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而文化和大自然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是人为的,是用来“规定”人性的。
“人性”应当有一部分为先天的不可修改的,另外一部分则源于文化的塑造。
一种文化可以对人性进行教化、培养和塑造,从而得到这个民族理想中的人性。
中西文化的差异决定了他们有各自的不同的教化方式,不同的人性理想。
但是对于先天的人性特点,我认为,中西的差异并不是很大。
而后天的人性特点,多半因为不同的“科学心态”,不同的“社会制度”,以及不同的“理念层次”而培养出来的。
西方人有很好的“科学心态”,从古希腊时期他们就开始追求客观规则,试图将个人和外在因素隔离起来考虑。
而中国人则缺乏这种“科学心态”,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面,人不是独立的个体,是农耕文化下的集体文化,我们习惯将内外因素混在一起考虑,比如《易经》的长盛不衰就能很好的印证我们缺乏客观的“科学心态”。
西方的契约文化源于他们的游牧和航海文化,这种经常漂泊的人群和农耕人群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需要经常与生人打交道,而我们的农耕文明则是与熟人打交道。
这就决定了他们社会制度的制定不能和我们一样根据血缘关系准则来组织,而必须形成独立个体之间的契约文明。
而我们是缺乏法制的文化,重人情重血缘,不习惯外在规则的约束,而是讲究内在的自律和善良。对于规则,我们喜欢打破和变动,认为变化就是本质,在我们眼里,只要结果是好的,规则都是可以人为修改的。
因此西方的独立个体的生人文化是无法理解我们的熟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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