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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先生《历史哲学》:

牟宗三先生《历史哲学》:

作者: 刘绍发 | 来源:发表于2022-05-19 06:41 被阅读0次

孟子仁义内在而道性善,是精神透露之第一关。浩然之气,配义与道,至大至刚,是精神之透顶。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所存者神,所过者化,上下与天地同流。此时由精神主体建体立极,彻上彻下,彻里彻外,为一精神之披露,为一光辉之充实。“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这两句话正可用来指谓孟子之人格。程子认为,孟子“有些英气,英气甚害事”。而在牟宗三先生看来,孟子不是有些英气,而是全幅英气,全幅英气便不害事。孔孟犹如圆形与方形,孔子整个是圆形,孟子整个是方形。此就是全幅是精神,通体是光辉之意。之所以如此,就因为要反显一个主体,要把尽物力的时代风气压下去。

孟子要尽这个时代的责任,所以客观地说,就完成了“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一型范。他未至“大而化之之谓圣’的境地。客观地说:在他要尽“破裂的对反”这个责任,他不能再进到“大而化之之谓圣”。个人地说:当然是很可能的。但是一个“有限的人”的生命,当其客观化而取得客观的意义,他便不能再退回来保待其“个人的”与“客观的”之双重性。

荀子之文化生命、文化理想,则转而为“通体是礼义”。孔子与孟子俱由内转,而荀子则自外转。孔孟俱由仁义出,而荀子则由礼法入。荀子云:“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议兵篇》)荀子由此,“隆礼义而杀诗书”。荀子与孟子精神相反,此即其“隆礼义而杀诗书”之精神。“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荀子能识礼义之统类性,而不能识诗书之兴发性。孟子善诗书。诗言情,书记事,皆具体者也。就诗书之为诗书自身言,自不如礼义之庄严而整齐,祟高而为道之极。然诗可以兴,书可以鉴,止于诗书之具体而不能有所悟,则凡人也。不足以入圣学之堂奥。然志力专精,耳目爽朗之人,则正由诗书之具体者而起悱恻之感,超脱之悟,因而直至达道之本,大化之原。孟子由四端而悟良知良能,而主仁义内在,正由具体的悱恻之情而深悟天心天理者也。故孟子教诗书而道性善,正是向深处去,向高处提。荀子隆礼义而杀诗书,正是向广处走,向外面推。一在内圣,一在外王。

荀子之诚朴笃实之心,表现而为理智的心。其言礼义是重其外在之统类性,而不在统摄之于道德的天心,形而上的心。故云:“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皆言乎统类也。唯理可以统,可以类。故云: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以类通,即以理通也。故总方略,齐言行,知统类,一制度,皆荀子所雅言。其所重视者为礼义之统,即全尽之道。而根本精神,则在其深能把握住理性主义之精神也。由此基础精神转之子历史文化,则首重百王积累之法度,由此而言礼义之统。其斥孟子为“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斥俗儒为“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皆基此精神而言也。由百王积累之法度,统而一之,连而贯之,成为礼义之统,然后方可以言治道。荀子所言之“道”,即是此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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