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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奇葩说》开始,领略到辩论的乐趣。于是喜欢翻看辩论大神黄执中、马薇薇他们的专业辩论赛,更是欲罢不能,越发被他们的能言善辩所折服。
直到一期辩论的出现:杀一救百,是不是正义?
这是一个世纪性的经典辩题,也是一个很凝重并且难辩明的辩题。
当时这道辩题出现在老友赛的决赛中。
一群辩论大咖组成的活泼僵尸队持反方立场,即杀一救百是非正义的。另一群学生组成的RUCBANG队伍持正方立场,即杀一救百是正义的。
强大的辩论阵营,让我对他们的表现充满期待。
当正方陈述了理由,表示紧急、特定、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杀一救百是应该时,反方的回驳是:应该啊,但不正义,因为杀一救百之后,你的心里会有永远抹不去的内疚。
正方说,如果杀一救百后连一丝愧疚感都不能有才算正义的话,那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正义,因为没有人是绝对正义的。
但反方坚持,即使没有人能做到,正义的标准也应该是绝对而不是相对的。
正方虽然一再强调对方将正义的标准提高到了神的高度,不是人可以企及的,但始终无法为他们的反驳提供有利的支持。之后的辩论正方很明显处于劣势。
结果显而易见,老僵尸们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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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们的辩论很激烈,但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杀一救百是个古老的辩题,它探讨的是生命的重量和道德的底线。
首先,故意杀人对不对?肯定不对,任何人都无权充当上帝,去审判别人的生命。
其次,100条人命比一条人命更有价值吗?肯定不是,生命的价值不能用数字来衡量。
只有在这两个前提下,我们才能展开接下来的试想,
如果现在把你逼到一个绝境,你必须杀一个人才能救100个人,或者说,你只要杀一个人就能救100个人,你会怎么选择?
所以,以救人为目的的杀人,到底可不可以?而且还是救100个人。
当生命的价值因为极端情况,而完全被摆在数字的天平上,而且对比悬殊时,你会不会任之倾斜?
正方说,应该杀,极端情况下那就是正义的。
反方说,应该杀,尽管那是不正义的。
双方都自然而然地认为杀一救百是理所应该的,然后在为这个“应该”的理由展开辩论,实在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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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说》曾经也有一期相似的辩题,里面导师的发言引人深思。
高晓松说,如果让那100个人投票表决,而他又在那100个人中间,他会投“不杀”,并希望其他人也投下相同的一票。他会死,但至少他是怀着人类的光荣而死的。
蔡康永本来持相反立场,但他说,为了传达正确的价值观,他必须倒戈,因为人应该坚守自己的底线,那就是有所不为。
《蝙蝠侠》中,当载满囚犯的船只面临危险,必须引爆另一只装满炸药、同时也载着普通乘客的船只才能脱险时,几番挣扎后,最终没人去引爆。
《拯救大兵瑞恩》中,美国的8人小分队在枪林弹雨中先后丧生,只为了寻找一个普通的士兵,并将他安全送回母亲身边。
当人宁可自己失去性命,也不愿伤害另一个无辜的生命时,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当人甚至愿意牺牲生命也要拯救别人的性命时,人性的光芒就更加闪耀了。
如果那100个人都不敢选择杀死其他人而让自己活下来,我们又如何以正义、或非正义但不得已之名,去做这个决断呢?
所以那场辩论赛,两方都理所当然地一致认为,“杀一救百,应该”,让我十分错愕。
尤其是活泼僵尸队,他们抽到的立场是反方“杀一救百是非正义的”,而他们的观点是,杀一救百是绝对应该的,但那是不得不做的恶,而不是正义。
这样一个看似聪明的角度,让正方所有关于“杀一救百应该做”的论证都打了水漂,而且站在道德制高点,使得他们的观点无可反驳,这无疑是一个对辩论有利的角度。
但是仔细想想,“杀一救百不应该”才是他们应该捍卫的立场啊。轻飘飘的一句“绝对应该”,和正方行成了默契的统一,这对观众的价值观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毕竟辩论是面对观众的,辩论的目的是要说服观众,而不是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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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意义应该是引发人们的思考。如果为了辩论而辩论,为了赢而放弃底线,这样的做法看似乖巧,实则非常危险。
也许当我们面临真实的选择时,我们不一定有勇气选择坦然赴死,也许人性的黑暗会在那一刻完全暴露出来,会为杀一救百找出一百条理由,或借口。
但至少此时此刻,我们的理性要清楚,人有所不为的底线在哪里。
如果失去做人的底线,人就失去了成为人的意义。
就像失去底线的辩论,最终也会变得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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