,青春。
文/狗狗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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