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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4——明治维新

菊与刀4——明治维新

作者: 寻找着 | 来源:发表于2017-10-30 21:14 被阅读0次

    明治维新

    口号:“尊王攘夷”;目标:回复十世纪由天皇和将军“双重统治”前的黄金时代。

    维新派掌权后:并没有采取期待中的保守主义方针,而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相反的方针。

    改革措施:征税权收归政府;从法律上废除显示等级之间不平等的外观标志,例如严格限制的服饰问题;贱民得到解放;土地可以转让;各蕃间关卡取消;撤销国教;鼓励和支持创业等等。

    支持者:商人阶级和下层武士组成的特殊联盟。

    反对者:士族:由于民治维新后的改革政策与支持并帮助天皇建立新政府的人们所期望的有着尖锐的对立,导致了大规模的反政府叛乱。政府用一支平民组成的义勇军击溃之。农民对改革也不满:对农民的重税直到改革十年后才开始减免,其他一些政策也被认为改变其生活方式。

    明治维新时期的政治家并不将自己的事业当成革命,而是一项事业。并没有消灭什么东西的想法,目标就是要将日本建设为一个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强国。封建体系并没有被认为一无是处,不过进行了改良,塑造了一个全新的等级制。

    日本的上层人物并不是民选出来的。

    众议院:民选。对于重要职位的遴选和任命并没有发言权,对法律的创制也没有决定性的作用

    贵族院:一半是传统贵族,四分之一由天皇指定。与众议院有同等的法律批准权。

    市、町、村是近代日本的行政机构。负责辖区事务的由公选选出的“长者”中得到共同认同的人担任,负责本地区的事务,并主持中央政府或府县公署布置下来的任务

    村一级,这样的职位由一位长者和拥有土地的农民家族中的成员来共同担任

    国家的地位是神圣的,中央政府可以越过权限而干涉地方事务。

    日本高官只要完成自己的职责而没有出格的劣行,其在日本社会中的特权便会得到民众的尊重。

    非常注意在国民等级范围内承认国民意志,即政府不能侵犯民政等级范围内的事务自由。日本人希望将权利适当地分配给不同的阶级并将各自的权利使用范围规定清楚。

    神道。在日本眼中它并不是宗教,而是日本的象征。此外,宗教信仰自由。

    军队:军队和政府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

    工业发展:高层人士主导,认为事关国家民族兴衰的工业的发展是不能相信市场法则和自由企业的。优先发展对国家有着关键作用的重工业,被政府或国家信任的大商人垄断。剩余的“剩余产业”,可以被其他准入,例如,小工厂或家庭工厂。在工业和经济领域,也有意建立了其他领域存在的等级制。

    日本认为自己能够用要求日本人的标准来要求其他国家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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