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a为存在,b是a的自保存,c是ab的自显。
a无规定,b使a实存,c使ab结构。
a是无,b是本质,c是信息。
ab结构是本源,质料,元结构,实体性。
abc结构是物,自在存在,自然结构。
若某物d’向我i显现其自身,则:
(1)形成一个iabc结构,d’→iabc。
(2)我首先得到现象:d,即iabc结构的先天形式。
(3)继而我得到对象d,即iabc结构的后天形式。d可能是实体,一个存在者的整体或局部,也可能是过程,一个法则或空位。
我是自为存在。
设我为i,则
i→iabc
i→abc
i→ab
i→a
i→b
i→c
i→d
i=i
d=d
c=c
此序列可作逻辑脚本。
即是说,当d向i显现,i对d的后天认识,是从知觉d开始的,然后一路回溯先天,直至纯a。
(“显现”是先天形式,指直观中的先天判断,表达为知觉表象。“认识”是后天形式,指逻辑判断,表达为概念。显现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是显现的超越。)
这样之所以可能,是因为:
1我自身:1-1存在,1-2自存,1-3自显,1-4能向自身自显。记作:i→iabc。
2物自身:2-1存在,2-2自存,2-3自显,2-4能向我显现。记作:d→iabc。
所以:i→d。
如果我们把iabc视为向i显现的自然结构,那就可以把d向i显现这一事件视为:自然(精神)在认识自己。
但是这样的回溯并不可靠,因为它只能借助概念进行——我们依靠知觉的自明性只能分别得到i和d,除此之外的所有后天判断都得依靠概念模型。然而概念不是物自身。所以对于逻辑(概念模型内部运算法则)来说,在物自身和我自身这两者之间只有一个为真,除非逻辑自身为假。
我们来看“超越”的一般过程:1否定,2纯化或异化或无化,3扬弃。(其中2和3应设置逻辑符号与之匹配)。这其实都是在说主体性;即,后天判断若要与先天判断统一,就必须经历这样一个内部过程。但问题是,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预设了先天判断是自然结构的显现,而所谓自然结构也不过是一个概念模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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